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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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知桐依旧是习惯性地摸摸鼻子,再次亮出笑容这个法宝:“很好听。”

阮筝一下子就乐了。顾知桐的年纪肯定不大,感觉跟徐启琛差不多,给她一种弟弟的错觉。自从阮笙死了后,阮筝发现自己对年纪小一些的男孩子都带有几分好感,特别是还存着几分天真的男孩子。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令她想起阮笙。

她总在想,如果阮笙还活着,现在也该这么大了吧。说不定都交了女朋友了,知道偷偷带回来给她看,然后满含期待地问她:“姐,这个女生怎么样?”

如果爸妈没有死,他们一家四口还会在香港,爸爸每天去公司上班,妈妈买菜做饭等他们回来吃饭。阮笙还在念大学,动不动早出晚归跟朋友去聚餐。父母有时候会骂骂他,他也像顾知桐这样摸着鼻子讪笑,自己在旁边帮他说几句好话,气氛又会活跃起来。

可是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了。想到这里,阮筝原本不错的心情立马蒙上了一层阴霾。尽管脸上还带着浅笑,但眼睛里已经没有了笑意。

顾知桐敏锐察觉到了她的变化,疑惑道:“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没有。我只是在想,那个人被抓到你们警局会怎么处理,你们会告他吗?他会不会很惨?”

“其实这主要取决于受害者,也就是你。你可以告他,也可以不告他。”

“如果我不告他呢?”

顾知桐双手插在西装口供里,整个人看起来挺拔又精神。他一本正经地跟阮筝分析:“通常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跟你一样,很少有人会起诉。如果受害者不告,我们一般也不能做什么,最多拘留几天就把他们送戒毒所里去了。他们也许会暂时戒毒成功,但真正要从心理上脱瘾很难。”

“他们会复吸?”

顾知桐点头:“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复吸。戒毒者要克服心瘾很难,除非有家人在身边不停地关心他们,而且不能再接触这种东西。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吸毒者很少有家庭,而且大多穷困潦倒。这种人对警察来说其实很头疼,因为吸毒不比其他,很难戒掉。他们通常没有劳动能力,挣不到钱却一定要抽粉,所以他们还会去抢。下次再被抓再被强制戒毒,出去后复吸再抢钱。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天也许在抢劫途中被人不慎打伤打死,或者直接吸毒过量而死。通常他们都没有好下场,所以我很不喜欢跟他们打交道。”

阮筝刚才还觉得顾知桐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大男孩,现在听他这么说又觉得他很有想法,是个很成熟的男人。她侧过头打量了对方几眼,故意试探道:“看来你当警察很多年了,见过不少这样的人了,经验很丰富?”

顾知桐一下子又露出了少年人才会有的羞涩来,笑得很不好意思:“其实我当警察也没多久,我今年才从学校毕业,进入警队没多久。”

这么算起来,他当警察还不到一年,确实还很稚嫩。阮筝觉得他的笑容很吸引人,不知不觉就产生了几分亲切感,说话也变得直接起来。

“能问问你为什么要当警察吗?”

顾知桐乐了:“因为我富有正义感啊。你没看出来吗,我整张脸上都写满了抗击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这几个字。”

阮筝被他逗乐了,装模作样地抬头去看,正巧顾知桐也弯腰把脸凑了过来,两个刚认识的人一下子就近距离看到了彼此的脸,甚至连对方的呼吸的气息都能清楚地闻到。

作者有话要说:男配出来捣个乱,下章就放男主回来,让他吃吃女主豆腐,哈哈。其实这个男配作用挺大的,看下去会有惊喜哦。

发病

阮筝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顾知桐送她到警局门口,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后,他又返身回去上班了。托她的福,他好好的周末就这么泡汤了。不过看顾知桐的脸色阮筝觉得他心情还不错,不像是情绪低落的样子。

也许是刚进警局的关系,年轻人还有斗志和冲劲儿,可以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

阮筝其实有点羡慕顾知桐,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完全符合年轻人是朝阳的说法。反观自己一副日暮西山的模样,年纪不大却像是看破红尘,总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她觉得自从弟弟死了之后,她的生命里就只剩下了一个人,那就是徐天颂。

因为还存着对他的恨意,阮筝才能撑着活到今天。好几次深夜她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眼前就出现徐天颂妖艳的脸,她便又会重燃生的希望。

有生之年不看到他身败名裂,阮筝死也不会闭眼。

带着对徐天颂无限的恨意,阮筝这几天工作起来格外带劲儿。徐天颂这几天出差,周一早晨就搭飞机走了,据说是去了南半球。没有他在办公室让人放松了很多,尽管庄严还是一脸严肃的模样,每次讲话的时候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光芒总令阮筝有点心惊。

庄严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到能看透一切。阮筝觉得还是不要太招惹他为好。幸好庄严也不是那种会找人麻烦的家伙,只要阮筝的工作不影响到他,基本上他可以做到一天都不开口说话。偶尔两人也会有交流,比如他请阮筝帮忙影印文件,或是倒杯咖啡什么的。

换作是别人的话,一定不敢这么使唤她。就算她是清洁工,那也是身份特别的清洁工,是未来要当青膺老板娘的清洁工。但凡有点巴结心的人此刻都会抓紧一切机会同她搞好关系,抢着帮她做事,主动给她端茶递水。

但庄严却是个公事公办的人。徐天颂给阮筝的定位是董事长办公室保洁员兼董事长秘书小助理,于是庄严就不客气地行使了他的权力,每天都要麻烦阮筝五六回。

他给阮筝的资料涉及方方面面,有些甚至是内部机密。但他并不避讳,每次都是直接递过去让阮筝去影印,甚至连看都不多看她一眼。

阮筝也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凡事都做到最好。哪怕是再简单的工作,她做起来也一丝不苟,从不摆董事长未来儿媳妇的架子,说话温和态度从容,几天下来没跟庄严红过一次脸,有过半点不愉快。

几天后徐天颂出差回来了,一下飞机就直奔办公室。庄严当时正在打电话,见徐天颂风尘仆仆进来也没说什么。两人的目光在空中有过短暂的交流,但徐天颂很快走过他的办公桌,径直推开了自己房间的大门。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没有阮筝的身影。他抬手摸了摸书桌,是干净的,上面没什么灰尘。看起来阮筝还是每天来打扫,完全没被那天那份文件影响到。

徐天颂一连忙了几天,又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有些疲倦地靠在沙发里休息。过了大约几分钟,庄严推门进来了,一进来就开始向他汇报工作:“…这几天阮筝一切都好,工作很认真,能力也不错。”

“她没给你找麻烦?”徐天颂闭着眼睛问。

“没有,她很客气。只是…”

“只是什么?”徐天颂睁开了眼睛,尽管疲惫,眼神却依旧清澈明亮。

“她似乎病了。从她来上班的第一天起我就听到她在咳嗽,这几天似乎越咳越厉害了。您要不要去看一下,她现在应该在茶水间休息。”

阮筝生病的事情完全出乎徐天颂的意料。在他的印象里,阮筝还是那个穿着性感身材妖娆,风情万种地支着脑袋凑到办公桌前来勾引他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都充满了活力,怎么几天不见就开始走柔弱路线了?

徐天颂有些好奇,脱了西装外套往庄严手里一送,边扯领带边往茶水间走。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咳嗽声,跟那天在他办公室听到的一样。

他不由微微皱眉,阮筝前几天在家的时候从没听见她咳嗽,怎么一到他公司就咳个不停。听这声音也不像是装出来的,真要装也装不了这么长时间。徐天颂不由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办公楼建了好几年了,用的都是最好的装修材料,难道她对什么东西过敏不成?

他一面想着一面推开了茶水间的门,一眼就看见阮筝咳得惊天动地的模样。她就坐在咖啡机边上的椅子里,一手捂着嘴,另一只手还拿着块抹布,紧紧握成了拳。从他的角度望过去,甚至可以看到手背上暴起的青筋。

今天的情况似乎比那天更严重了。徐天颂的眉头越来越紧。阮筝完全没发现有人进来,依旧不住地咳着。她脸色涨得通红,额头冷汗直冒,身体抖得越来越厉害,最后整个人竟从椅子上滑了下来,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徐天颂赶紧上前扶住了她,感觉阮筝整个人软绵绵的,不受控制地倒在了他怀里。这和前几次勾引他的情况完全不同,她是真的身体不适,并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徐天颂二话不说抱起她就要出门,却感觉阮筝的一只手死死地揪着他的衣服不放。

她是如此用力,以至于指尖陷进他的皮肉里,隐隐的竟觉得疼得厉害。徐天颂看她一眼,沉声问:“你要干什么?”

阮筝吃力地别过头,眼睛一直盯着咖啡机旁边的一个角落。徐天颂一下子明白了过来,直接把她抱到那里,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不起眼的提包。

“你病了是不是,包里有药?”

阮筝已经不太能控制得了自己了,剧烈的咳嗽让她所有的动作都变了形。但徐天颂还是看出了她在点头,并且迅速打开包,一把将里面的东西全都倒在了桌子上。

阮筝的双手在一堆东西里胡乱搜索着,整个人显得既无助又绝望。徐天颂猛得想起了一件事情,眼睛盯着那堆东西三秒后,一下子就找到了一罐喷剂。他立马拔下盖子塞进阮筝嘴里,用力按了几下,激素迅速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进入阮筝的喉咙,到达支气管,让原本几乎呼吸不过来的她有了喘息的机会。

阮筝颤抖着双手努力地握住喷剂,整个人呈现一种痉挛的状态。她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几乎将半瓶药都喷进了嘴里。

徐天颂就一直陪在她身边,看着她慢慢地平静下来,动作渐渐恢复正常,抽搐越来越少,最后又看着她将药剂从嘴里拿出来,恢复了自主呼吸。

阮筝从小就有哮喘病,他从前是知道这一点的。但时隔这么多年,他竟也忘记了。看她如此鲜活地在自己身边飘来荡去,徐天颂彻底忘了她是个病人这一现实。哮喘这种病很难根治,基本上会陪伴一生,一旦发病需要及时用药和治疗,否则死亡率很高。

最近她整天打扫办公室,一定会吸入很多粉尘,长时间的刺激累积下终于又发病了。徐天颂一想到这里,多少有些抱歉,但嘴上还是咬着不放:“你既然有哮喘就戴口罩工作,逞强只会伤到自己。”

阮筝抬头白了他一眼,这记白眼轻飘飘的,几乎没有杀伤力,倒带了几分柔弱的娇媚感。徐天颂无力地扶额,重新将她抱了起来,往大门外走去。

阮筝吓了一跳,赶紧解释:“我已经好了,放我下来。”

“我看未必。”

她的脸色依旧不太好,咳嗽停止后潮红退去,却显得愈加苍白可怜。她还会时不时地咳嗽两声,手里的喷剂也紧紧攥着,一刻也不敢放。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为好。

外面办公室里庄严还在工作,徐天颂抱着阮筝出来时他连头都没抬,一直到两人坐上电梯离去,他才抬起头来,望着两人消失的背影,无奈地笑了笑。

阮筝被他抱在怀里,心里五味杂陈。她忍不住想,如果这时候自己手里有把刀,是不是会直接一刀捅死他。可当她微微抬头看着他的下巴时,又感觉这个男人少见的温柔体贴。他的胸膛微微起伏着,身上有淡淡的清香,不是男士香水的味道,似乎是身体本身的香味。他的脸色平静柔和,在电梯昏黄的光线下更显得清隽动人,简直就是一幅美不胜收的油画。

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她的杀父仇人该多好。即便两人没什么交集,只是远远欣赏几眼也是好的。人对美的事物总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要不是亲眼所见,阮筝可能不会相信是他逼死了自己的父母。

她就这么直直地望着他,似乎想要将他完全看透。电梯快速地下降,直通地下停车场,一路上没有碰到一个人,电梯里只能听到两人均匀的呼吸声。

徐天颂面无表情望着前方,在电梯门即将打开的瞬间,终于开口问道:“看够了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意意妹子投的地雷,真的好开心。撒花庆祝老徐回归!其实他也就走开了一章而已。这章有对手戏哦,而且是甜蜜型的哦,大家满意不?不管满意不满意都要说出来哦,不要藏在心里哦。

撒娇

阮筝收回目光,淡淡回了句:“看够了。”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爸爸,你从小就长得这么好看吗?你的父母长什么样,他们是不是都很漂亮?”

电梯门“叮”地一声开了,徐天颂没说话,径直抱着她来到自己的Brooklands边上,将阮筝塞进了副驾驶。然后他绕回到驾驶位,启动了车子。

当车子在路上飞驰了几分钟后,徐天颂才想到回答阮筝刚才的问题:“我没见过我爸妈,所以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

阮筝曾经花心思调查过徐天颂这个人的背景,但得到的都是一些人尽皆知的讯息,他最私密的故事她无缘得知,此刻听他提起倒颇感意外。

“怎么会这样,一次也没见过吗?”

“可能见过,毕竟我刚出生的时候他们还是活着的。但我的记忆里没有他们的任何东西,在我记事之前他们就去世了。”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很平静,就像在谈论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阮筝看着他线条分明的侧脸,呢喃了一句:“难怪你这人没什么骨肉亲情的感觉。”如果有,他怎么会强行将他们与父亲分开,如果有,他怎么会让自己父母双亡。

原来他自己无父无母,所以根本无法体会别人失去父母的痛楚吧。

徐天颂转头看她一眼:“我一手将阿琛养大,虽然他没有母亲,但他不缺乏父爱。”

“是吗,你真的爱他吗?”

徐天颂眉头微皱:“我不是没有感情的禽兽。我对儿子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我对我的父母虽然没有太深的感情,但潜意识里我依旧爱他们。只是我对他们没有印象,这种感情就显得有些无力,就像没有根的植物,不知道要依托什么才能生长,显得有些虚无飘渺。”

阮筝有些愣住了。她没想到杀人如麻的徐天颂有一天会说出这么一番感性的话来。在她的印象里,徐天颂不过是个拿人命当儿戏的禽兽罢了,他哪里懂什么亲情爱情,在他的世界里非黑即白。所谓的白就是跟随他,而所谓的黑就是忤逆他。

这样的徐天颂既陌生又可怕,阮筝竟有些看不明白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车里一直很安静,谁也没再说话。阮筝已经可以自由呼吸了,但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她靠在椅背上出神,到最后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开进了医院,手里的喷剂不知何时被徐天颂拿走了,放在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医院高耸的大楼就像一个庞然大物,由远及近地压迫过来。阮筝收回视线,一路跟着徐天颂从停上场坐电梯上楼,进入五楼的值班室。

这个时候白天的门诊已经结束,走廊里变得冷冷清清,只有几个医生护士匆匆而过。他们经过徐天颂身边时,不约而同地看了他一眼。有些人似乎跟他认识,客气地打了招呼。有些不认识的眼里都闪现出惊异的表情,特别是几个女护士,脸上隐隐露出红霞。

徐天颂带她去一间办公室前敲门,一位年轻的男医生接待了他们。那医生长相出众气质儒雅,说起话来却是极具冲击力,有那么点说一不二的味道。而且他看她的时候似乎总喜欢挑眉,像是在探询些什么。他给阮筝做了一系列检查,确保她一切安好后才下结论:“不用开药,回去多注意就好。多休息,别不把医生的话当回事儿。”

徐天颂谢过那医生后就想带阮筝出去,对方却突然有事叫住了他。他停住了脚步,吩咐阮筝在门外的走廊里坐一会儿,转身又进了办公室。

阮筝一个人在门口的椅子里坐了下来,抬头看着走廊上的顶灯。医院的灯光都很亮,照得阮筝有些眼发晕,看着看着视线就变得模糊起来。

恍惚间,她觉得自己又看到熟悉的人脸。先是母亲的,她正在厨房里做饭,转头冲自己笑了下,用温柔的声音说:“再等一会儿就开饭了,先洗手哦。”

然后弟弟就冲了进来,玩得满脸泥巴和汗水,脏兮兮的手直接就往阮筝身上贴,吓得她尖叫起来,两个孩子在狭小的厨房里互相追逐。

那幅画面真是温馨到了极点,孩子们的笑声配着母亲的笑容,怎么看都是幸福的一家人。可是这种和谐很快就被打破了,因为父亲进来了。他喝了点酒,感觉心情不太好,一进来就冲她跟弟弟嚷,把他们赶出了厨房。

然后她就听到父亲和母亲吵了起来,大部分时间都是父亲大着嗓子在那里吼,母亲除了小声地分辩两句,其余的时间就只剩抽泣。

这种生活在他们堕楼前的几个月经常发生,先是小吵,再是大吵,最后父亲就整天夜不归宿,即便回来也是乱发脾气。生活变得越来越糟,就像一个正在吹气的气球,到了快要爆掉的临界点。

很快这个临界点就到了。视线里出现了徐天颂的脸,阮筝的气球就这么“砰”地一声炸得粉身碎骨。

她吓得浑身一激灵,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因为用力过猛,脑门撞在了徐天颂的下巴上,疼得她闷哼了一声。

“小心点,你骨头这么硬撞我的软下巴上,我都没叫,你倒哼上了。”徐天颂一面说一面伸手给阮筝揉脑袋,这么从上往下看阮筝很像只宠物猫,他不由有些想要作弄她,索性胡乱揉了一通,把阮筝的头发揉了个乱七八糟。

阮筝有些恼火地望着他,推开他的手又把头发给弄整齐了,随即挤出一个假模假样的笑容:“爸爸,可以走了吗?”

这句“爸爸”听得徐天颂心一凛,他一下子就收起了淡淡的笑容。其实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把阮筝当儿媳妇过。她注定是不会嫁进徐家的,她和自己的相处模式就是两个平等的成年人,不存在辈分的问题。

从刚才阮筝发病到现在,他们之间一直都是正常的模式。他已经完全忘了这个女人和自己的儿子订了婚,直到她那声“爸爸”叫出口,徐天颂才恍然大悟。现在的他们,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状态下。他是长辈,阮筝是晚辈,一个长辈并不适合对晚辈做那样的事情。

尽管他是一个不理会世俗的男人,但不代表阮筝不会在意。

他看着阮筝理顺了头发,语气淡然道:“走吧。”

阮筝一下子就嗅出了异样,心里咯噔一下。刚才那声“爸爸”是她无意叫的,但徐天颂显然在意了。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是要将他拉到自己身边慢慢“蹂躏”,还是索性将他推得远远的,不带一点感情色彩地对付他,阮筝一时陷入了迷惘中。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谁都没再说话。车子一路向西,往徐家大宅驶去。路过一家便利店的时候,徐天颂把车停了下来,去店里买了份粥给阮筝。

“先吃点东西垫垫。从明天起你不要上班了,在家休息吧。”

阮筝闻着香气四溢的粥直流口水,听到这话后直接拒绝:“不行,我要上班,在家我会发霉的。不如你给我派个轻松点的工作吧。”

徐天颂默然:“那你就先帮着庄严打杂吧,做他的助手。他这个人性格比较冷,可能不太好相处,你别放在心上。”

“不会啊,我觉得他人蛮好的。这几天你不在,我们相处得挺愉快。”

徐天颂扫她一眼,阮筝心领神会,立马解释道:“只是同事而已,您放心,我对阿琛是一心一意的,我绝对不会招惹别的男人。我会乖乖等他回来的。”

徐天颂心想你还真是撒谎不打草稿,脸都没红一下。但他深知庄严的性格,绝对不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做出那样的事情来。把阮筝送回家固然是个斧底抽薪的好办法,但从目前的局势来看,把她留在身边似乎更有利于揪出她的狐狸尾巴。

于是徐天颂没再反对,默认地点了点头。他一面开着车,一面听着阮筝在旁边喝粥时发出的细微的声音。她似乎真的饿了,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喝过粥后,阮筝的心情好了很多,故意用软糯的声音冲徐天颂道:“爸爸,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有你,庄严那个木头死也发现不了我病了,我大概就要死在茶水间了。”

“不会,庄严不会见死不救。你这哮喘是什么时候有的,天生的?”

“嗯,一出生就有了,大概治不好了,不过也死不了。小时候每次发完病,我妈也给我熬粥喝,很好喝。”

阮筝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嘴。打从进徐家的第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闭口不谈父母的事情。她跟徐启琛说过,爹妈早就死了,她是舅舅养大的,出国的钱也是舅舅出的。这套说辞也是她准备着来应付徐天颂,可是没有想到,在今天这种特殊的情况下,真相就这么不经意的从她的嘴边溜了出来。

车子轻微地晃动了一下,在开车的人心绪翻滚了一下。徐天颂双眼直直地望着前方的道路,沉默半晌后才道:“你刚才在走廊里想什么,也是在想妈妈煮的粥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元旦哎,大家有没有出去玩?先祝大家元旦快乐,再为自己这么勤快鼓个掌。请叫我勤奋苏哦。

压迫感

阮筝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她觉得自己似乎睡在了床上,周围光线黯淡,只有外面路灯透进来的一点微弱光线。隐约间她觉得这是自己的房间。她想要扭头看时间,猛然间只觉得床头似乎站着一个人影。

因为实在太暗,她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觉得那是一个伟岸的身影,犹如一座高山屹立在那里。她的脑子昏昏沉沉,几次睁眼想把对方看清楚,最后又无力地合上了。

她觉得整个人困得不行,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她的愿望终于得到了实现,这一觉她睡到了十二点,起来时正好赶上了饭点。今天不是休息天,按理她该去上班,但她昨天才发过病,今天理应休息一天。她觉得这个理由很好,心安理得地接受后,起床去刷牙。

站在镜子面前,阮筝一面盯着自己满嘴泡沫的脸,一面回忆昨天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记得徐天颂问她的那个问题。可是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

她有点想不起来,当时车里的气氛似乎不错,两人之间没有剑拔驽张的感觉,徐天颂的眼神少见的温柔,完全不像一个杀人如麻的恶棍。阮筝的心理防线在他柔和的目光下几乎要崩溃。她记得自己当时似乎狠狠地掐了手心一把,指甲陷入皮肉的痛楚令她保持着足够的冷静,可她到底是怎么说的呢?妈妈、爸爸还有弟弟的影像不停在脑海里盘旋,这段记忆却像是被人剪掉了,前前后后都没留下任何痕迹。

这之后就是夜里时分她偶尔醒来时的光景,她记得有个人站在床头,似乎正俯视着她。黑暗里什么都看不清,那人的长相、表情乃至眼神都不存在,唯一令阮筝有印象的就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极具压迫感,现在想来有点隐约的恐惧。那种感觉就像一把锋利的尖刀,而她是躺在手术台上的尸体,尖刀似乎要剖开她的身体将她的内心挖出来似的。

阮筝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刷牙的手势一顿,随即又觉得很可笑。这是徐家,安保水平堪比美国白宫的徐天颂家,怎么可能会有人半夜来到她床前,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一定是她睡糊涂了,把梦镜当作了现实。

她努力甩了甩头,把牙膏沫甩得到处都是,总算把这荒唐的想法暂时扔出了大脑。

洗漱完毕后阮筝下床去吃午饭,饭菜都是热的,很合她的口味。吃饭的时候餐厅里只有阮筝一人,显得大而空荡。家里的佣人跟她都保持不近不远的关系,一开始还有人想要上来凑近乎,最近几天大家似乎都像得了指令似的,没人敢跟她靠得太近。

阮筝并不在意这些,她对徐家来说不过是短暂的过客,离开之后什么也不会留下,也没必要跟这些人过于亲近。

倒是有个年纪挺大的老太太叫财嫂的,似乎是徐天颂的老仆人,她对阮筝比其他人更为关心一些。平时见面的时候总喜欢打个招呼,脸上永远挂着舒服的笑容。她年纪大了其实已经不做什么事了,但家里所有人都对她很尊敬,连徐天颂见到她都会主动打招呼。

她总是慢慢地走路慢慢地说话,时光在她身上积淀了很多,阮筝每次看到她,看到她对自己微笑,略显浮躁的心也会跟着沉稳下来。

她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财嫂拄着拐杖过来,先是问了她身体的情况,又劝她多吃点东西,最后又加了一句:“少爷说让你在家多休息几天,身体完全好了再去上班也不迟。”

阮筝有点奇怪,在这个家里,所有的佣人都称呼徐天颂为董事长或是老爷,很少有人叫他少爷。阮筝第一次听财嫂这么说的时候,以为她说的是徐启琛,但财嫂却说不是,在这个家里,少爷代表了徐天颂,她一般管徐启琛叫琛少爷或是大少爷。

阮筝觉得这个财嫂一定知道很多徐天颂的秘密,甚至连他父母的事情都知道很多。她望着老人布满沟壑的脸,很想问她点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只是回了她一个听话的笑容。

财嫂满意地点点头,又说了几句后就走了,留下阮筝一个人在那里发了一会儿呆。

吃过饭后,阮筝回房休息。突然闲了下来她有点不知道该干什么。从小到大她都是个忙碌的人。出国之前住在舅舅家,家务活自然是她全包的。人家供她吃穿,她做点事情回报是应该的。出国之后一个人生活,所有的琐事都要自己动手,还要念书做功课写论文,她的时间被满满地占据着,片刻不得清闲。

一直到来了徐家之后,她才发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个吃闲饭的。饭菜有人做,卫生有人打扫,连被子都有人替她叠好。突然无所事事的生活令阮筝很不习惯,连看电视都有点提不起精神来。

她拿着遥控器摁了半天,心头被无聊的杂念缠得紧紧的。环顾房间,她在床头柜上找到了前几天看的一本书。那还是订婚后的第二天她去花园里小坐的时候翻了几页,多日不看前面的情节忘得都差不多了。反正今天下午有空,她索性又去了那里,坐着静静翻起书来。

花园里园丁正在修剪花枝,见到她便礼貌地点头微笑。阮筝回了个笑容后坐下看书,过了片刻后只觉得空气里有凉凉的气息,抬头一看才发现定时洒水系统开了,正在她的四周喷着细而密的水珠。青草被滋润得更加翠嫩,在风中一颤一颤十分娇弱的模样。

阮筝的心情一下子大好,连那本书都觉得愈加有滋味了。她就这么在花园里待了一个下午,一直到临近黄昏,园子里的灯亮起,夕阳映着徐府上下一片微红,阮筝才将书合上。

拿出手机一看,已经六点多了,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阮筝刚想把手机放回去,一串熟悉的铃声响了起来。她低头一看居然是徐启琛打来的,不由愣了一下。

这会儿美国还是大清早吧,说不定天还没亮透,他这个时间打电话来干嘛?

阮筝接了起来,就听对方在那里关心她:“我听说你病了,现在好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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