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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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余笙在他公司里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老板的太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 时常炸毛,一天二十四小时脱线, 正经不过三秒钟,惯会打嘴仗,外人面前还是个乖巧的孩子,到姜博言面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头。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阳那厮转述给她的, 那脑子一根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色地描绘一通, 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 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阳跟余笙已经很熟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 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 “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

“服气不服气?”

罗阳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 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阳叹了一口气, “唉,其实挺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 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阳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逼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逼,然而这么牛逼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饱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阴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

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意这不是骂人哦!

几个人哈哈大笑,“打脸开心吗师兄?”

姜博言摇摇头,叹了口气,似乎颇无奈,“没办法!”

“那为什么不想结婚啊!师兄,说出你的故事。”几个人学着余笙的语气问。

“没,就是气话。”姜博言笑了笑,“爸妈乱点鸳鸯谱,气得没理智了。”从小他就被暗示,刀刀和他青梅竹马,他们互相喜欢,会一起长大,会从校服到婚纱,当然,这都是母亲和干妈一厢情愿的意淫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想象,而对他来说,刀刀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硬扯上这些只会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

母亲一再质问他,“刀刀那么优秀,你到底看不上她哪?”

可是爱情又何曾是用优秀做标准来衡量的,她是很好的,可却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看女人向来处于肤浅的欣赏阶段,很少有人能让她主动想要去深入了解,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世界上没有爱情这种东西,觉得这都是文学家和诗人编织出来的一种假象,是一种人类幻想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杰作。

然后他就和余笙这个倒霉玩意儿纠缠在一起了,起初只是两看两相厌罢了,她看不惯他整日拽得二五八万的冷淡脸,他看不惯她乖乖女外表下一颗不羁的心,她气他毒舌又挑剔,他讨厌她敏锐到几乎带锋芒的洞察力。

这是一段孽到不能再孽的孽缘,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祈祷这倒霉玩意儿别阴魂不散地出现在他视线里。

奈何两个人在一个学校,她又是学生会活跃分子,初中的她正好负责高中部的考勤,他又是个万年踩点儿王,俩人遇见的几率几乎是八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因为他没去上课。

后来到了大学,他心想自己终于摆脱这个倒霉玩意儿了,结果就听说她扬言要考A大投奔他。

天可怜见,他一点儿都不想看见她。

内心怀着无比蛋疼的情绪提心吊胆了近两年,从最初的抗拒到后来隐隐有些期待,这中间的变化着实让他自己都错愕不已。

他矜持又躁动地暗暗琢磨着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他对这个炸毛狮子一样的毛丫头有些非比寻常的浓厚兴趣。

每次见到她的时候,他那忍不住竖起的对抗大旗,其实是他荷尔蒙狂飙的结果。

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他实在是吓了一跳,反复去回想自己推证的每个细节,企图证明这是个伪命题,最后当然…他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怀着这种复杂的情绪等来了余笙的高考,她成绩一向稳定,如愿考上了A大,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他记得那天是他的钢琴课,杨老师——也就是余笙的母亲杨慧女士在教课之余反复看着手机,她在等余笙接收邮件的电话,虽然早就已经确定被A大录取,但似乎录取通知书没到手就跟一颗大石悬而未落似的。

最后余笙终于打来电话,说已经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杨老师才松了一口气,仿佛胸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喜悦溢于言表,她跟姜博言说,“以后笙笙就是你的学妹了,还要多麻烦你照顾啦。”

他想起余笙大张旗鼓要投奔他的话,在心底默默带笑,面上却矜持地“嗯”了声,“应该的。”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他还说了一句,“如果开学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让她尽管来找我。”

杨老师眉开眼笑地说:“那就麻烦博言了。”

只是开学那天,他特意提前了两天赶到学校去做志愿者,一大群人啧啧称奇,说难得看他这么积极为学校做贡献,他只笑笑,没解释,却在心里默默盘算着如果余笙向他求助,他该如何高贵而不失风度地表达出他愿意无条件给他驱使的想法。

这有点儿疯狂,在他二十多年的生涯里,这种感觉从没有过,所以他别扭透了,一连两个晚上都没睡着。

然而新生开学报到那天,在人潮汹涌的新生大军里,他眼睁睁看着她拖着行李从他眼前轻巧越过,颠颠儿地走了,连个目光都没投给他。

他甚至还主动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委婉地问她有没有困难,需不需要帮助,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他,“一切完美!”

气得他肝儿疼。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个说要投奔他的炸毛狮子,却一次都出现在他眼前,虽然他忙着创业,经常会很忙,但是抽空还是会分出那么一点儿精力去关注一下她,摄影协会的老会长身体抱恙,她参加不到一个学期就凭借着多年学生会干部的经历打败一众竞争者,扛上了协会会长的大旗,她活跃在校园各大平台,唯独在他这儿静寂无声。

说出来他自己都不信,他竟然倍感失落。

她大二的时候他就毕业了,毕业典礼那天,他坐在礼堂最前面的位置,等着待会儿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余笙抱着相机满场跑,路过他面前的时候,她忽然蹲下身把镜头对准他,他看见她目光从镜头前移开,然后余笙看了他一眼,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笑道:“大师兄,笑一个!”

天知道那一句话让他有多躁动,他强压着内心的狂跳对她露出一个也不知道算不算微笑的微笑。

然后他做了一个惊天决定。

他决定去追她。

可那时候他已经答应了刀刀的毕业旅行,而他也没有想好该怎么操作。

就想着,等回来再说。

然后回来的第一天,不,第一个夜晚就收到了盛情邀约,他本不想趁机占便宜,无奈她太热情,他于是就难得绅士了一回,打算不伤害一个姑娘可怜的自尊心。

有时候啊,命运总是巧妙的很。

后来一切,大概都是命运的安排,一切刚刚好。

一顿饭吃完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钟,姜博言还要加班,余笙第二天有早课,就没有陪着他去公司,跟着协会的人一起回了学校。

吃得多了,大家没有坐车,而且路程不远,走着回去的。

路上自然少不了闲侃大山,有人问余笙,“学姐是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我要是有姜师兄那样有些的竹马,我也从娃娃抓起,想想都觉得激动。”

余笙嗤笑了声,“你们就意'淫吧,我小时候每天都在琢磨怎么一拳把他砸开花还不被我妈揍,想来想去无解,就放过他了,不然现在你们就看不到他那副如花美貌了。”她啧啧了两声。

几个人目瞪狗呆地看着余笙,一脸惊恐地看着她身后。

余笙疑惑地扭过头去看的时候,就看见摇着车钥匙单手插兜跟在她身后的姜博言。

“你竟然还有这想法?”他挑眉饶有意味地看着她。

余笙一脸的生无可恋,“大师兄…你不是要去加班吗?”你怎么神出鬼没的,出场之前不能提前打个招呼吗?泪目!

吓得她都要心肌梗死了。

姜博言摊手,“你把手机给我啊!消星星玩儿完,手机都要没收了?”

余笙这才想起来,她霸占了他的手机,还给他设了个静音,到现在都没想起来给他。

她把手机摸出来,双手奉上,一脸诚恳的歉意,“我错了,大师兄!”

姜博言揉了揉她脑袋,大尾巴狼似的说了句,“乖!”

余笙:“…”

作者有话要说:大宝贝儿小可爱们六一快乐!!

我们的节日当然要发红包啦~~~截止到明天更新前哈

第60章

至此, 余笙在小萝卜头们面前竖立的威严不可侵犯的会长形象彻底崩塌。

回程的路上, 哪怕余笙努力挽救也无济于事,反正大家都知道他们会长叱咤风云多年, 终于得遇敌手了。

这大快人心的时刻,当然是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了。

“会长,我记得我们那里还有上一届哲学院毕业典礼的照片,姜师兄是学生代表吧?”

有人附和,“对,没错, 有的。照片在公共邮箱里,我那儿还有私藏,谁要我拷给他。”

“当时是谁拍的来着?”不知道是谁明知故问了句。

“当然是我们会长啦!除了她谁有那么胆子拍近距离正面照, 全校人都知道姜师兄讨厌镜头。话说上次采访也是找的我们会长啊!看看, □□的种子早已埋下。”

“哈哈哈,别岔话题, 你说那次毕业典礼,交给新闻中心的图片有那张吗?”

“没有, 会长说忘记取得当事人授权了,所以照片不能用。”

“哦~忘记了啊!”一个妹子拖长了声音说着。

几个人一唱一和地演双簧。

第一个开口的人这下彻底笑了, “我就说是会长偷拍的吧!那天我们就是做个毕业专题影展,新闻中心那边还特意交代我们, 拍单人照一定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我们会长怎么说的?忘了!你信吗?”她扭头看着身边的人,得到一个摇头还不过瘾, 继续扭到后面去问,“你们信吗?”

大家众志成城地回说,“不信!”

平常也没见这么团结过。

余笙下意识就想反驳,可是张了张嘴,竟然想不起来该说什么。

她哪里是偷拍,光明正大去拍的,她还记得自己蹲在他面前的时候,玩心大起地调戏了他一句:“大师兄,笑一个!”

原以为他会给她一个白眼,没想到他愣了一下,竟然微微勾起唇角,一本正经地冲着镜头笑了下。

那一笑太过明媚,吓得她三魂七魄都移位了,哪还记得去要授权,按了快门,飘飘忽忽地走了,半晌都回不过神来,一边琢磨他这是抽哪门子疯呢!一边忍不住荡漾,作为一个颜狗,这笑也太有杀伤力了。

那天她背着相机给无数的人拍了毕业照片,情侣,闺蜜,兄弟,临近分别,学校的一草一木似乎都带着别样的感情,每个人都带着点儿感伤,带着点儿感慨,相守时不觉得什么,临分别才感到那种天下无不散筵席的无奈和惆怅。

余笙记得还给一对儿小情侣拍了照,他们互相亲吻,在学校林荫路上、露天操场、图书馆、小广场、咖啡馆…每个地方,旁若无人,亲密地让人嫉妒,拍完照男生先走了,女孩子却忽然流了眼泪。余笙才知道他们就要分手了,一个天南一个地北的两个人,毕业各自回家乡,谁也无法为对方做出让步,只能好聚好散,但还是各自爱着,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做一个终结。

余笙有点儿想不明白,为什么分手了还要留这样一组照片,是纪念学校这些年在一起美好的点滴,还是为了哪天翻出来照片的时候心绞痛一番。

她跟同行的一个姑娘说:“哪天要是我遇着这种境遇,我就直接抽身走,谁也别回头,最好各自忘干净,就当彼此从未认识过,何故给自己找痛苦。”

那姑娘哈哈大笑,“一看笙笙就是没谈过恋爱。”

余笙挠挠头,她的确是没谈过恋爱,可也觉得自己想的没问题,既然以后再无可能,何必留着记忆回想起来自我折磨。

她喜欢拍照,对她来说照片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故事和情感的载体。可里面如果盛放了太过浓烈的情感,搁置久了就会发酵成能呛人一脸泪的烈酒。

这点她深有体会。

被嘲笑的她苦思冥想爱情是什么,圣经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可大多数情况下,爱情是自私,是占有,是歇斯底里,是嫉妒和抓狂,是互相折磨和自我折磨,还有毁灭和自我毁灭。

这是爱吗?

余笙不知道,只是很多人眼中,似乎没有谈过一场歇斯底里的爱情就像是没谈过恋爱一样,没有把心掰碎和着血泪吞下去的经历就像是没碰见真爱一样。

如果按这个标准来看的话,余笙的确是没有谈过恋爱,岂止是没有谈过恋爱,她连有幸窥探爱情神秘的面纱都没机会。

小情侣的照片余笙受托做成了相册,那时候两个人还没有离开A市,余笙没有走快递,自己亲自送过去的,送去给女孩的时候,她死死抠着相册,怎么都不敢看,只一遍遍地叹气说:“我们都没办法的”。送给男生的时候,是个下雨天,他推了聚会赶过来,拿着相册翻了一遍,一脸都是深重的痛意,他说:“谢谢你,相册设计的很用心,只是可能要说声抱歉,我没勇气去看第二遍。”回忆是把刀,总能直戳心脏最脆弱的地方。

他皱着眉,看外面阴云密布的天,一如他的心情,不是太爱说话的他跟余笙倾吐了他的恋情,纯洁的校园恋爱,相识于开学初,没有什么波折,女朋友是个乖巧的姑娘,连吵架都不会,他是第一次谈恋爱,也是真的把她放心上,小心翼翼总怕出差错,两个人在一起四年,从大一到大四,所有人眼中的情侣模范。原本可以成为从校服到婚纱的佳话,只是未来总是充满着不确定,毕业后,就像两个分支的河流,偶尔的交汇之后,注定要奔向不同的方向。

不是不爱,是无法去爱,有缘无分大抵就是这样,重重的现实就像是一把又一把的枷锁,锁着人的翅膀,让自由的灵魂无法放纵飞翔。

就这样作别,谁也不甘心,但谁也没办法。

余笙撑着伞走在A市夏日的暴雨里,心里觉得十分的不是滋味。

爱情是什么?从未窥探过爱情真容的她实在是有点儿好奇。

余笙心里有点儿酸酸的,有点儿涩涩的,搞得她自己都想哭了。

好几天她都沉浸在一种淡淡的哀伤里,为别人的爱情而唏嘘不已,她想,如果有一天她遇见一个能让她堕入爱河的人,就算天崩地裂,她也不会轻易说放弃。

放弃多难啊,比在一起要难一万倍,既然那样,那就在一起好了。她天真地想着。

谁让她是个十足的理想主义者,若这山挡了脚步,那就翻过去,不到目的地,她从来不去走回头路。

那件事让她失眠了一周,一周后好不容易能睡着了,她却做起了噩梦,梦见自己坐在高考的考场上,一道题也不会做,急得嗷嗷叫,出来的时候腿一软跪在地上,心想这下彻底完蛋了。

然后有一双手接住了她,把她抱进怀里,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余笙抬起头,刚想说声谢谢,就看见姜博言的脸,这一眼太过震撼,直接把她吓醒了,在床上翻了个滚,差点儿从床边滚下来,曲腿捧脸坐在床上静静思考了好一会儿的人生也没想起来这梦的特殊含义。

她竟然梦见姜博言,还不是俩人打架,简直不可思议。

其实余笙不止一次肖想过他了,作为一个颜狗,她不得不承认,所有她认识的异性中,姜博言是唯一一个光看脸都能让人脸红心跳的人。

只不过她的脸红心跳都被想揍他的想法给掩盖了,可偶尔静下来去想他的时候,她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欺骗自己的,脸红心跳啊,长这么大第一个让她不由自主屏住呼吸的人也只有他一个了,不仅仅是那张脸,还有那个人,刨除一切主观上的偏见,他实在是个优秀的男孩子。

余笙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对姜博言很有兴趣,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哪怕她无数次想掐死他,哪怕俩人打嘴仗的时间加起来都可以拍好几季的撕逼日常,然而透过层层的表象还是能看出一点儿喜欢的影子,不是太清晰,却足够震撼人心。

余笙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激动地在卧室转了无数的圈圈才平复下来。

她是个行动派,既然有那么点儿苗头,那么是熄灭还是添柴加火,她都得有个选择。

她暗戳戳地去打听他,好几天都处在亢奋中,迫不及待想知道他到底是怎么看待她的。

如果从理智上来看,他喜欢她,除非是脑子被门缝夹过,但是从理智上看,余笙会喜欢他,除非脑子也被门缝夹过,余笙是个惯会推己及人的人,这么一想自信心膨胀地都快从胸腔溢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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