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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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洋撑着伞,护在两人头顶,茫茫人海,不知归处。

束河那么热,摆明了晚上会下雨,阿笙被滴滴答答的雨滴声惊醒,身下湿湿的,手指触摸到,身体僵了。

赤脚走到阳台上,风吹打在脸上,生疼一片。

陆子初在客栈男主人帮助下正在做木工,老板娘看到阿笙,对陆子初笑着说了一句,他抬眸,看着阿笙,嘴角笑容温柔。

阿笙笑,缓缓背转身子,眼睛潮湿,她想和这个男人一直走下去,别对她和子初这么苛刻,如果上天厚待她,她愿意拿她仅有的去交换。

最美的花朵,不再是刹那花火

更新时间:2014-8-6 12:23:15 本章字数:4732

一只玻璃花瓶安放在洗手间窗台上,窗户没关,绵绵细雨中风信子开得很安静,叶片上悬挂着透明的雨珠。

陆子初回到房间,阿笙之前点了薰衣草香,一缕缕飘起,香味弥漫一室。

阿笙在洗手间,穿着面料松软的家居服,一头长发散乱着,蹲在地上背影看上去有些单薄,水流哗哗作响,她正在手洗床单,就连被罩也扯了下来,浸泡在一起,默默搓洗着。

陆子初倚在门口,挑起了俊挺的眉:“怎么忽然间想起洗床单了?瑚”

陆子初回来的时候无声无息,忽然说起话来,阿笙倒也没有受惊吓,手头动作没停,仰脸看了他一眼,笑了:“睡的不习惯。”

也不知道陆子初信没信,倒是“嗯”了一声,紧接着开口问她:“床单洗了,今天晚上我们怎么睡?”

她似乎被他问住了,这次想了想才说:“再向老板娘要一床被褥床单好了。”

再要一床被褥床单,一样的睡不习惯,不是还要洗吗?陆子初心里说不出的好笑,她不是一个说谎高手,很轻易就能从小动作里流露出破绽,比如说此刻:耳朵有些红铄。

“我来。”说着,已经解开袖扣,挽起袖子蹲在了她旁边。

之前在阿笙手中亲密熨帖的床单转瞬间落在了他的手里,阿笙想阻止,已是来不及。

那些颜色原本暗沉的湿痕,早已经过她的搓洗有了浅淡的痕迹,就那么大咧咧的暴露在陆子初的视线里,她是尴尬的。

“来例假了?”陆子初看着她,像是被有趣的事情给逗笑了。

“…嗯。”该怎么告诉他呢?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过例假了,时年27岁的女人,身体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平衡被打破。她是那么与众不同,以为自己过早闭经,需要以后好好调养,不曾想…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丢失已久的东西忽然间又回到了她身边,告诉她,其实它从未离开过。

惊喜,不安,她不知道月经来潮,究竟意味着什么?

未曾经历的人,是不会懂的。时间曾经怎样爬过她的生命脉络,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只洗床单可以吗?睡裤拿过来。”

耳边传来陆子初的声音,阿笙回过神来,缓了缓说:“那个,我可以自己洗。”

他说的毕竟还是很隐晦的,在照顾她的面子,既然洗睡裤,内~裤也势必要一起洗了,怎能…

“腿不舒服,哪能长时间蹲着。”他说这话的时候,脸色还好好的,但翻开床单一角,却发现经血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床单覆盖着盆中的血水,看了多少有些怵目惊心。

怎会这么多?

陆子初脸上明显在隐忍着什么,察觉阿笙在看他,不易察觉的放下床单,展了眉,侧眸看着阿笙,口气温和:“听话,把睡裤拿过来。”

阿笙知道推拒不得,起身把睡裤拿过来,原本打算晚些时候避开他再洗,最终还是听了他的话。

内~裤和睡裤上都是一些暗沉的经血,颜色不正常,他看了,只把它们放在干净的盆子里,打算一会儿分开洗。

他问:“女人来经血前几天,会不会没胃口?”

阿笙浅浅一笑,谁会想到这个大财阀有朝一日在束河客栈洗手间里,就那么蹲在地上搓洗床单时,会对女人经血来潮那么感兴趣。

“也许。”这话还是很中肯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了月经来临前会有什么感受。

他转脸看她:“吃东西会呕吐吗?”

阿笙顺着他的话走:“我可能是例外。”

陆子初想起了什么,开口问她:“肚子疼吗?”

“不疼。”没有任何感觉,来的那么毫无征兆。措手不及吗?有点。

陆子初停下手头搓洗动作,起身洗手,还不忘回头看她,眼眸很深:“还是躺在床上比较好,我让梁茉上来把床褥换了。”

梁茉是客栈老板娘的名字,比陆子初小一岁,梁茉说她30岁的时候,阿笙还以为她在开玩笑,梁茉看起来很年轻,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梁茉上来的时候,不见陆子初的身影,梁茉一边换床褥床单,一边笑着说:“陆先生刚才问我附近有没有小超市,这会应该去超市了。”

阿笙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也不知道他带伞了没有。

换好床单,梁茉站在阿笙身后对她说:“晚饭好了,我上楼叫你和陆先生。”

阿笙转脸看她,嘴角笑容弯弯:“谢谢。”

梁茉笑着离开了,她是喜欢阿笙的,安安静静的女人,身上有一种沉静的知性美,话少但良善。

梁茉不曾知道,也很难想象语言对于顾笙来说,究竟有多吝啬,更不曾想过,以前的顾笙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她是幸运的,因为她在束河客栈遇见顾笙的时候,顾笙正在努力和这个世界去交流,倘若她见到以前的顾笙,她会惊觉眼前这个女人可以接连好几个月不说一句话,

和外界脱离太久,有很多感觉也开始变得不清晰起来,但她总会想起陆子初,始终相信这辈子最懂她的人一定是他。

他的身上沾染了湿气,收伞,脱了外套,这才提着袋子走向她。水珠从袋子外滑落,他拿出一包卫生棉,撕开包装,取出一片递给她:“去洗手间换了。”

阿笙开始想象,当他帮她购买卫生棉的时候,如果身旁有女人在,他该有多么尴尬。可他在面对她的时候,音量不高,短短几个字,无言的举动,却包含着太多太多。

很多时候,她为陆子初感到不值,世间美好女子那么多,可他偏偏把青春无偿送给了她,以至于哪怕现实再如何不尽人意,她也相信她可以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

盆子里,床单被血水浸泡着,阿笙皱了眉,怕他看了多想,阿笙把水倒了,来回换了几次水,直到颜色趋于正常,这才作罢。

从洗手间出来,他并不在房间里,几分钟后他端了一盆热水进屋,无声放在了床边。

他说用微烫的水泡脚,坚持15分钟,有利于促进血液循环。他没说,那些暗沉的经血,让他心有余悸。

冲了一杯黑糖水放在她面前,她泡脚的时候,他重新回到洗手间洗床单,阿笙转眸望着窗外,隆冬季节,但他安静的守护和沉默的等待,早已在她心中长成了参天大树,在那道虚掩的洗手间房门后,也许再次打开的时候,会有一抹淡淡的笑,忽然间就那么闯进她的世界里。

“哗哗——”

床单在陆子初手中,因为绞拧力道,水流一缕缕的滑落在盆子里,察觉柔软的身体偎在他的背后,他先是一僵,随后放松身体,嘴角勾起:“添乱。”

“我上辈子一定是小偷。”阿笙环住他紧实的腰身,汲取着温暖。

“嗯?”

她慢吞吞道:“你看我偷了陆子初这么多的情意。”

陆子初抿嘴笑,任由她抱着,一点点的拧着床单,笑而不言。

该怎么告诉他的阿笙呢?对她,他总会有占有欲爆发的时候,她是他的,没有人可以夺走。爱情世界里,此生只爱她一人,就算掏心挖肺也要专心去爱。

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女人再爱一个男人,在很多人眼里,也只是爱而已,但男人如果痴情去爱,便会比女人痴情还要感染人。

晚餐阿笙吃的不多,客栈老板叫邰铭,是个健谈的人,所以一顿饭下来,还不至于冷场。

偶尔梁茉同阿笙说话,阿笙也多是颇有兴味的倾听着,梁茉收拾碗筷的时候,阿笙起身帮忙,梁茉笑着阻止:“在束河或是丽江,就算你什么也不做,也不会有人指责你是一个懒惰的人。”

阿笙眸光柔和,原来懒惰并不会让人觉得很羞耻。

陆子初和邰铭说话的时候,阿笙靠着他睡着了,他看着躺在他臂弯里的女人突然觉得很平静,仿佛所有的俗世纷扰全都被他抛弃在了束河烟雨中。

束河,深夜,满院花草沐浴在雨雾中。廊檐下,灯光朦胧,柔和的照耀在他和她的身上,男子嘴角有着温和的笑。

一生最惧纠缠,却想被一个叫顾笙的女人纠缠一辈子,这是怎样一种纠结心理?爱,最磨人。

稳稳的幸福,能用双手去碰触

更新时间:2014-8-6 15:18:06 本章字数:4939

T市舆~论逐日高涨,最先刮起风暴的不是媒体,而是T大03级学生。

彼时,这些学生早已毕业工作多年,有人历经结婚离婚,有人事业家庭美满,有人正在实现梦想,有人已经实现梦想…

在03级学生的记忆里,陆子初和顾笙是T大的传奇佳话,“韩太太”曝光后,媒体一时间不知道女子是谁,但03级学生知道。

冲击力很大,在媒体得知韩太太名字叫顾笙之前,有关于顾笙结婚,陆子初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议论瞬间飙升成了03级校友的热门话题。

有关于顾笙在法学系的名人轶事,伴随着她长达七年的堙没,早已成为了过往云烟,但陆子初的名字却在T大耳熟能详瑚。

在商界,他是大财阀富豪;在T大,短短几年间,他为法学系创建了两座图书大厦,每年法学系都会有新学霸诞生,人人都想成为第一名,因为不论男女,都可以得到陆子初的资助。若是其中有人留学国外,陆氏甚至会承担留学生一切生活开销。

有过这样的传闻,有人说陆子初曾经是T大学生,这么做只是为了回馈学校;也有人说,资助学霸就读,是因为顾笙铄。

起初有人不知顾笙,会好奇发问:“顾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问及的人总要想上许久,倒不是淡忘了顾笙的音容,而是不知道什么形容词用在她身上才合适,最后会说出中肯的回答:“素面朝天,书不离手,是个很沉静的人。”

03级学子以为:陆子初坚守多年,只是为了一个顾笙,所以才会割舍不下。顾笙同学虽知顾笙早已不是曾经的顾笙,现如今的她和陆子初看似咫尺,却远在天涯,但心里却饱含着期望,兴许他们真的能够留住当初那份美好,总有一天会花开并蒂,喜结良缘。

谁能想到,顾笙结婚,丈夫却另有其人,而且这个男人不是陌路人,而是陆子初的表哥。情感关系错综复杂,众人在震惊之余饱经关注。

已有媒体闻听风声,接近03级学生多方位打听顾笙,薛明珠是知道的。

有记者不知从哪得知,她曾经和阿笙共宿舍,给她打过电话,希望能够做个采访,被她拒绝了。纵使她知道,就算她不说,也会有大批的人赶着上镜告诉记者,但有些事情…不能做。

她不接受采访,关童童和江宁也一样,这日雨水笼罩这座城,她和关童童、江宁一起聚餐,不巧的是遇到了楚楚。

已经七年了,很多事情沿袭了上学时的不甘示弱,基于以前大大小小所有恩怨,双方狭路相逢,口角之争是难免的。

楚楚起先并未提起顾笙,话语犀利,直言508狗仗人势,耀武扬威。

那些狗寓指薛明珠等人,仗得谁的势?无非是陆子初。

江宁和楚楚在学校曾经为了系花之争水火不容,斗法斗惯了,虽然婚后没有从事律师行业,但嘴皮子却是很溜的,被楚楚这么一说,倒也不气,冷冷的笑了两声:“一条好狗价值千万,比人金贵着呢!就怕有狗自欺欺人,以为披上价值不菲的狗毛,就是一条名狗,事实上呢?却是连狗也不如。”

这话出口,能不吵起来吗?都是律师出身,可以围绕一个“508”缠斗上许久,楚楚提及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等人暗地里受了陆氏多少恩惠,拐着弯说顾笙是个厚颜无耻,道德沦丧的人,世俗难容。

导火索就是这么由来的,一场口舌之争在隔断间演变成了大打出手。

平时和和气气的关童童,把茶杯狠狠砸在桌子上:“顾笙厚颜无耻,道德沦丧,就算世俗不容又能怎样?陆子初不介意,他爱她也好,宠她也罢,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就算每天痛苦多于快乐,那也是哭给对方看,煽风点火围观者最好闭嘴。”

这场争斗,阿笙不曾获知,她在束河古镇,远离是是非非,有了前所未有的平静,就连话语也是温和的。

察觉语言有了温度,心里仿佛被装进了温暖。

梁茉和她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对她说:“看出来了,你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谁说不是呢!她帮梁茉打理小院卫生,修剪花枝,看着冬季满院的绿,湿润的空气里,周遭一切都会让人觉得很安静。

陆子初在邰铭的帮助下做着藤椅,对父母尽孝,她看了总归心生感动,对他说:“做好后,我帮忙刷漆。”

若因她和父母闹僵决裂,是不值得的,他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男子,处理事情面面周全,一如记忆中的陆子初。

一面是她,一面是父母,难为他了。

总应该做些什么的,有时候她能为他做的事情真的不多,正是因为力所能及,所以才显得难得可贵。

他看着她,眼神幽深灼热,她无法在人前凝眸,以至于他在笑,客栈男女主人也适时发出了善意的微笑。

生活似乎一下子就明亮生动了起来。

他忙的时候,还要分心留神她在做什么,梁茉有时候笑着说:“你看,你在这里,他还要一心两用,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出去走走也是很好的,陆子初在她们出门前,对梁茉礼貌道:“阿笙走路有时候会像个孩子,一路上还请你多操心。”

梁茉笑着应下了,这样一个男子,谁能不爱呢?

束河接连下了两日细雨,阿笙撑着伞,脚下的青石板早已水迹斑斑,脚踩在上面,会溅起细小的水花,阿笙听梁茉讲她和邰铭的情感故事,她说她来丽江旅游,结识邰铭之后,就再也不想走了。她说她对邰铭是一见钟情,为了他远离父母,不是一个好女儿。

阿笙说:“但你现在很幸福。”

“对,我很幸福。”梁茉会心的笑,对阿笙说:“男女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能不能相互取暖。我在他身边感受到了温暖,所以他成就了我生命中的一米阳光。”

阿笙忽然开始羡慕起梁茉和邰铭来,此刻她走过的巷子狭长湿润,短短两日,她便把自己当成了古镇一份子,不想过去和将来,只有现在。如此闲适,无波无澜,住得久便越发贪恋。

梁茉问她:“陆先生是你的一米阳光吗?”

阿笙笑着摇头,脚下路滑,她伸手扶住沧桑斑驳的青砖墙,手心潮湿,梁茉伸手扶她,心想还真被陆先生说对了,阿笙走路有时候确实会有些不专心。

梁茉知道,陆子初和阿笙都是有故事的人,换言之来束河的人,很多人都是带着故事来的。

若不是把喜欢的人放在心上,又怎会对彼此那般了解?

梁茉还在等着阿笙的回答。

阿笙说:“他在我最黑暗的时候,给了我满世界的阳光。”

梁茉微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喜人:“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

虽是下雨天,一路上却见不少纳西族妇人背着手编篓往来菜市场,阿笙跟在梁茉身边,看她扯着嗓子讨价还价,笑容浅浅。

梁茉买了半袋子腌萝卜,阿笙尝了一口,虽然酸,但香气扑鼻,还是很好吃的。

梁茉把袋子口打成结放在了菜篮里:“陆先生说你胃口不好,这里腌制的萝卜很开胃,回去拌饭吃,说不定就有胃口了。”

阿笙眸色如水,梁茉怎能如此可亲呢?

有老太太在卖水果,水果皱巴巴的,阿笙上前的时候,梁茉拉住了她的手:“换一家吧!这一家水果不好吃。”

阿笙笑着谢绝:“没关系。”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像这般年纪出来卖水果,纵使不是因为生活窘迫,这份精神也是值得人动容的。

那水果还是很甜的,让梁茉咬了一口,她似是有些无奈,吃着水果说着含糊不清的话:“害的我也想善良一把!”

说着,竟真的买了十块钱皱巴巴的苹果,周围卖新鲜水果的摊贩皱眉看着她们,大概以为她们是善心泛滥了。

有时候在老人摊位前买难吃的水果,并不是因为善良作祟,而是想起了自家老人,将心比心,不管是谁都会心存触动。

客栈门口站着一人,似是等候多时,梁茉远远看到,忍不住笑了:“看不出来,陆先生竟也这么缠人。”

陆子初也不理会梁茉的取笑,在她们走近时,点头颔首,握住了阿笙的手,掌中手指温软。

他说:“你出门才想起,衣服似乎穿的有些薄了。”

“不冷。”

陆子初笑着紧了紧她的手,耳语般说话:“是啊,手还是热的。”

阿笙轻声道:“我买了一些橘子,就是样子不太好看,回去我剥给你吃。”

“我剥给你。”

梁茉在前面走路,身后话语如缕如诉,不知怎么了,竟是心生感动。

因为她,倒退成了小孩

更新时间:2014-8-7 14:17:14 本章字数:5080

橘子淡而无味,陆子初还算给足了阿笙面子,勉强吃了一只,阿笙再剥第二只橘子给他,却是再也不肯吃了。

晚上陆子初开始不舒服,阿笙难免有些后悔,看着也心急,手指从他睡衣衣摆下探进去,被他按住手,声音瞬间变得沙哑起来:“阿笙…”

“我只是想帮你揉揉。瑚”

灯光照在陆子初的脸庞上,柔和的清俊线条仿佛正在做一场缱绻的美梦,眼神深邃,一半是挣扎,一半是柔情,火焰蛊惑人心,看得久了,似乎能把人灼伤,一同化为灰烬。

陆子初开口,很突兀:“我拒绝。”

阿笙怔了怔,噤了声。

他无奈般呻吟叹息:“你这样,只会让我不顾你是否还在生理期,变成一个饥渴无度的毛头小子。”

阿笙身体有些僵,男人和女人想法还真是有着天渊之别。

停了1秒,陆子初伸出手臂把她抱紧,看似紧窒,却很温柔:“你在我怀里,这才是最重要的。铄”

阿笙伏在他怀里没动,外面雨声淅沥,可她和他的心跳声却如鼓如雷。

雨过天晴,阿笙望着天花板,房顶的大玻璃不再被雨水浇灌,蓝蓝的天,就连阳光也温柔的投射在了床上。

觉得刺眼,阿笙抬起手臂挡在了额头上,房间一角传来温润的笑声。

放下手臂,望向那人,陆子初不知何时早已穿戴完毕,正坐在木艺沙发上看报纸。

“早。”

阿笙看了看墙壁上悬挂的闹钟,上午九点半了,忽然意识到他在取笑她。

他勾起了微薄的唇:“起床,我们出去走走。”

“还没吃早餐。”食欲似乎被她找回来了。

“等着。”他放下报纸,走出了房间。

趁他准备早餐的时候,她换好衣服,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门开着,能够清楚听到他咚咚的往楼上走,声音沉稳仿佛有了回音。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柔和,嘴角带着笑…

托盘上豆浆冒着热气,一圈摆放整齐的小笼包,还有她之前和梁茉一起去市场买的腌萝卜,早餐简单,但陆子初是一个有情调的人,木盘中间摆放着一只很小的精致骨瓷花瓶,里面插着一支花开饱满的粉红色山茶花,香气弥漫。

这属不属于自得其乐?一只花瓶,一支花,就餐品味一下子就攀升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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