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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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

陆昌平和韩淑慧坐在床上,均是无语。

良久后,韩淑慧说:“他明天一定会回公司的,陆氏几万人指望他活下去,他不会那么不负责任的。”

陆昌平拍了拍她的手背,摇头道:“你还是不太了解你儿子,他这次是认真的。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吗?那孩子现在病了,有什么事,什么话不要当面找她谈…”

陆昌平倒也没有斥责韩淑慧,但韩淑慧多少有些委屈:“你也认为我对顾笙太苛刻了?”

陆昌平叹了一口气,搂着她的肩道:“换成任何一对父母,都难以接受自己的儿子和一个精神不太好的人在一起,更何况那个孩子还和韩愈结了婚。你的焦躁不安,我都懂。子初的孤注一掷,我也懂。我找子初谈话,他的话语让我感到难过,这几日我一直都在想,如果顾笙不够好,当初我也不会纵容她和子初来往。你也不会放手让他们在一起。我们一直都在说顾笙变了,子初变了,这个时代变了,其实他们都没变,一直在改变的是我们。我们越老就越害怕,害怕晚年陆家蒙羞,害怕世俗流言。”陆昌平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来,“阿慧,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接受一个事实,想让子初放弃顾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我们强行拆散他们,陪葬的将是子初一辈子的快乐,还有可能会失去这个儿子。我们这么做,真的值得吗?”

床头灯光线柔和,韩淑慧的声音幽幽传来:“等有一天他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会明白当父母的究竟有多难。”

这天晚上,欧阳浨前去公司,在韩愈办公室内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的传真:离婚起诉书副本。

站在落地窗前,俯览T市夜景,给韩愈打电话,关机。

不知为何,有一种酸涩感从胸口掠起。

在顾笙混沌的岁月里,她确实和韩愈悲喜与共过,可悲的是,那些难以割舍的过往是韩愈自己一个人的,因为他清醒的牵着她的手走过了五年,他知道那些岁月都是怎么从指缝间溜走的。

在这段婚姻里,韩愈能够记起婚后的每一天,所以执拗不肯放手;顾笙记不起,所以可以无情。

半个月期限,韩愈要亲自去趟美国,有些事情是瞒不了的。

韩家。

“录像带是谁寄过来的?”韩愈站在花园里,寒风呼啸,眉眼冷厉。

任洋先前给他打电话,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说,他猜测是跟录像带有关,所以才会站在花园里等候任洋,见他拿着资料逆风走过来,心知没有猜错。

“顾清欢的助理,展鹏。”任洋说着,把展鹏的资料递给了韩愈,拧眉问他:“需要安排个时间,约他出来和您见一面吗?”

“明天推开所有行程,时间地点你定,到时候发到我手机上。”韩愈攥紧文件,进了屋,背影透着说不住的锐意。

顾城倚在床头给顾流沙讲睡前故事时,收到了一条短信,是陆子初发来的。

“我带阿笙外出走走,你和简最近住在心宿路怕是不方便,陈煜稍后会去找你们,安排地方入住。”

顾城给陆子初打电话,却是再也打不通了。

高架桥上,窗外是万家灯火,陆子初发完短信,关了机,抱紧了躺在他怀里熟睡的人,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从这一刻起,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不去想天长地久,不去想白头偕老,就这么平平淡淡的度过每一天,现在就是他们最美好的时光。

火车,开在枝桠上的花朵

更新时间:2014-8-4 17:41:41 本章字数:4758

发现自己在火车上,这让阿笙很惊讶。晚上九点左右,她在望江苑入睡;凌晨两点,却在不知不觉间告别了T市,在软卧下铺睁开了眼睛。

车厢内一片昏暗,沿途灯光照射进来,阿笙一度以为犹在梦中。

直到轰隆隆的声音传进耳中,阿笙才开始消化这个事实,她的确是在火车上瑚。

车厢里有人压抑咳嗽着,阿笙动了动身体,腰间手臂紧了紧,阿笙望去,这才看到陆子初靠在床头睡着了,鼻息很轻,却因为姿势不对或是睡眠环境不好,睡的并不安稳。

心里竟是松了一口气,陌生的环境,不知航程目的地,所幸身边还有一个他。有他在,她是心安的。

看着近在咫尺的他,阿笙抬手欲摸他的头发,却又担心会吵醒他,只能躺在他的怀里不敢乱动。

窗外灯光昏黄,也不知道途径哪座城市,隐约可见迷离的雨丝,缠绵的像是那些随时都可以消散的红尘往事。

同样的天,摆在不同的城市里,气候却变幻无常。

隆冬,夜晚寒凉,阿笙移开陆子初的手臂,他是真的困了,平时那么敏感的一个人,在这个时候却难得松懈下来,警觉度较之往日大打折扣铄。

阿笙坐在床沿,把被子盖在他的身上,她是一个对黑夜异常敏感的人,有人在看她,她是知道的。

视线来自对面下铺,那是一个老太太,花白的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见阿笙抬眸看她,温和的笑了笑。

阿笙不期然想起了奶奶,想起了韩老太太。

人到迟暮之年,很多时候都会变得很沉默,痴痴的看着身边的人和事,对于当下度过的时光,痴迷流连。

咳嗽声就是老太太发出来的,年迈,苍老,是个善良的人,因为担心会吵醒其他乘客,咳嗽的时候会提起被子掩住口鼻,压抑的咳嗽着,咳得阿笙呼吸缓缓。

老太太大概嗓子发痒,忍久了,难免眼眶红红的,满是皱纹的手指探向了一旁的桌案,上面摆着一只茶杯,不过已经空了。

阿笙起身的时候没有站稳,长时空腹,多少有些没力气,她扶着桌案,稳了稳神,这才拿起杯子,对要坐起身接水喝的老太太轻声说道:“奶奶,我帮您。”

这种季节不似夏天,狭长的走道上空无一人,鼾声和呼吸声交错,嘈杂,但很有生活气息,再过不久就是春运了,到了那时候,只怕要真的车载满员了。

接了水,回到车厢,阿笙先把水杯放在了桌上,弯腰扶老太太坐起身,拿了枕头垫在她身后,坐在她的床沿,轻轻吹着热水。

老太太看着身旁的陌路女孩,在她眼里无疑阿笙是个好孩子,美好温暖。一头海藻般的长发因为刚起床凌乱的披散在胸前和肩上,颜色太黑,所以缱绻中似乎又带着大海一般的潮湿,就是肤色太白了。

老太太看了,对这个体贴懂事的晚辈是心存怜爱的。

“奶奶。”仍是温淡的语调,没有过多的话语,阿笙把水杯送到老太太嘴边。

老太太不好意思,道了声谢,又说自己来,那水喝在嘴里,滋润着老太太发痒的嗓子,有一种沁人心扉的暖,半杯水喝完,水份似乎全都蒸发到了眼睛里。

阿笙扶老太太躺下,转身时对上了一双漆黑深幽的眸,笑着走近,在外人看来也不知道何时修来的默契:陆子初伸手的刹那间,阿笙并没有看,但却伸手精准的握住了他。

微弱的光线投射在阿笙的睫毛上,落下柔和的阴影,陆子初坐起身的时候,把被子盖在她的身上,连人带被搂着她:“做好事,是不是应该给你奖励?”

她坐在床沿,笑容仍是浅浅的,很多事只是出于本能,看到老人心里总归是温暖的,沧桑藏匿在皱纹里,因为生活给予了厚重,所以眼神才会那么慈悲平和。

他亲吻她的脸,笑叹:“你要收买陆子初的心,真的很容易。”

属于情人间的私密情绪,被老太太尽收眼底,会心的笑了。闭眼入睡的时候,她在想:真是一对漂亮的孩子。

阿笙没有问陆子初,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她接连两天情绪不太好,吃东西又吐,很明显他是在担心她。

雨丝打在窗户上,像是错综复杂的蜘蛛网,阿笙靠在他怀里,静静的看着窗外,那里是一片冬日萧索之景。

陆子初问她:“是不是想起了顾老太太?”

阿笙唇角有了笑意,早说过,他是最了解她的人。

“其实我和爷爷奶奶很难正儿八经的说上一回话。上学的时候,每次回到家,除了写作业,只能在饭桌上浅聊几句。星期天想深谈,但没说两句,就会被奶奶挥手赶走,让我不要偷懒,赶紧回房间写作业。”听了几秒,阿笙继续道:“我一直以为我和我奶奶还可以拥有很多回忆,比如04年夏天回到老家,我可以陪她坐在沙发上看看年代历史剧,听她发牢***,就算不说话,陪她煮茶躺在藤椅上发发呆也是挺好的。”

谁又能想到,偏偏就是04年夏天,奶奶去了。

下巴支在她的肩上,陆子初眸子里沾染了微光:“那天你哭的很伤心。”

阿笙微愣,转眸看他:“你怎么知道?”

他心情很好,上扬了嘴角:“你第一次看到我是在阶梯教室,我第一次看到你,听到‘顾笙’这个名字却是在法学系宿舍楼附近的电话亭。”

“…”记忆中,陆子初似乎跟她提过这件事,说到电话亭,过往回忆似乎一下子全都回来了。

那天她似乎哭的很狼狈。

“怎么?”他忍不住笑了,笑容撩人。

“我一定哭的很丑。”

“不会。”陆子初收紧了手臂:“我觉得这孩子蹲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很让人心疼。”

阿笙没了声音…

火车行驶着,凌晨卧铺,他们拥着被子轻声说着话,这样的体验是之前从未有过的,靠在他的怀里,似乎找到了最坚实的依靠。

在望江苑入睡前,吴奈告诉她,陆子初回陆家了。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火车上,她不问,是因为她知道,陆子初怕是因为她和家人闹僵了。

其实家人都一样,盼着子女将来能够少走一些弯路,过得比谁都好,对子女付出不求回报,但同时也会很护短。这是很多家长的通病。

其实韩淑慧并没有错,如果她是韩淑慧,她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跟一个叫顾笙的女人在一起,大概全世界99%的父母从一开始就会站出来反对,至于另外1%,尚待考究。

这世上能伤她的人乏陈可数:她的过去,一个陆子初。

韩淑慧的话针针见血,字字往她心窝上面戳,若说不介意,那是假的。但她不恨韩淑慧,更不曾有丝毫的怨愤。

韩淑慧说的对,没有男人会那么大度,不介意她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边生活那么多年。

她是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人,这辈子认准一个人,那么不管生死,她都是他的。所以纵使在知道自己结婚后,她也一直在自我欺骗她是属于陆子初的。

五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控制不住自己去呕吐,她觉得自己脏了,从里到外都是残缺的。那是一种伴随经年的自厌和无望。

倒不是担心陆子初有一天会厌弃她,他是天上的飞鸟,她是深潜海底的鱼,太怕有一天他会因为她举步维艰。

阿笙问:“就这么走了,许晓找我怎么办?”

“我会跟她联系。”

她太后知后觉,声音有些不稳:“你这是…要跟我私奔吗?”

陆子初看着她,眸子里是遮不住的笑意,“所以,别拒绝我。”

“…”阿笙就算想拒绝,也不可能让火车半路停下来。

席慕蓉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久,若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说再见,要心存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无遗憾。”

和陆子初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不曾忘却过,仿佛开在枝桠上的丝绸花,经年不谢。

***

PS:还有四千。

争风吃醋,这只猫很有灵性【4000】

更新时间:2014-8-4 20:22:27 本章字数:6684

来束河,太突然。

面的师傅说:“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束河和丽江12月和1月最冷,白天还好,就是早晚温差比较大。”

陆子初说:“季节不重要。”

面的师傅和善微笑:“出来游玩,季节不重要,什么才重要?”

其实这样的话问了也等于没问,还不够一目了然吗?说实话他开车这么多年,见过不少游客,可这么漂亮的游客却不多见,男人长得帅,身旁的女孩子气质也很好,就是不太爱说话,偶尔男人同她说话,她的回答会让人觉得很妥帖,也很有分寸。

一看都是出身好家庭的人铄。

陆子初仅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面的师傅的话,抵达束河的时候正是午后,这个季节虽是淡季,但想看到游客并不难,有导游拿着小旗子,身后跟着一群游客,阿笙看着,仿佛正在经历依依曾经走过的路,心里很温暖。

两人来束河,倒像是随遇而安,走哪停哪,没有目的地,当然对吃住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面的师傅问:“去酒店吗?”

“不,去客栈。”

客栈是陆子初拿着当地客栈图临时选的,征询阿笙的意见,阿笙觉得客栈设计的很有艺术感。

去的时候,陆子初说:“如果不喜欢,我们再换地方。”

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客栈男主人是知名大学美术系毕业,装修设计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客栈门口悬挂的灯,用素布蒙在外面,上面画着手绘图案,现在是白天,还没打开,若是晚上点燃,一定会散发出淡雅的美。

院子里溪流,鹅卵石,花草,假山应有尽有,伞下摆放着原木家具,造型很独特,刷上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漆,看起来很古朴。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走进客栈庭院的时候,台阶上站着一只猫,弓着身子,虎视眈眈的瞪着他们。

阿笙觉得好笑,扯着陆子初的衣摆不肯上前,不忍心扰了家猫领地,让它感受到威胁,倒是他们不对了。

“它叫肉团,别看它很凶,其实很和善,明天再看见你们,绝对会围着你们直打转。”老板娘说着,叫了声“肉团”,肉团立马收敛了适才的凶神恶煞,乖顺的跑到老板娘脚旁,亲热着呢。

老板娘对阿笙笑道:“你看,特别缠人,甩都甩不掉。”

阿笙低头看那只家猫,嗯…似是极具灵性,背着老板娘在瞪她,不过肉团似乎只是在针对她,对陆子初倒是喜欢的很。

陆子初和客栈男老板谈话的时候,肉团一直围着他打转,仰着猫脸,“喵喵”的叫着,那模样倒像是在叫春。

敲定好房间,陆子初走过来,摸了摸阿笙的头,“走了。”

束河那天天气很好,冬日阳光穿过镂空的木窗户洒落入室,古朴的家具,倒像是居家卧房,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很有当地特色。

忽然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舍酒店住客栈了,因为居家,因为客栈里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因为接地气,所以增添了人情味。

这个房间,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她不喜欢的是房间里的那只笼子。

巨大的绿鹦鹉站在笼子里的铁架上,转动着大眼睛望着他们。

陆子初拿了一条温毛巾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阿笙蜷着腿缩在沙发里,双手环抱着腿,脸埋在膝盖上。

陆子初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怎么了?”

“我怕鹦鹉。”

陆子初抬眸看了看,眸色里有光划过,她不是怕鹦鹉,她是厌恶囚禁鹦鹉的那只笼子,像是西雅图常年上锁,束缚自由的铁锁。

“来,擦擦脸。”并没有多说什么,陆子初把温毛巾递给阿笙,提着鸟笼下了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客栈老板说的,只知道他们在束河逗留的几天时间里,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只鸟。

绿鹦鹉并没有影响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再次上楼进屋的时候,肉团竟光明正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亲昵的依偎在陆子初的腿旁,耀武扬威的看着阿笙。

阿笙忍不住笑了,她原是很少笑的人,这么一笑,只显得一双眸子波光潋滟,十分好看。

陆子初见了,心情也是很好的,早该带她出来走一走了,熟悉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熟悉的人,对于她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这只猫吃的很胖。”对猫,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并不觉得烦,只是在坐下时,抬脚轻轻踢了一下肉团。

肉团避开,紧接着再次缠了上来,还真是坚持不懈。

陆子初懒得再理会,接过阿笙手中的温毛巾,已经有些凉了,也不介意,慢条斯理的擦着手。

“老板娘说它叫肉团,好吃懒做,吃东西挺精的,就是不爱捉老鼠。”

阿笙这话一出口,肉团似是感觉阿笙在说它坏话,呲牙咧嘴的“喵”了一声,倒像是在抗议。

陆子初勾了唇,觉得有趣:“看来猫比人还懂得享受生活。”

阿笙说:“它是家猫,如果是流浪猫的话就没有它这么好运了。”

“哪来的感慨?”陆子初好笑的看着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我只是想起了外婆,那些流浪猫后来都去了哪里?”

提起韩老太太,陆子初表情如旧,不过笑容却有了收敛的迹象,平静无波道:“外婆人缘广,她去世后,有人陆续前来领养那些流浪猫,我也养了几只,有专人看管着。你喜欢的话,改天我带你去看看。”

阿笙点头应了,或许不该提起外婆,怕冷了气氛,她开始转移话题,彼时肉团再次宣战,跳上了木艺沙发,缩在了陆子初身旁。

“她一定是只母猫。”这么扯高气昂,倒是让人无法心生厌弃。

“嗯?”陆子初垂眸看着那只猫…怎么说呢?这猫很胆大,也不怯生,“喵”了一声,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也有可能是只公的。”

“母猫思春。”

闻言,陆子初挑眉看着她,阿笙笑了:“我去趟洗手间。”

陆子初哪能放过她,所谓“母猫思春”,思的是谁?动物思春对象是人,说的过去吗?

阿笙这边刚站起身,就被陆子初拦腰抱起,语气故意冷硬了好几分,但却循循善诱:“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如果她敢说的话。

阿笙不敢说,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只笑不语。

“不说?”陆子初笑了一下,那笑看起来有些危险。

阿笙摇头,笑意却加深了。

陆子初貌似认真的想了想,眸子里光华流转:“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跟一只猫争风吃醋?”

阿笙连忙摇头,见他面露不悦,微微眯了眸,又连忙点头,却是笑出声来。

“笑什么?”语气是柔和的,就连目光也温柔了许多,一句默认的“争风吃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我没想到束河的猫会这么喜欢你。”那只猫叫声一声高过一声,仰着猫脸围着陆子初的腿烦躁的直打转。

从未想过,在束河,她竟然能从一只猫身上收获到这么大的欢喜。

陆子初低低的笑,伶牙俐齿,这话听着喜人,但多少带着恶意的取笑,将她抱到床上,躺在了她身旁,握住她的手,侧眸看她,“顾笙喜欢我吗?”

阿笙被点名,看着天花板,嘴角带着笑:“改天你问她。”

她的吸引力被天花板吸引。

床的上面,也就是房顶竟然镶了一块大玻璃,越发佩服起老板的巧妙心思,晚上关了灯,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满天星星,如果束河今天晚上有星星的话。

“喜欢?”看到客栈内部设计图的时候,他就知道,她会喜欢这里的,有些喜好不管历经多少年,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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