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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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昊慢慢的说道:“我没想到,你会这么自私。”

徐药儿脸上的笑容一分分的淡下去,“自私的人,我这辈子见识过太多,我是其中之一,你又何尝不是其中之一呢?”

转身,离开,关门很利落,但是在走廊里走了几步,她步伐由疾快渐渐转为缓慢和僵滞。

眼前有些花,头脑有了眩晕的感觉。

这个时候的她,不想面对任何人,不想见任何人,没有回餐厅,而是左转,穿过走廊,直通元家花园。

她需要冷静一下。

花园里的花朵该怎么形容?姹紫嫣红?花团锦簇?树木葱翠,草地绿意盎然?

她没有再往前走,因为花园里,龙若薰抱着元清,那么亲昵的姿态,那么梨花带雨的神情,自有一番惹人垂怜的娇柔美。

过了几秒钟,元清才推开龙若薰,可就在那几秒钟的时间里,徐药儿眼眸无波,心却历经波涛浪潮,那里因为风浪太大,所以有了疼痛的感觉。

她不是已经没有爱了吗?不是已经不再爱了吗?可疼痛又是因何而起?

龙若薰看到元清出来接电话,就跟了过来。

他看到她微愣,单手插在裤袋里,又讲了一会儿电话,这才挂断。

“有事?”语气温淡。

“一定要有事才能跟你私下见面吗?”她语气轻松,但话语间依然藏有遮掩不住的忧伤。

元清没什么表情的笑了笑,没回应她的话。

短暂沉默,她忽然问他:“你…有没有爱过我?”

这样的话语多少带着幽怨,再加上眼神凄楚,此时的龙若薰在阳光下显得很脆弱。

元清笑了笑:“爱过。”

“那现在呢?”龙若薰激动地靠近元清,元清退了一步,保持安全距离。

她眼神黯淡间,就听元清开口问她:“若薰,我和你分开有十一年了吧?”

她心里一咯噔,没说话,因为的确分开十一年了…十一年啊!

元清郑重其事的说道:“十一年,可以发生很多事,可以遇到很多人,可以淡化很多感情,那些以为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人和事,其实经不起岁月侵蚀。你问我有没有爱过你,爱过就是爱过,承认没什么可耻的。现在你问我有没有爱过你,我也可以直接告诉你,我已经不爱你。”

龙若薰脱口道:“我不相信,我们分开这十一年,你从来都没有找过女朋友,这又是为什么?”

元清顿了一下,淡声道:“宁缺毋滥,每天很忙,没有心力去发展一段感情。”

“如果没有徐药儿和徐朗,你还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她问的时候有些紧张。

元清看了她一眼,斩钉截铁道:“就算没有药儿和朗朗,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

龙若薰深受打击,眼里泪花滚动:“为什么?”

“我不勉强自己。”

龙若薰笑了笑,只是笑容僵硬:“那徐药儿呢?你跟她在一起就不是勉强吗?”所以,他刚才的话还真不是一般的矛盾!

元清眼眸深深,“她是徐药儿,是我六年红粉知己,因为是她,我才愿意订婚,因为是她,所以…不勉强。”

气氛沉寂,不知过了多久,龙若薰眼神一顿,勉强笑了笑:“当年我出国,我一直希望你能够抱着我,对我说别走,但我一直没等到。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你愿意抱我一下吗?”

元清皱眉间,她已经上前抱着了他:“元清,终究是我错过你了吗?”

此番话多少勾起了过往记忆,元清微微一叹,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她又何必执着如此。

如此几秒过去,龙若薰身体微僵,讶声道:“徐小姐——”

元清心里一咯噔,蓦然看向徐药儿,徐药儿就站在他们的身后,神情淡漠,但嘴角却扬起一抹浅淡的笑意…

390元清,你哭了吗?

以前在国际间听闻,A国总统之女季余音小小年纪就喜欢沿着落霞山枫林大道散步,她走路的背影照,徐药儿曾经在周刊上看到,虽然狗仔照的太模糊,但是足以感受到来自一个孩子内心最深处的寂寞和倔强。徐药儿不喜欢走路,因为这辈子走了太多的路,有坎坷,有平坦,她跌跌撞撞走到今天,还能继续走下去,实属不易丫。

小时候,父母跟在她身后对她说:“药儿,慢一点走路,别摔倒了。”她听了,只是咯咯的笑,不过仗着父母疼爱,所以行动速度间近乎无法无天。

如今,她步伐还是有些快了,但却很坚定。人生这条路,其实很好走,每一步稳实的落下去,至少不会轻易摔跟头。

“药儿——”元清在后面追她,何须她放慢速度,他几个大步就追了上来,抓着她的手臂:“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他呼吸有些急,因为追赶她的缘故,胸口起伏着,漆黑的眸子里却划过一抹惊慌。

“我想什么了?”她平静的问他。

两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元清盯着徐药儿,良久不动,而徐药儿呢?静静的看着元清,眼神清冷。

元清深吸一口气,扶着她双肩,声音低沉,带着淡淡的沙哑,“有关于拥抱,有关于若薰,你要听我解释吗?”

闻言,徐药儿笑了笑,身体向后退了一步,元清皱眉,愣愣的收回手媲。

她径直朝座驾走去,走了几步,见元清还站在那里皱眉看着她,不由双臂环胸,有一种孩子般的调皮:“还站在那里干什么,我缺少一个司机送我回去。”

她介意,但是没理由误会,龙若薰站在那里,刚好面对她,所以才会故意给她添堵。

一个女人眼神挑衅,寓意是什么,不言而喻。

回程途中,这是元清第几次看她了?她佯装没看到,于是当元清把手试探的放在她手背上时,她把脸转到了车窗外。

无言的沉默,无疑让元清松了一口气,还真怕她甩开他的手!

“需要我解释吗?”这个时候的元清已经恢复了镇定,他一向懒得解释,哪怕别人误会,也觉得没必要。因为理解他的人,不需要解释,不理解的,没必要解释。

但是今天,他却担心那个拥抱会让徐药儿误会,更担心两人原本就荆棘丛生的情感纠葛又横生枝节。

徐药儿转头看着他,察觉到他握紧了她的手,身体放松靠着椅背,眼睛直视路况,沉吟片刻,她说:“在总统府,有人称呼你是‘总统影子’,因为阁下跟你之间的工作默契惊人,你们就好像是天生的黄金搭档一样,有人说你跟阁下性情很像,好像是剥离出来的人物一样,你怎么看?”

“我自己没感觉。”默契就像是长在灵魂里,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反倒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之处。

“我一直觉得你跟阁下很像,两个人在一起工作时间久了,思想可以共通,话语可以达成一致,你会在不知不觉间就成为那样的人。”徐药儿顿了顿,这才说道:“阁下待苏安数十年如一日,你跟阁下那么像,就算没有阁下那么专情,至少也不会跟女人做出逾越之举…”

未完的话,因为元清忽然刹车而停止,除了最初的怔忡,徐药儿终是平静下来,她也不催促元清开车,也不去看元清的神情,而是淡淡的问他:“你觉得我了解你吗?”

元清深邃的双眸此刻漆黑一片,了解吗?怎会不了解?六年相处,陪他走过无尽寂寞和喜悦,只要他回头,她就在那里站着,双手有时候插在白大褂口袋里,有时候双臂环胸,嘴角永远都挂着似笑非笑的上扬弧度,可就是这样孤傲的弧度,却让他觉得心里很暖。一个除去节假日,连续六年,几乎每天都要见面的女人,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他和龙若薰跟元夕。

所以,了解他的人是她,而不是她们。

所以,一个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朋友,却比他的亲人还要信任他。

所以…纵使知道他当初强暴了她,可还是对他很宽容,远比他的亲人还要宽容…

“元清,如果有一天我误会了你,那代表我还不足以了解你。如果了解,不会存在误会,只因不了解,所以才会误会丛生。我学不来当下女人,喜欢无事胡思乱想,把很简单一件事情想的很复杂。你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你清楚,我清楚就好。这…也是默契。”徐药儿感慨道:“六年,我与你朝夕相处,如果六年时间都不足以让我明白,你是一个什么人的话,那我在总统府的六年岂不是白活了。”

元清看着徐药儿不出声,忽然抱住了她,力道很紧,热量从彼此的身体里蔓延至全身,以至于就连眼睛都有了灼热的感觉。

他想对她说:“知道吗?你是第三个愿意无条件信任我的人。第一个是罗晋,第二个是阁下,第三个是你。”

罗晋,跟他一起长大的玩伴,陪伴他走过儿时,少时的好朋友。

萧何,他可以说萧何是他的伯乐吗?他在学校里进行主题记忆答辩,跟他年龄相当的萧何当时坐在观众席上,结束后,少年林默来找他:“元少爷,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有人想请你一起去喝杯茶。”

第一次跟萧何见面,去的时候,还有些迟疑,但是见到萧何后,忽然平静了,虽然是初次见面,却有一种熟稔感。

谈话并不多,萧何仅仅说了一句话:“我很欣赏你,也很需要你。”

少年友情,炙热追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徐药儿,她大概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了,有时候那样的了解和默契,连他自己都心思彷徨。

第一次见到徐药儿是在录像带上,她斩获医学大奖,站在领奖台上的风姿让人记忆犹新,自信从眉眼间流溢而出。

他觉得那是一个天之骄女,因为生来就拥有一切,所以才会笑得那么明媚。如果非要让他说她哪里特别的话,他只能说身为名媛,她能有这样的成绩,让人刮目相看。

第二次见面,是在哈佛大学,她穿着白大褂远远走来,身姿灵秀,步伐洒脱无谓。

眉眼相对的那一刻,他笑了,那双轻灵的眼睛里闪现出慧黠的光芒,得知他的身份,得知他邀请她前往总统府做事,她还能神情平静,不见激动外露,可见是个做事很沉稳,心事落定的人。

他喜欢这种有智慧,有才气,凡事不动声色的人,不管那人是男人还是女人,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共事,势必会很愉快。

六年,他和她在有过那样的纠葛,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了现在呢?

六年来,她用最明媚的笑脸面对所有人,可是心中的痛却只能自己放在暗夜里舔舐,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会不会拉开窗帘,在阳光的沐浴下,自我催眠:“徐药儿,没什么的。”

那一刻,站在阳光下的她,身体温暖的同时,心是不是还那么冷?

她一个人的苦,自己尝。十一年不曾获知的辛酸和痛苦过往,每次想起,他都会觉得心如刀割。

如今,她说她相信他,那么平静的语气,好像回到了过往年月,他抱着她,能说,该说,最想说的却是:“谢谢。”

她任由他抱着,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进她的脖颈间,身体有些僵,然后慢慢放松下来。

“哭了吗?”话语带着一丝轻叹。他…不轻易流泪的。

因为埋首在她颈窝处,所以元清声音闷闷的:“药儿,我们好好的。我想过了,孩子出生后,朗朗病情有救,等朗朗身体恢复,你如果担心朗朗身世曝光,会伤害朗朗,伤害徐家的名誉,我就卸去一切职务,我们去国外定居,国外不比国内,在那里没有人会认识我们,我们一家四口,可以肆无忌惮的牵手,拥抱,我和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叫朗朗儿子…”

“…元清,别说了。”真的别说了,泪水就那么毫无征兆的从徐药儿的眼里滑落而出,她不想哭的…

PS:今天更完,明天继续。我这两天尽量把白素的坑开出来。

391深吻,他怕自己会爱上她!

徐药儿醒来的时候,元清还在睡着,他昨晚因为工作的原因,很晚才回来,大概怕惊醒她,所以上床的时候,动作小心翼翼,她怎会不知道?

习惯了身边有一个他,晚上他不回来,还真是不习惯,翻来覆去睡不着,夜里他在她身边躺下,数着他的呼吸声,这才缓缓入睡。习惯,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怀孕四个月了,是个女孩。

元清当时看着彩超照片,先是笑了笑,最后无奈的叹气:“果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她该怎么说呢?很显然vivian的恶魔形象深入人心,元清一向怕麻烦,他喜欢女孩子乖顺,最好心眼少一些,再不济每天少招惹是非都可以,前有vivian做了不良示范,所以元清难免有些顾虑重重。

话虽如此,但元清还是很高兴地。离开医院,他拉着她的手开始逛商场,一件件的挑选孩子衣服,起先她看着那些小小的衣服还颇有兴致,但挑选了几件,干脆站在一旁看着元清挑。

但凡他喜欢的,也不看是几岁孩子穿的,全都买了下来。

他说:“药儿,我们女儿穿上这些衣服,一定很漂亮。”

徐药儿觉得丢人,元清见什么买什么,好像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相较于售货员眉开眼笑,徐药儿的笑容就显得有些勉强了。

好在戴着墨镜,要不然丢人只怕要丢到报纸上面去了。

那天,徐药儿看着大包小包的婴儿用品,场面真的很壮观,她迟疑了一下,问元清:“其实你很喜欢女孩子吧?媲”

元清笑,“被你发现了吗?”

徐药儿想想也是,好比说萧何,虽然时常找vivian“谈话”,但是眉眼间却是极为宠溺vivian。云萧长得跟萧何很像,表面沉稳伪善,其实心里却是百转千回。而vivian尽得萧何和苏安的优良遗传,外貌美丽,跟小仙女似的,但行事作风却有萧何的影子。

这样一双儿女,萧何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元清对朗朗很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好父亲,将心比心,对待女儿自然不在话下。

她轻轻起床,洗漱换衣,离开卧室的时候,给他关好卧室门,已经是初夏了,清晨的阳光早就高悬于空,细碎的光亮洒落一室,有一种夹杂着温暖的朝气美。

这是早晨的事情了,中午她接到元清的电话:“中午,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不想出去。”怀孕后,她越发倦怠了,走几步都觉得累。

“想变成小懒猪吗?”温和的声音里带着丝丝缕缕的纵容:“出来走走,对孩子也有好处,如果累的话,大不了我背你。”

最后那句话完全是取笑,徐药儿假装没听到,但在中午十二点的时候还是准时出门了。

元清亲自回来接她吃饭,在“元家”石雕处等她,等她慢悠悠走过去的时候,元家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上车,她问:“我迟到了吗?”

“没有,只是十分钟而已。”元清笑,帮她系好安全带。

说出这番话,并非元清计较,而是他心情尚好。

原本去吃西餐的,徐药儿临时改变主意,去了一家面食店。孕妇为大,别说是吃馄饨了,就是她想要天上的星星,只怕元清都会想方设法给她摘回来。

跟她相处以来,他渐渐发现了,有时候满足她的想法,其实是一件很愉悦身心的事情,如果能够换来她一个笑脸,即便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元清平时不会来这种地方,就算是美食,都不足以吸引他前来。这里顾客很多,吃饭没有隐蔽性,万一被认出来,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走进饭店的时候,还是招来了很多视线。元清身材英挺,五官线条冷峻,英气逼人间贵气尽露,手里拿着一串车钥匙,姿态闲适,平添了几分亲和;徐药儿穿着一袭白色长裙,同色平底凉鞋,乌黑发丝柔柔的披在肩上,虽然戴着墨镜,但是气质却很独特。

找了靠窗位置坐下,元清看着轻松自在的徐药儿:“常客?”

“来过几次,朗朗喜欢吃这家的馄饨。”

元清微愣:“没听他提过。”看来有关于朗朗的兴趣爱好,之前调查的结果并不细致。

“现在知道,也不迟。”徐药儿叫了两碗馄饨。

馄饨味道真的不错,元清问她:“你是怎么找到这家饭店的?”

“苏安带我来的。”第一次来这里,是因为苏安和她刚合作完成一个大型手术,整整十二个小时滴水未进,两人都很饿,于是开车来到了这里。

“…有点出乎意料。”话出口,想起几年前他和阁下一起去泰国找苏安,当时他和阁下还跟苏安一起在早市吃过咖喱饭。这么一想,似乎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元清想,他如果早知道这个地方就好了。徐药儿难得把馄饨都吃完了,看到邻座有人端着碗,把碗里的汤也喝完了。她干脆双手捧着碗,直接把汤喝了。

喝完,舔了舔唇,元清见了,轻笑,觉得模样倒是很可爱,探身飞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惹得她一声惊呼,脸瞬间就红了。

“喜欢的话,我吩咐人每天给你送一份回去…”顿了顿,似是想到了什么,紧跟着说道:“还是两份好了,不是说郎朗也喜欢吃吗?”

徐药儿觉得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元清温温的笑,似乎很喜欢逗她:“吃胖一点,晚上我抱着也舒服。”

徐药儿真的想封住元清的嘴,因为隔壁有位老太太很好奇他们的谈话内容,但是离得稍微有点远,所以调适了一下耳朵里的助听器,身体向他们的方向倾斜,完全一副正大光明“偷听”的架势。

徐药儿哭笑不得。

旁边有人在看他们,眼神暧昧。也有人,盯着他们看,皱眉间神情疑惑,很显然快要认出他们来了。

在这样的眼神里,徐药儿敲了敲餐桌,站起身,无言示意元清离开。

元清走的很慢,徐药儿干脆拉着他出去,看她火急火燎的要离开,他忍不住笑了笑,带他来这里吃饭的人是她,着急拉他离开的人也是她,现在开始后悔,是不是太后知后觉了。

他很想告诉她,刚才来这里的时候,就有狗仔队一路尾随,这样牵着手出去,真的合适吗?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话,他是无所谓的,反而很支持。

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贪恋她牵着他走路的坚定。

他是一个很讨厌别人牵引他如何走路的人,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却觉得很安心,哪怕她带他去的地方是阿鼻地狱,也是心甘情愿的。

她的手很修长,很漂亮,但是中指指腹侧部有着淡淡的薄茧,那是常年练习手术刀留下的印记,他觉得…很美。

如此贪恋一个人的温暖,如此贪恋一个人的笑语嫣然,从什么时候起,她在他心中的感觉完全变了质。

他在乎她,也许比他想象的还要在乎。

他和她之间友情沸腾,爱情恒温,火候不敢加大,也不敢减小,只因加大一分是热恋,友情可以永久,爱情一旦熄灭,他和她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们都彼此明白爱情的危险性,所以一直就那么耗着,可是如今,他知道他再也不能将她当成一个知己好友来对待了。

有时候无谓微笑,有时候漠然无视,有时候对待她可有可无,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会…爱上她。

有刺目的光线在两人交握的手指上一闪而过,那是…蛰伏在暗处的摄像机。

元清微微一笑,温声唤徐药儿的名字:“药儿——”

“先上车再说,怕是有人认出我们了。”徐药儿步伐很快,但话音刚落,身体已经被一股力道带到了元清的身体里。

“别闹。”徐药儿推他。

他搂着她的腰,缱绻温情的看着她,含笑道:“哪有人?”

“饭店里。”徐药儿皱眉:“你没看到…唔。”未完的话语被元清成功的堵在了唇齿间,他深深的吻着她,气息紊乱间,含糊不清道:“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只是看到了她,还有…暗处的摄影机。

PS:还有一章,写完发上去。

392那一刻,他和她周身彻寒!

徐药儿这辈子没少在报纸头刊上出现过,同事六年,她和元清被视为情侣恋人强行安排在一起,这样的新闻比比皆是,但是那些图片都是单独分割,PS合成的,现如今却是货真价实,那么真实的亲吻照,熟悉的饭店,熟悉的街景,镜头清晰率很高,她甚至能够看到元清嘴角的笑意,她眼睛里猝不及防的愕然。她似是明白了什么,抓着报纸就奔上楼。

走进卧室,元清正在穿衣服,转身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第二眼看到的是她手里抓着的报纸,呃…抓着报纸的白皙手指似乎正在一点点的收缩,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指尖似乎因为太过用力,所以还泛着青白。

生气了?

徐药儿的确在生气,但她很懂得沉敛怒气,扬了扬手中的报纸:“恭喜你,也顺便恭喜一下我自己,因为我们一起上报纸了。丫”

“…我看看。”他惊讶的伸出手,皱了皱眉。

徐药儿观察了一番他的神情,把报纸递给他媲。

元清看着报纸上接吻的男女主角,抿唇,“啪”的一声把报纸直接摔在一旁的桌案上。

看那架势,明显是震怒了。

“太过分了。”拿起手机,开始拨打号码,电话刚一接通,就对下属吩咐道:“立刻命令发刊报社停刊,有关于道歉声明,我希望抵达办公室的时候,它已经出现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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