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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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倒吸了一口气,她动作太快,先是一拳砸在他的右肩,紧接着变拳为掌,扣着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臂,上前跨了一步,来了一个结实的过肩摔。之后就势矮身单腿跪在了他肋上,膝盖就顶在他胸口的位置。

全程不过几秒钟,看得人目瞪口呆。

春和俯身对他说:“去年我打断人两根肋骨,是因为他意图侵犯一个低年级的女同学,扯了人两颗纽扣还自觉得风流潇洒,我没宰了他,是看在文明和法律的脸面上。”

程景明躺在地上,背上结结实实摔了一下,疼到麻木,他觉得此时还能心平气和地看着跪在他身上的女生,大概是觉得她挺好玩的。

“所以呢?我像是要侵犯你的样子吗?”他勾着唇,依旧是那种散漫的语调。

春和笑了笑,“没有,我就是烦躁,想找人撒撒气,你看起来很合适。”

气球炸了,只留下干瘪柔软的外壳,意识逐渐清醒的她,似乎又是初初进教室的模样,一身似乎对什么事都不关心的淡然,和被包裹在软甲里的一身刺。

“哦。”他也点点头,“那你应该庆幸我不打女生。”

“你未必打得过我。”

春和把膝盖拿开,他揉了揉滞疼的胸口,曲腿坐了起来,然后右手撑着地,慢慢站起来,倾身,视线与她平齐对视,“我发现你这个人很有趣!”

“是吗?那我做你女朋友怎么样?”春和的声音很轻,又很淡,她往前凑了寸许的距离,那张脸就和他贴很近了,近得能看见彼此眼瞳里的倒影,“被人训斥了两个小时,总觉得亏的慌!”

他懒洋洋笑起来,“你不就是吗?”

春和也笑了,了然地点点头。

角落里,一道纤瘦的身影突然站起来,攥着拳头,额角青筋暴起,连带着身上的怯懦感都小了,“你算什么姐姐!你根本就不配。”

春和扭过头去,看见赵钰涵那张因愤怒而揪在一起的脸,如果知夏还活着的话,应该和她差不多高,和她差不多的神情,怯怯的,带着点儿不敢搅扰人的安静和乖巧。

但不同的是,知夏不会像这样大喊大叫,顶多伤心愤怒的时候自己偷偷躲起来哭,人前总是一副晴朗美好的样子。

“每天都很好啊!不用担心我。”

“爸妈都很疼我,前些日子还带我去了海边。”

“我今年有一万块钱的奖学金呢!所以学费生活费都不愁的,别担心。”

“我身体好多了,什么事都没有。”

“姐你不用担心我…”

“姐你不用担心我…”

“姐你不用担心我…”

每次写信来,都是这些,好像全世界的爱都聚集到了她身上。

而事实是什么?

养父母多年不孕不育后得了个儿子,便对她越发冷淡。平时吃穿用度都有些苛刻,全家人去海边玩,独独留她一个人在家,说是怕耽误她功课。

在学校发烧生病,打了好几遍电话给家里,没人有空带她去看病,最后是老师看不过去,领着她去了医院,欠了老师医药费,父母却不愿意还,说什么那是老师应尽的义务,她说不过父母,觉得丢脸又难过,躲在房间里大哭,最后饿了一周省出了午餐钱还给老师,为自己还钱晚道了好几遍的歉。

而一万块钱的奖学金,除了拿去缴学费的,其余一半被养父赌光了,一半被养母收着,说是怕她乱花,每天给她的钱堪堪够吃饭,几乎没有零花。

而这些,她是很久之后看了死去的她的日记才知道,那时候她抱着日记本哭了又笑,觉得再没有比这个更荒唐的了。

她真傻,竟然都信了。

明明都看得出来,知夏的养父母对她并没有那么关怀。

那么乖巧有什么用?她更希望知夏委屈了受伤害了就哭出来,叫出来,大声骂一通也好,总归别那样把什么都揣在心里,营造一种虚幻而美好的泡沫一样的假象。

“你一点儿也不关心她,她爸妈也不关心她,没人关心她,全都假惺惺的!”赵钰涵红着眼眶,看着春和的眼睛里都是恨意。

春和看着她,不紧不慢地说,“不还有你关心她吗?”知夏那样乖的性格,总是很容易满足,一点点的关怀都可以记很久

赵钰涵却像是被踩到了痛脚,踢了凳子,哭着跑了出去。

“我有什么办法,我恨不得杀人。”春和垂着头,低喃了句。

程景明离的近,听见了,看着她的目光陡然阴沉起来,寒着一张脸对其他人说:“都先出去!”

围成一圈看戏的人还维持着目瞪口呆的样子,在八班,不,昭阳中学,还没有敢这样跟明哥说话的,他这人看起来人畜无害,散漫无攻击性,平时也不会惹事,可是谁要惹到他头上去,下场绝不会太好看。

也不知这转学妹是憨大胆还是仗着明哥喜欢她。

“走走走,出去出去!”不知谁先清醒过来,惶急地推着身边的人往外走,生怕晚走了一步惹得这阎王爷怒。

不过片刻,人呼啦啦全散尽了。

教室里只剩下两个人,相对站在人为制造的空地上,他肩上还有摔在地上染上的灰尘,却全无狼狈之色,一张脸尽是寒气。

春和也没有笑,那目光里的冷寒不比他少几分,“你说,谁害死了知夏?”

“警察都不知道的事,我怎么知道?”

“就是有些人不想让警察知道,所以警察才会不知道啊!”春和盯着他,“你知道吗?我觉得你知道。”

程景明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把凭条拍给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表情,好像在看一场阴谋。

“别插手这件事,警察都搞不清楚,你以为自己很能耐?”他凑近了,盯着她的眼,“仇恨不是好事,也没有任何益处。”

-

八班外的走廊围了一圈的人,一个个眉飞色舞地聚在那里谈论新来的转学生,高二的教学楼是口字楼,两侧的教学楼相对而立,文科在南面,理科在北面,四楼的文科八班正对的是理科十三班,两个班是文理科各自最差的一个班,里面大多是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所以四楼永远是混乱的楼层。

隔空喊话是常事,就像现在。

“胖子,你们这是出来展览呢是!不好看不好看,太辣眼了。”

“我们明哥和嫂子讲悄悄话,不敢打扰啊!”

“哟,明哥不是五好学生吗,怎么也学人早恋啊!”

“去你妈的五好学生,骂谁呢!”

“骂你呢,傻X!”

“去你妈的!”

“你再骂一句试试,信不信老子过去弄死你!”

眼看战争一触即发。

八班围在栏杆上的人齐齐拇指朝下冲着对方比了比,骂了声,“切!”

在这种事上,八班人总是出奇的团结。

被叫做胖子的男生得意地抱了抱拳,“谢了,崽儿们!”

对面教室里出来一个男生,看着这些幼稚可笑的小鬼们,不屑地哼了声,低骂了句,“蠢货!”

边儿上人叫他,“陈淮!”

他立马又恢复了笑意,温文尔雅地点了点头。

喊话的人指了指陈淮,“我们淮爷可比你们明哥厉害多了,小心把你们整个轰出学校去。一群垃圾。”

胖子说:“怕你哟!陈宏志的儿子了不起啊,我们又不拿奖学金的,怕他个球球!我们明哥还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呢,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大圣!”

“呸,胖狗!净特么瞎扯淡。”

赵钰涵

闫警官叼着烟从楼下经过,仰头的时候与陈淮对视了一眼,对方冲他微笑着点了点头,他不认识对方,但也点了点头。

身边人说:“皇庭俱乐部老总陈宏志的儿子陈淮,听说他爸对他学习是操碎了心,人倒是挺温和,没什么公子哥儿脾气。好像陆知夏还帮他补过课。”

“是吗?”过了教学区他才把烟点上了,“走吧,再去现场看一看!”

“都看了八百遍了,什么也没有,而且当时家属也要求不要尸检,现在也没有有用的线索指明这不是自杀,我就不明白上头为什么要让重新查?”刚刚与老师们攀谈的年轻警察颇有些不耐,“前前后后跑了这么久,最后要是查出来确是自杀,我们做这些努力有什么用?白费劲。”

“如果排除是他杀,那也算是功德一件。”拿笔记本的男人说。

“嘁,还不是领导一句嘴,下属跑断腿!”

闫警官把烟掐了,用舌头把牙齿数了一遍才开口,“没人逼你穿这身警服,既然穿上了,总得像个警察的样子,把你那一肚子牢骚收一收。”

小年轻皱了皱眉头,看了闫东这个市里刑侦队下来协助办案的男人一眼,年纪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也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哥,看起来装模作样的。

三个人往七号楼去,那地方位于学校西北角,原本是要盖艺术大楼的,只是学校没钱,拖欠工资,工程队罢工不干了,后来就废弃在那里,有些年头了。

整栋楼只完成了一半,未粉刷的灰色墙体泛着白,蛛网已经遮了所有的房角,废弃的钢材和木板就随意的堆着,放假的时候还会有附近的村民趁着学校没人来偷钢材,学校原本合计着干脆把废料卖了换成钱的,只是换成钱也塞不到自己口袋里,就没有人愿意揽这破事了。

“铁网是案发前还是案发后有的?”

“案发前就有,昭阳中学是寄宿制,高一一周回去一次,高二两周回去一次,高三三周回去一次,时间有冲突,一些捣蛋鬼会趁着其它年级离校的时候偷偷溜出教学区,学生们胆子大,这边儿是西北角,翻墙出去的好去处,有些溜不出去的就会从这儿走,所以学校发现后就给围起来了。”

那铁网把上千平的艺术大楼围了一整圈,高达两米五,没人愿意去处理废材,也不知道怎么就有人愿意来围铁网了。

“把当时的情况再说一遍!”闫东走在前面,从铁网南面人为撕开的口子里钻进去的时候,吩咐了一句。

小年轻撇撇嘴,拿笔记本的男人敲了小年轻一下,无声警告了他一眼要他收敛点儿,然后才上前了一步,利索地钻进去,和闫东肩并肩,“八月十七日下午发现了尸体,当时软组织已经液化,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后来在上衣口袋里发现了购物小票,还有其它一些物品,推断出死亡时间为七月六日上午十点到晚上十二点之间,具体情况要等尸检,但是父母拒绝了。”

“理由?”

“陆知夏的母亲说六月底的时候她们吵了一架,因为这个认定女儿为自杀。”

“吵架原因呢?”

“不知道,她母亲哭的很厉害,只说都是些小事,别的什么都说不出来。”男人摸了摸鼻子,“我们问过邻居还有陆知夏母亲工作的地方,可以排除她的嫌疑,不过听说她们母女关系不是很好,虽然也没有大的矛盾,但是不是很亲近。陆知夏是收养来的,后来怀孕几率很小的养母给她生了个弟弟,有了亲生的,收养的就更疏远了。”

“那她哭什么?”

他不屑了句,“怕判刑,问了好几遍会不会因为这个把她抓了。”

闫东点点头,“那陆知夏呢?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内向,乖巧,懂事。成绩在宏志班都是最好的,性格温顺,几乎不会与人结仇,人际交往圈也很窄,平时除了学习几乎没有别的娱乐生活。如果非要说什么矛盾,大概只有家庭这一方面了。”

闫东蹙着眉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一般自杀会选择有情感纠葛或者特殊地理标志的地方,这个艺术大楼围了这么高的铁网,只有南面被撕裂出了一个口子,进来十分不方便,这样的地方坏学生光顾的几率要大很多,而陆知夏是个学习成绩很好,胆子不是很大的高中生,她要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地方?”

男人定睛思考了片刻,“我的判断是,像陆知夏这样性格的人,如果要自杀,不会选择陌生的地方,而她所熟悉的地方,除了家,就是学校。她性格是有善良和软弱的一面的,她不会希望自己的死给活着的人带来麻烦。这样的话,自然要选择一个隐蔽不被发现或者发现了也不会对活着的人造成太大刺激的地方,而这个艺术大楼最合适。这地方废弃很久,学校在短时期内不会动这里,学生也几乎不会往这边来,对她来说或许正合适。”

闫东又点了一根烟,撩着眼皮问他,“你叫什么什么名字?”

“周奇。”

闫东“嗯”了一声。

-

赵钰涵跑出教室之后冲下了楼梯,一直跑一直跑,跑出教学区,跑到操场上的时候,才捂着脸慢慢蹲下了身,在空荡荡的田径场放声哭泣。

如果她能勇敢一点点,再勇敢一点点,或许知夏就不会死。

她看了远处的看台一眼,想起很遥远的一个午后,那还是高一刚刚开学的时候,新生表彰大会,给新生中中考成绩最好的五十个同学发奖学金,九月份,太阳很大,田径场乌压压都是人,一个个躁动不安地在台下哄闹,校领导们拿着话筒不停地在叫着“安静!”可效果甚微。

一片嘈杂中,她缩在角落里,像是与世隔绝了一样。

她中考成绩很差,交了高额的借读费才被允许进入昭阳中学,她很自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或许是这样的心理暗示,很久以来她几乎都没有朋友。

她奋力地仰着头望着看台上的表彰,知夏站在最显眼的位置。全县中考第一名,成绩好,也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有浅浅的梨涡,一身温和纯净的气息。那时候她想,怎么会有这样完美的人,像是上帝的宠儿。

她觉得羡慕又嫉妒。

后来她才知道,没有人是完美的,总有自身的优秀无法弥补的缺憾,比如家庭。

知夏的父亲是个脾气很坏的人,染了赌,每日不出去摸两把就会浑身不自在各种发脾气。

知夏的母亲是个碎嘴的普通中年妇女,可能因为穷惯了,身上一股寒酸的市井气,说话专拣不好听的说,从小对知夏就要求苛刻,自从生了儿子,对知夏就更是横眉冷对。

赵钰涵的爸妈在外面跑生意,她自小就借住在各型各色的亲戚家,上了高中之后,就借住在后巷的表姨家,表姨家是开早餐店的,来来往往都是后巷附近的人。

而知夏一家,就住在后巷。

每天早上早餐铺子就像是一场八卦会,巷子里谁家发生了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吃早餐的功夫就全知道了。

知夏家大概是被谈论最多的。

“那个夭寿的瘸腿赌老鬼噢,昨个儿又欠了人千把块钱了。”

“陆家婆娘又骂知夏了,可怜见的,这要是我闺女,我不得可劲儿疼啊!”

“…”

每日听着,赵钰涵也越发觉得她可怜,自己虽然寄人篱下,但好在借住的亲戚待她都好,不曾受过委屈。虽然有时候会埋怨父母整天跑生意都没空见面,父母却都是真心实意地为她好。

有次早餐的时候大家都没谈论陆家,因为知夏就坐在边上,她来要了一碗免费的小米粥,两个素包子,一口一口地啃着,边吃边流眼泪。

那天她挨打了,脸上一个清晰的巴掌印,倒不是父母打她。因为她忘记帮弟弟写作业了,早上还没睡醒就挨了弟弟一巴掌,母亲数落她不把弟弟放心上,她辩驳了一句作业还是自己写比较好,不然养成坏习惯长大就没有好成绩了,母亲又说她诅咒弟弟,生气得连早饭都没有准备。

知夏赶着去学校,只好出来吃,又不敢吃太多,她的餐费总是被算的过分苛刻,一点点余钱都不会有,如果哪一餐吃多了,到最后一定是会饿肚子的。

赵钰涵也在吃饭,看着知夏手里两个素包子和一碗自己从来都嫌弃的小米粥,觉得格外凄凉,她有心多拿些给她,又怕伤害人,只好默默忍了。

那天知夏迟到了,从后巷到昭阳中学四十分钟的车程,走路就算是抄近道至少也要一个多小时,她赶到学校的时候,差不多第一节课都快要下课了。

杜衡老师是个很严厉的老师,成绩再好的人犯错了也要惩罚,他罚知夏晚自习去打扫空教室。

赵钰涵原本是想去帮她的,晚自习下课留了下来。

然而上楼的时候,她在楼梯拐角听到了一个男生的声音。

——陈淮。

他说:“陆知夏,这周我在皇庭俱乐部332包厢等你,不来的话,你自己看着办!”

那是六月下旬,临近期末,赵钰涵原本以为,陈淮是要知夏去帮他补习功课。

姐姐

陆知夏,17岁,死亡时间7.6,尸体发现时间8.17,间隔43天。

闫东白板上写下这么一行字,把陆知夏的照片贴上去,然后退后一步,凝神看着。

照片上的姑娘笑得很甜,却平白让人觉得哀伤。

正是像花朵一样娇嫩的年纪。

“失踪这么多天,家里人一次也没有报警?也没有找过吗?”

“问了她养母,说是吵架后听陆知夏说要去找姐姐,所以就没再管。”周奇那时候也很怀疑,不信一个女高中生走失了四十三天,竟然会没人注意到,后来问了才知道,“邻居说自从陆知夏有了弟弟,陆母就巴不得陆知夏赶紧走。当时吵架了之后,陆知夏的母亲,怕是巴不得她别再回来吧!”

闫东蹙了蹙眉头,胸口微滞,养了那么久,就算是条狗,也该有些感情吧?

周奇说,“倒是她父亲找过,不过被陆母哄骗了几句,就没有再说过了!”他把一叠文件拿过来,递给闫东,“这是陆知夏的家庭关系调查表,你可以看一下。”

他在旁边啧了一声,“有些时候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越是狼心狗肺的人,活的越久!”

“有些人活着,她已经死了!”闫东冷笑了声,翻着文件一页一页的看。

陆知夏的亲生母亲是一名医生,二十多岁嫁给一名刑警,但因为无法忍受夫妻长时间离别和每日提心吊胆,很快就离婚了,大女儿留给了丈夫。

之后嫁给了同是医生的同事,不过不幸的是,她和丈夫双双出车祸,丈夫当场死亡,她病危,抢救本来还算成功,但是七十二小时后病情突然急转直下,抢救了四次,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临死的时候,前夫去看她,她把小女儿也托付给了前夫。

那名刑警一个人带两个女儿,只是养到六岁的时候,他出任务也被歹徒枪击致死,追封为烈士,局里给了不菲的慰问金,然后陆家夫妻看中了那点钱(当然,这只是闫东的猜测),仗着是陆知夏亲生父亲的小叔和婶婶,把陆知夏连带着抚恤金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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