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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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前去酒店,见到陆子初的时候,他还在床上躺着,手臂搭放在额头上,遮挡了双眸,是他独睡时惯常的睡觉姿势。

床头柜上摆放着闹钟,他没忘记和她中午吃饭的约定,怕睡过了头,甚至定了时间——11:10分。

阿笙握住他的手指,怕惊醒他,力道很轻,但......

熟睡的人指尖颤动了一下,过了几秒,方才握紧了她的手,阿笙还没反应过来,陆子初就已经睁开了那双清冷的眸,然后笑了。

以为是梦,却道不是。

“怎么来了?”声音沙哑。

“陈煜说你生病了。”

“担心我?”他看着她,目光灼灼,早该想到,除了陈煜,还能是谁?

在他的目光下,阿笙笑了一下,不接他的话,抽出手,倒了一杯水端给他,他半坐起身喝水的时候,她轻声开口:“子初,你要好好的。”

失约,找回曾经的顾笙

更新时间:2014-7-18 18:27:10 本章字数:4630

之前输过液,陆子初并不怎么发烧,但没精神倒是真的。阿笙起身的时候,他拉住她的手,手心很烫,阿笙没站稳,直接跌在了他的身上钡。

他笑,手臂搂着她的腰身,把她圈在怀里,含糊不清道:“去哪儿?”

“陈煜说你早上没吃饭,我让他们送些吃的过来。”这话阿笙说的吃力,整个人贴在陆子初的身上,热度惊人。进来的时候,阿笙穿着室内拖鞋,陆子初这么一抱,拖鞋直接滑落在地......

“砰——”的一声闷响,阿笙心脏险些漏掉了好几拍。

他抱着她不肯松手,在床上翻了个身,把她搂在怀里,闭着眼睛道:“我不饿,你留在这里,哪都不许去。”

陆子初没睡好,说话的时候勉强睁着眼。陈煜之前说他连续两天没睡觉,再加上生病,如果她不来,他怕是还能睡上很久。

阿笙心思柔软,不敢再乱动了,就那么躺了几秒,想到闹钟时间还没关,就从他怀里挣出来,刚把闹钟拿到手里,就被他再次按到了床上,呼出的热气吹打在她的耳际:“阿笙,听话。”

关掉闹钟,阿笙任由他抱着,生病时候的陆子初,看起来无害多了,少了人前冷漠,略显疲惫的睡颜多了几分亲和温暖。

睡觉真的能够感染人,阿笙昨晚也没睡好,靠在他的怀里,起先什么情绪都有,到最后意识陷入朦胧,追随着他的呼吸声沉沉睡着了。

中午的时候,陈煜见阿笙一直没出来,叫了餐,原本想敲门,最终落下,对酒店服务员说:“再等等,需要用餐的时候,我再打电话。”

.....铩.

阿笙醒来的时候,阳光透过窗帘隐约洒落入室。

她竟睡着了,下意识看向陆子初,身畔无人,跟她并排摆放的枕头上,有着浅浅的凹痕,证实陆子初之前确实在这里睡过。

她有些懵,这人现如今怎么这么浅眠?她以为他至少要睡到黄昏了。

抬起手表看向时间,阿笙皱了眉,下午三点,公司上班快一个小时了,她出来的时候,只跟胡主任请了半天假......

“醒了?”门口传来陆子初的声音,阿笙抬眸望去,仿佛是一幅画,如今的他不需多加修饰,自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再加上他的阅历,所以即便穿着灰色羊毛衫,依然魅力非凡。

也不知他在门口站着看了她多久,见她掀被下床,方才慢吞吞的走了进来:“不多睡一会儿吗?”

“不了,我下午没请假,需要回公司一趟。”她坐在床沿,低头找拖鞋。

拖鞋在另外一侧,陆子初弯腰捡起,绕过床尾,放在了她面前:“我让陈煜给盛景那边打声招呼,下午不要去了。”

“不去不行。”穿鞋起身,阿笙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额头,“有份法务文件是我负责的,下午胡主任要过目,我把文件整理好就来看你。”

没有发烧迹象,阿笙去公司也能安心许多,刚要收回手,却被他牢牢握紧,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无奈一笑:“陆氏员工如果都像你这么敬岗敬业就好了。”

陆子初看她吃了午餐,这才放她前往盛景,事实上陆子初也很忙,纵使来到杭州,也没闲着,电脑在线,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事。

睡眠不足,屏幕那端几位老总有了意见分歧,眼见已有斗嘴迹象,若不是顾忌陆子初,只怕早就言语伤人了。

陈煜端了一杯咖啡送过来,见陆子初已经在按眉心了,再看屏幕那端几位集团老人口角之争愈演愈烈,陈煜知道陆子初正在隐忍边缘。

午后一点左右,陈煜接到了向露的电话,紧急视频会议,于是陈煜只能无奈叫醒了陆子初。这个会议维持的时间比较长,一直到顾笙睡醒,方才掐断了半个小时。

若不是顾笙这时候给陆子初打来了电话,陆氏总部那几位老总绝对会被陆子初训斥的颜面无光。

“身体怎么样?”听筒里传来阿笙的声音,掺杂在办公室忙碌的键盘声里别有一番风韵。

心情忽然好了很多,被顾笙如此记挂,以至于陆子初嘴角笑意加深:“不碍事,你什么时候过来?”

“那个......”她似是觉得为难,清了清嗓子:“我也是来公司之后才知道,今天晚上全公司加班,我这时候离开的话,汤总怕是会很为难。”

陆子初先是沉默几秒,过了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失约,放我鸽子?”

阿笙:“......”放着生病的他忙于工作,无情吗?好像有点。

这天下午,汤总从办公室走出来的时候笑容满面,临时宣布加班取消,晚上公司职员聚餐,陆先生买单。

此话一出,汤总看着阿笙眼神暧昧,男女职员更是齐刷刷的看着阿笙,表情各异,目光尖锐,充满了考究和凌迟。

章小贝笑容覆面,拍着阿笙的肩:“托你的福,我晚上可以大开吃戒了。”

阿笙头有些疼,看出来了,陆子初这是要断了她在盛景苟延残喘的后路。

陆子初自有出手很阔绰的本钱,会所俱乐部,各种娱乐设施齐全,章小贝和阿笙去的时候,陆子初正在和另外三名盛景老总打牌。

阿笙看到这一幕有些意外,她从未见陆子初打过牌,但见他出牌娴熟,平时应该没少消遣打发时间。

陈煜最先看到她,唤了一声“顾小姐”,很自然的接过了她的外套。章小贝在一旁见了,也把外套递给了陈煜,陈煜眉头挑了挑,表情略显怪异,在意味不明的看了章小贝一眼之后,终究还是接在了手里,僵着一张冷脸,放外套去了。

章小贝看着陈煜的背影,蹭了蹭阿笙的肩,笑眯眯道:“还真别说,这孩子长得挺好,当司机实在太屈才了。”

阿笙淡淡解释:“陈煜,名牌大学金融系博士,与其说他是司机,还不如说他是陆总特助。”

陆子初每次外出,陈煜绝对跟随左右,他在陆氏总部的地位比很多老总还要高,只不过很少有人见过陈煜,难怪章小贝会对陈煜一无所知了。

果然,章小贝大吃一惊,“啊”了一声,似是埋怨阿笙不早告诉她,她刚才竟像使唤小弟一样,把外套递给了陈煜,这不是作死的节奏吗?

来不及跟阿笙多说话,连忙朝陈煜追去,陆子初特助给她挂衣服,她何德何能啊?

陆子初出牌似是赢了,周围爆发出一阵叫好声,有时候阿笙真的怀疑陆子初是不是长了第三只眼睛,要不然明明专注做事的人,怎么每次不用看都知道她在哪里。

“阿笙——”他声音不大,但出口之后,偌大的娱乐会场里,顿时鸦雀无声,众人纷纷搜寻着阿笙的身影。

多年历练,虽然生疏,但阿笙至少可以从容以待,漫步走到打牌区域,倒也奇怪,别人玩牌会让人觉得乌烟瘴气,陋习不良,但陆子初几人坐在一起来牌却是雅致的很,估计跟他们身上笔挺的西装有关。

陆子初今日没有穿西装,素色衬衫,外搭开襟黑色毛衣,戴着眼镜,镜片在灯光下偶尔折射出精锐的光芒,成功掩饰了眉眼间先前的病态。

阿笙走近,陆氏职员让路,陆子初坐在那里,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并未抬头看向阿笙,却在她走近时,淡淡开口:“我记得你以前纸牌玩的很好。”

“很久没玩过了。”以前倒是和508舍友一起玩过纸牌,基本都是在考试前,目的是为了放松考试带来的紧张。陆子初是什么时候看到的,她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有八年了吧!”陆子初说着,歪头看了一眼阿笙,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

他这么一说,别说是公司职员了,就连汤总本人,也被那声“八年”震到了,众人面面相觑,难道两人八年前就认识彼此了吗?熟人?根本就不是新欢和潜规则上位者?

众人表情仿佛被天雷劈过,陆子初视若未见,站起身,拉她坐在他的位置上,把手中的牌交给她。

阿笙汗颜:“我不会。”她早已忘了该怎么打牌了,况且还是和公司老总......

“你不是不会,是不愿。”陆子初说着,伸手取下阿笙头上的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瞬间倾泻在肩。

众人视线之下,男子伸出修长的手指温存的落在阿笙的发丝上,声息缠绵:“阿笙,帮我把曾经的顾笙找回来,我很想念她。”

表露,她不是一个好恋人

更新时间:2014-7-19 21:02:17 本章字数:4334

他说:“阿笙,帮我把曾经的顾笙找回来,我很想念她。”

说这话的男人,他的名字叫陆子初,表情一扫之前慵懒淡漠,多了几分轻松柔和,仿佛回到了大学课堂,他站在讲台上,偶尔抬眸看她,笑的轻淡平静,却让目睹者心跳失常。

过去宛如错综纠缠的藤蔓,紧紧的缠绕在一起,覆灭在陆子初云淡风轻的外表之下,盛景职员看的是心动,阿笙和陆子初看的却是沧海桑田。

曾经的顾笙消失了太多年,他等得心如止水,须臾之间,以至于没了脾气。

11月的杭州,夜色初幕,他站在她身旁,手臂搭放在她身后的椅背上,像是把她环抱在了怀里,弯腰同她一起看着她手中的纸牌,忘了六年漫长间隔,眼眸晔兮如华,惊艳缱绻钡。

此刻,他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近,阿笙出牌生疏,陆子初在她耳边不远处叮嘱道:“不急,慢点出。”

他说这话时,脸上表情让人捉摸不透,汤总等人想要从他的面部表情中偷窥出纸牌好坏,注定无功铩。

陆子初在商界游走六年,其实每天都在打牌,手中的牌或好或坏,他不能让别人看出丝毫端倪,若是手持烂牌,更要摆出镇定自若的气势,未战就先击垮对方的心理防线,率先退却。

阿笙手中的纸牌很烂,打牌前陆子初虽然没说,但汤总等人都知道,这场纸牌消遣并不能因为阿笙替场出现松懈和退让。

打牌,是否对敌人用心,意味着尊重。

不远处,陈煜靠着吧台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他跟随陆子初多年,顾笙回来之前,说句大不敬的话,陆子初简直是一位面瘫上司,那张太过帅气的脸庞几乎从未有过起伏变化,哪怕商界对敌获取胜利,仅仅是微扬唇角,大喜大悲注定和陆子初绝缘。

他有一颗看似无坚不摧的心,只可叹那颗心心如止水了太久,太久......

美国到T市,T市到杭州,陆子初强忍身体疲惫,隐忍感情,悄无声息的给爱情增加着砝码,却不激进,一直站在几步之外,静静的等待着。因为他知道,那个位置对于顾笙来说,不会引起恐慌和排斥,是最安全的距离。

陆子初成功了,他在金融界是个成功的商人,在爱情上,先是欲擒故纵,退后一小步,让出空间给顾笙,让她在选择接纳的时间里可以自由呼吸。

爱,不该是沉重的,多么美好的字眼,若是温情以待,必会在某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渗入顾笙的心。

陈煜一通电话,原是试探,但顾笙终究还是来了,陆子初是欣喜的,她的出现宣示了她在乎他,但他没有被喜悦击垮,这个男人已经习惯用平淡的微笑掩饰内心的波涛汹涌。

前方传来叫好声,一道女子声音欢喜响起:“太好了,又赢了。”

陈煜侧眸望去,那人他有印象,章小贝。简单,幼稚,笑声......没心没肺。开始理解陆子初为什么放任这样的人出现在顾笙周围了,因为笨的傻气,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对顾笙构不成伤害和威胁。

垂眸看了看腕表时间,晚餐时间到了,放下手中的杯子,陈煜迈步朝牌桌走去。

阿笙没想到自己会赢,屡次都是烂牌,但她却在众人视线里沉了性子,以攻为守,出牌凌人,寻觅最佳时机。

盛景几位老总都是牌场高手,几局下来胜少败多,看着阿笙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就这牌技,还说自己不会?盛景职员很谦虚。

离席吃饭,陆子初扶她起身,阿笙抬眸看他,都是寡言的人,却可以透过眼睛读出那些藏匿已久的千言万语。

他把所有的话语全都花费在了晚餐里,那么突然,却又那么顺理成章。

服务员端着餐盘,有条不紊的摆放着晚餐食物,开放式餐厅,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公司聚餐氛围很好,能看见彼此,自是很热闹。

虽说陆子初精神不太好,但应对自如,别人是看不出异常的,坐在席位上,拿了托盘中放置的热毛巾,眼尖的人看到了,也没往心里去,不就是擦手吗?但再抬眸望去,却都傻了眼。

那毛巾最先温情厚待的人不是陆子初本人,而是被他拉到身旁就坐的顾笙,再看顾笙,垂眸看着,长长的睫毛慵懒栖息,似是习惯了。

有人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很快就有副总坐不住了,笑眯眯的问道:“陆先生,您和顾小姐认识很久了吗?”

阿笙抿唇,和陆子初在一起,似乎就连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从顾笙到顾小姐,下一步她已经不确定他们会叫她什么了。

副总这么一问,很多职员下意识缓了缓手头动作,那么静,无疑好奇心憋了已久,想要迫切知道前因后果的人不在少数。

阿笙侧眸看向陆子初,他正在擦手,面上无波,就在副总忐忑不安,疑心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毛巾,先是抬眸看了一眼副总等人,然后靠在椅背里,手指轻敲着椅子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着顾笙,眼里含笑:“接近十年了吧!”

餐厅里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讶叹意外声,刚才还不敢光明正大把目光投射过来的职员,这下子全都把视线凝聚在了陆子初和顾笙身上。

十年?怎能不震惊?

汤总惊了好几秒,这才迟疑道:“您和顾小姐一直都在一起吗?”他还以为顾笙是新欢,但......

陆子初说:“她是我初恋。”

又是一枚空降炸弹,炸的人头脑发懵,章小贝刚吃了一个丸子,于是那丸子从她开启的唇瓣间耀武扬威的滚落而出,砸在桌上,声音不大,但弹性很好,弹到地上后,一路滚啊滚,一直滚到了隔壁餐桌的桌腿一侧。

众人静待陆子初开口,男子声音低沉暗哑,内敛稳重:“她18岁那年,我就认识了她。顾笙大学两年本科毕业,一年半时间就拿到了硕士学位。她是老师和学生眼里公认的天才型学生,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恋人。”

阿笙手心里冒出了一层薄汗。

陆子初说:“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喜欢粘着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我想见到她,最好先去图书馆找她,如果她没在图书馆里,那么她一定在各个教室里旁听感兴趣的课程。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喜欢耍小聪明逃课,但却控制逃课标准,每次考试都能名利前茅,让教授们又气又恨。我和她多日未见,再相见,她不会喜出望外的扑上来抱着我,只会站在原地默默的笑,是个能够在人前很好控制情绪的人。生活上,她看似冷静,其实偶尔会犯小迷糊,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我送给她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奶奶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很多人都有同一种感受,似乎血液冻僵了,万万没想到会从陆子初口中听到这些话。淡淡的叙述,却让之前道尽阿笙坏话,暗自腹诽顾笙是秦芸替身的人震惊尴尬不已。

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

最美的平凡,爱情不停站

更新时间:2014-7-19 21:02:20 本章字数:4617

陆子初说他想起顾笙的时候会笑,别人无从得知,陈煜却深有体会。

酒宴上,他若有事不贪杯,那么喝酒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陈煜的身上,如此一来开车回去,驾驶员就变成了陆子初。

有时经过T大门口,他想到顾笙会笑,手搭在薄唇上,笑意撩人,但那样的笑容注定无法维持太久,来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2009年,陈煜陪陆子初前去国外出差,几天后启程回国,陆子初回家后整理行李,似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见了,脸色当时就变了。

薛姨急匆匆唤他过去,说陆先生找他,陈煜入室,床上一片狼藉,上面散落着陆子初的衣服,可能久寻不到要找的东西,陆子初脸色很难看钡。

“我的围巾呢?之前在酒店衣柜里挂着,你收拾衣物的时候,有没有把它放进箱子里?”

陈煜忘了这回事,见陆子初面露慌乱,也有些急了:“先生,我这就给酒店打电话。铩”

围巾还在酒店里,陆子初听了之后,竟下意识的笑了起来,但嘴角那抹笑,却让陈煜心酸不已。

薛姨找他过去的时候,对他悄声说过,那条围巾是顾笙织给他的,陆子初平时不让人碰,就连薛阿姨也不例外。

那么倾心收藏,又怎会允许它忽然有一天消失不见呢?

席间男子说话,话语平淡,似是讲述着最为平淡的日常过往,不曾和顾笙分隔多年,人人都在看他,他是一个近似完美的人,从外表看来很难挑出什么毛病,完美的让人怦然心动。

这样一个人,拥有一张百看不厌的面庞,不管在席间留下怎样的瞬间,都会令人一见倾心。更何况,他拼的从来都不是外在,而是内心。

一番话,有多少人在悄然叹息?

已经开启的言语在听者内心发酵着,未曾开启的言语,是他的私密情感,他只想说给顾笙一人听,于是所有的千言万语全都落入深邃的眼眸里,宛如深海,杀伤力是极为惊人的。

对于汤总等人来说,陆子初从未这么细腻的爱过谁?更不曾当着众人的面向谁坦诚过所爱是谁。但他今天说了,于是他们开始明白,埋藏在陆子初内心最深处的女人,十有八~九一直都是顾笙。

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牵起阿笙的手,最终没有选择在餐厅用餐。杭州街头,他和她各自一袭毛呢灰色风衣,倒有些像是情侣装,衣摆在风中摇曳着,顾笙有一头浓密的长发,宛如海藻,在凉风吹拂下,撩拨在陆子初的手臂上。

两人慢吞吞的走着路,陈煜开车跟在后面,无声无息。

他们的爱情在刀刃上成长,被命运玩弄太久,仿佛煎锅上面的肉,反复挤压,以至于血肉模糊。

他受伤了,她受伤了,她精神不好的岁月里,他在人群中行走,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偶尔回头凝望,目光落寞;她能从他走路的姿势中窥探出他的成长痕迹。

他背着她吸烟,她有时候会想,当他坐在沙发上,台灯照在他身上,那些缓缓飘升的烟雾是否夹藏着沧桑?

他是不会让她看到这些的,男人有男人的倔强和自尊,他可以在她需要他的时候,飞奔到她身边;可以在她难过的时候,把她拥在怀里,擦去她的泪水;他可以在她喜悦时,把向日葵藏在身后,又能在她措手不及时,将黄黄的花朵送到她面前;午夜时分不睡觉,在她门口流连,想敲门最终颓然放下;当着众人的面,暗喻两人在一起,是他高攀她,并非她高攀他。

他用一个男人的方式在爱她,给她的都是正能量和抚慰,她沉陷在沼泽里,他不会和她一起沉沦,而是理智的拉她上岸。

沼泽太深,他怕拉的太急,她的身体黏附在沼泽里会难受,所以就耐着性子,一点一点的往上拉。就像她打牌时,他在她耳边一遍遍轻声说着:“不急,慢慢来。”

人人都说他完美,只有阿笙知道,他只是太善于伪装。

韩老太太对阿笙说过他的童年糗事,说他小时候嫉恶如仇,也曾拿玻璃瓶扎过别人的车轮胎,被陆昌平知道后狠狠训斥了一顿。

她当时听了,轻轻的笑,但后来却笑不出来了,小时候的子初被“天才”两个字泯灭在了岁月长河里,她是心疼的。

爱情是相互的,当她的软弱和狼狈全都被他尽收眼底,他没有像别人一样嘲笑她,反而站在一旁,微笑给她力量。那一刻,他治愈了她,可谁又来治愈他呢?

他和她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却深深的铭刻在了心里,试过忘记,殊不知这样的忘记却需要花费一生的心血。

就这么牵着手,在一座陌生的城,平安到老,过着最简单的生活,是她最想要的,他爱着她的每个瞬间,她都会觉得很寂寞,她已经被寂寞和痛苦折磨的太久,有些感觉注定会伴随她一辈子。

她无法面对的从来都不是他,而是她自己。

临街,夜市小吃摊,三碗再简单不过的馄饨,缓缓冒着热气。

人比较少,陈煜坐在一旁,陆子初和阿笙相对而坐,隐隐有谈话声传来。

阿笙垂眸舀着碗里的馄饨,声音很轻:“如果你不认识我,也许你现在已经得到了幸福。”

“如果你不曾认识我,也许你会过的无忧许多。”陆子初越过桌子,握住阿笙的手,大概因为生病的缘故,掌心有着微薄的汗,“但是阿笙,如果我不曾认识你,我不会知道,有一天我可以这么喜欢一个人。有些话我不说,但我知道你都懂,我是爱你的,不管你是完整还是残缺,只要你一日是顾笙,我就会多爱你一日。”

阿笙笑了一下,夜风一吹就没了,勺子触碰碗壁发出清脆的响声,良久后她说:“子初,我摧毁了你的生活。”

夜风很凉,却吹醒了陆子初的思绪,表情波澜不惊,“不要低估我的坚强,我活得很好,这颗心脏在时隔六年后依然还在为你跳动,你还不明白是因为什么吗?”

陆子初的声音有些沙哑,沉沉的,听不出情绪:“阿笙,我只盼你能好好的。”

阿笙抬眸看他,有颤颤的东西在眼里流转:“我母亲,我......都欠你一声对不起。”她说着,紧了紧他的手,眼眸深沉:“我在美国辜负你,嫁给了韩愈,你别怪我。”

“......不怪。”有一种无力的窒息感堵住了陆子初的呼吸,难受的很,但嘴角却带着淡淡的微笑。

陈煜坐在一旁,背对着他们,听到顾笙那句“嫁给了韩愈”,表情震惊。

他说“不怪”,阿笙应该释然微笑的,但此刻微笑似乎太显牵强,于是抽出手,把馄饨送到嘴边,吃进嘴里,成功掩饰了喉间哽咽。

她说:“我真的不知道外婆去世了,07年6月28日,我在干什么呢?我在......”话音忽然终止,阿笙涩涩的双眼里突然涌出滚烫的眼泪,她轻轻抬手,手肘撑着桌面,手心覆盖在额头上,挡住了眼睛,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眼前景物开始变得模糊。

陆子初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这才发现阿笙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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