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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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怕余白要回来了,刘哥飞快地解释道:“二十多年前吧,他们一家去旅游,路上出车祸了。我师父,也就是余队的父亲余群青,和我师母,当场就没了。活下来的只有余黛蓝和余队,但余黛蓝的脸因为烧伤毁容了,未婚夫又悔婚跑了,她受不了周围的指指点点,在家静养两年后就去西北嘉煌了。嘉煌你们知道吧,又偏又远,她说那里没人认识她,就去千佛窟临摹壁画了。”

“后来又过了两年,听说有个中美交流活动,临摹壁画最好的人可以公派去美国,不知道怎么,原本属于余黛蓝的机会被人抢走了,她就从断崖上的洞窟跳了下去,重度瘫痪了。后来才知道她因为毁容总是被人嘲笑,抑郁症很久了,才会一时想不开的。人接回来的时候,余老爷子可生气了,亲自去千佛窟研究院要说法,闹了一场。”

“不是瘫痪的吗,怎么又去世了呢?”

刘哥很惋惜地说:“瘫痪了六七年吧,总是卧床得了静脉血栓,突然有一天脑栓塞人就没了。不过那之前她坚持让余队出国进修,所以余队几年后回国,才知道他姑妈去世的事。余老爷子从此立下规矩,余家后人不得入世,他觉得世俗是最乱的地方,肮脏的事太多了。”

说完这段往事,刘哥估摸着余白也快回来了,先撤为上。他背上包,和黎夜光挥手告别,“夜光,我们先走啦……”这一扭头,他才发现一直没说话的黎夜光此刻面无血色、双唇煞白。

“夜光姐,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小除担心地轻推了她一下,黎夜光却目光惊恐地看着他们四个,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而沙哑,“我、我……”

“夜光?”刘哥见她不对劲,放下已经背好的包,走过来。

黎夜光却一连退后三步,像一只受惊的小鹿,明亮的双眼满是恐惧和害怕,她双唇颤抖,话说得断断续续,“我、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很急,先走了……”

“哎,可是余队……”

没等他们把话说完,她已经踉跄跑开,推门时还被门框狠狠撞了一下,然而她仓皇逃离,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夜光姐怎么了?”小除印象中的黎夜光素来沉稳,连慌张都没有过,更何况是失魂落魄。

“可能……是很急的事吧。”小注耸了耸肩,“她的事太多了。”

正说着,余白扛着一个牛皮纸包裹的大木框冲进玻璃房,一脸的兴奋,可惜目光一扫,却只看见四个男人。“夜光呢?”

“突然有事走了。”刘哥重新背上包,指着木框问,“你扛的是什么啊?”

余白连忙把木框放到身后,神秘地说:“不能告诉你们。”

小注撇撇嘴说:“夜光姐都走了,你还求婚吗?”

“没事,她已经答应我了。”余白很得意地说,“而且我也没有打算在这里求婚啊!”他一边说一边擦掉额头的汗,“那我先去准备了,你们继续加固啊!”

“啊?!你求婚,让我们加班?”小滚严重抗议这种虐待徒弟的行为,以前没有夜光姐的时候,余队可都是抢着干活的!

现在他、变、了!

余白眨了眨眼说:“你们不是贫穷吗?那还不干活赚钱。”说完扛起大木框又跑了出去,仿佛一点都不觉得累。

刘哥第二次把包放下,小除问:“刘哥,咱们这次还打赌吗?”

“赌啊!”刘哥已经抄起了工具,“不赌干活都没力气。”

“那你还是赌分手吗?”小除又问。

“你当我年纪大糊涂了啊!”刘哥扛起一块大木板,拿着锯子开始锯背衬,一边使劲一边恨恨地说,“余队都说夜光答应他了,我当然是赌成功!我!全部押成功!”

博物馆公休日,自然是高茜给姬川授课的最佳时间。姬川的功底之差,让高茜几度想要放弃,但金钱的诱惑难以抵挡,她也就屈服了。

今天补习的内容是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艺术赞助人——美第奇家族。

“说起文艺复兴,就不得不说美第奇家族,他们最主要的成就一是艺术、二是建筑。佛罗伦萨的许多建筑,比如圣母百花大教堂、乌菲兹美术馆、碧提宫,都是美第奇家族资助修建的。”

姬川学习的时候倒是很认真,一手握着手持眼镜,一手记笔记,还会时不时提问:“那我们八卦村盖的文王庙啊,挖的人工湖,算不算啊?”

姬川说的文王庙是八卦村自己盖的一座神庙,里面除了有文王姬昌,还有全宇宙神佛的雕像,观音佛祖不必说,雷公电母也都有,堪称是周边几省民间艺术的极品泥石流!

高茜很想回避这个问题,但还是没忍住怼了一句,“你们八卦村的人造景就和你的眼镜一样,应该只是一个装饰用的道具吧?”

“不啊。”姬川举起眼镜给她看,“我近视的。”

“你近视不配一副眼镜,每天举着这个不累吗?”正常人谁近视还拿手持式眼镜装逼?!

姬川将眼镜举到她面前,很骄傲地说:“我这个眼镜可是十八世纪欧洲贵族用的,而且,我又不是普通人,一天没有那么多工作要做。”

“……”高茜握紧的拳头再度松开,清了清嗓子继续上课,“美第奇家族赞助的艺术家非常多,有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波提切利、提香等等……”

“达芬奇……”姬川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是小学语文课本里画鸡蛋的那个吗?”

“……姬先生。”高茜放下准备好的教案,很严肃地说,“以你对艺术的了解程度,我教你已经很辛苦了,你就别再提这种问题了,好吗!”

“这样啊……”姬川放下眼镜,单手在下巴上蹭了蹭,然后问,“那提问一次加五百?”

高茜双手响亮地一拍,“啊!咱们来说一说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话说达芬奇十四岁那年到佛罗伦萨拜艺术家弗罗基奥为师,弗罗基奥是当时著名的艺术家,除了绘画,还会雕塑……”

她正侃侃而谈时,手机突然响了,高茜拿起来一看,是黎夜光。她刚按下接通键,姬川就突然说:“对了,上课接一次电话扣五百。”

没等高茜爆炸,电话那头黎夜光的声音就传了出来,“你……在哪?”她的声音很不正常,低沉还颤抖,高茜顾不得心疼钱,赶紧问:“我在上课,你怎么了?”

“他……”黎夜光艰难地吐字,“余白的姑妈……竟然死了。”

高茜找到黎夜光的时候,她蹲在c博资料室的角落里,双手抱膝,目光呆滞。高茜在她身旁坐下,看见她连肩膀都在颤抖,“你说……他姑妈死了吗?”

“恩……”此刻的黎夜光惊惶无措,是高茜从未见过的模样,“她瘫痪后……死了。”

当年她不过十岁,只知道因为余黛蓝,他们一家失去了去美国机会,父亲辞职、继母离开,一个完整的家彻底散了。直到后来她考上c大,又攒钱买下房子,父女俩才在c市安顿下来。

黎夜光还记得在洞窟里见过的那张脸,暗红色的伤疤狰狞可怖,她摘下口罩时问过黎夜光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黎夜光记得自己当时吓坏了,转身就跑出洞窟,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害怕她会来追自己,可是并没有。

出事后她听人说,余黛蓝是从悬崖第四层的洞窟跳下去的,摔下来的时候还吐了血,地上的黄沙都浸透了,好长一段时间黎夜光都没有去千佛窟,因为害怕,也因为恨。

她一直认定是余黛蓝的偏执连累了她家,如果余黛蓝一开始就表明身份,何至于在千佛窟被欺负嘲笑,最后抑郁想不开。如果不是那次事故,她家也不会是如今的光景。但余黛蓝毕竟瘫痪了,双方两败俱伤,谁也不欠谁的,只有心结难解罢了。

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余黛蓝竟然死了。

再难解的心结,也总有解开的一天,可死结呢?

“难道……余黛蓝去美国的机会,是被你爸抢走的?”高茜听完她的转述,惊讶不已。

黎夜光目光黯淡地摇摇头,往日的飞扬神采都被抽干殆尽,“我不知道……”

高茜知道,黎夜光和她父亲黎为哲的关系并不好,她从初中起就一直住校,黎为哲又常年在外地考古,父女俩难得见一面,也少有交流。

“如果不是,你爸也不会辞职了。”高茜嘀咕了一句,“余老爷子还定规矩不给余白下山,肯定是事情很严重。”

黎夜光头痛欲裂,过去的事在她记忆里本就是残破的碎片,她能够记起的都是痛苦和恐惧,父母争吵,同学的嘲笑,无数个夜晚她独自哭泣、暗暗发誓……而这些原本已经离她远去的回忆,却在瞬间重新扑向她,像一头猛兽疯狂撕咬,让她再度支离破碎。

密不透风的资料室闷热异常,黎夜光却像掉进了冰窟一样,牙齿和骨头瑟瑟发抖。高茜认识黎夜光,是在c大的入学军训上,连日的集训让所有女生都四肢无力、疲惫不堪,只有她一个人,笔挺地站在烈日下,目光里是永不服输的倔强。

高茜突然明白,自己是没有见过茫然失魂的黎夜光,但这不代表黎夜光从不茫然失魂,或许很多年前,十岁的她也曾彷徨无力、绝望悲痛,只是没有人知道罢了。

“不对……”黎夜光忽地抬头看向高茜,黯淡的目光骤然亮起,是让人战栗的冷光,“这不对……”

“什么不对?”高茜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我和余白……不对。”她扶着墙站起来,自言自语,“不应该是这样的。”

“你要不要和他解释一下?瘫痪是意外,去世也是意外啊……”高茜记得黎夜光之前就决定要和余白摊牌,也决定接受余白的心意,这样突然的消息对她的冲击是极其巨大的。

黎夜光没有回答高茜,此刻的她像从水中抽离的鱼,睁大双眼,剧烈喘息,却又有一种疯狂到残忍的解脱感。

“反正一开始,我就骗他的……”

第三十四章 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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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到分手戏就会下雨?因为一生有很多、很多场雨,只有那一场刻骨铭心。

——《夜光夜话》

余白选的求婚地点是一家花园餐厅,是小洗、小挖和小搓三个新徒弟帮他选的,据说是c市最适合情侣用餐的top1餐厅。

原本余白想大手一挥包个场,但被“小洗”阿珂阻止了,“余大师,你要是包场的话,气氛就不够了啊!”

余白不明白,阿珂解释道:“你想想,当服务员推出999朵玫瑰,你单膝跪下向黎组求婚,周围的人都羡慕地看着黎组,黎组才会感到更幸福啊!”

“可是……”余白打断了阿珂的话,“我没有准备999朵玫瑰啊。”

“那你准备了什么惊喜?”

说到惊喜,余白就很自豪了,他扛出一个大木框,顶在头上给阿珂看,“我准备了这个!”

阿珂眨了眨眼,“……你是打算黎组拒绝的话,就拍死她吗?”

“……”

“快去买花!”阿珂严肃地说,“立刻!马上!999朵起!”

所以余白拿到木框,又和阿珂说了一番话,才耽搁了一些时间。下楼回到展厅时,刘哥就告诉他黎夜光有急事先走了。余白一想,正好自己还没买花,看来老天爷都在帮他啊!

他掏出手机发了短信给黎夜光,约她今晚七点在花园餐厅见,就赶紧忙着去买花了。

到了晚上六点,余白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他把台词默背三遍,又去洗手间检查了一次衣服,最后还不放心,把今晚点好的菜又加了一份,先试吃了一轮,确定口味都很好!

七点的时候,黎夜光准时来了。

不知道刚才出了什么急事,她看起来神色疲倦,好像很累的样子。余白绅士地替她拉开座位,黎夜光坐下的时候他看见她膝盖破了,凝着红色的血痂。

“你的膝盖……”余白紧张地蹲下身子,去检查她的伤口。

他的指尖刚触上她的皮肤,黎夜光却像被烧红的烙铁碰了似的,猛烈地躲开,“我没事!”她低叫了一声,嗓音是不正常的沙哑。

余白不解地仰头看她,目光还是一样的澄净透亮,黎夜光不自然地回避与他对视,问了一句:“你叫我来这里有事吗?”

他明明准备已久,可黎夜光这么一问,他突然就无法自控地紧张起来,起身回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低头盯着眼前的空盘,咽了咽口水,才鼓起勇气说:“咱们先吃饭吧!”

“我不饿。”黎夜光摇摇头,她环视了周围一圈,这家餐厅的环境很好,花园布置得精巧浪漫,实在不像余白会选择的店。

她干脆的拒绝,让余白更紧张了,他原本的计划可不是这样的,他们得先吃饭,吃到正好的时候,喝上一点小酒,等酒再喝得正好的时候,服务员就把花推出来,然后他拿出惊喜,向她求婚。

怎么……还没吃饭就要开始了吗?

他舔了舔嘴唇,带着一点哀求的口气说:“那少吃点……行吗?”

现在的黎夜光哪有胃口吃东西,剧烈的痛感让她几乎要呕吐出来,稍不留意,她就能栽倒在地。她来赴约,一是因为已经做好了决定,二是因为她不想让余白等她。

她摆摆手,“你饿的话,你点好了。”

余白很为难,怎么一切都和计划好的不一样呢?

“那要不……喝点酒?”

“……”

余白快哭了,就连反复熟背的台词,此刻都在他脑中乱成一片,黎夜光静静地看着他紧张的模样,既可爱又可笑,哪怕她现在如此痛苦,却还是会因为他心生暖意。

但即使他的笑容暖如夏阳,他的眼眸清澈如水,黎夜光也不允许自己继续沉溺,因为她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可以活得很轻松、很幸福,但她从来都不是那些人,在她的人生里,幸福和美好都是虚幻的假象。

一开始她就骗了他,而从欺骗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美好结局。

“既然你没事要说,那我就先说了。”她深吸一口气看向他,锐利的目光像一柄镶嵌着宝石的匕首,闪着夺目的璀璨和骇人的寒光。

“余白,壁画修完了,你可以走了。”

余白愣了一下,眨了眨眼说:“我知道啊,但是咱们要吃完晚饭才能回家。”

他以为的“走”,一直都是回家。

可黎夜光的“走”,却不是。

“不是回家,是让你回山里。”黎夜光重复了一遍,“因为我不需要你了。”

余白好像听不懂她的话似的,呆呆地僵住了。

他的目光没有任何攻击性,却让黎夜光万箭穿心。她小时候在嘉煌养过一只小野兔,兔子不像猫狗,几乎没有任何声音,直到有一天它跑出去,被人无意猎杀,它才发出唯一一次惨叫。它倒在血泊里,抽搐着四肢,双眼定定地看着她,目光看起来和平时一样,却像一柄钝刀,一刀又一刀凌迟着黎夜光。

现在她才明白为什么平静的目光更伤人,因为目光里都是无辜。

她抿嘴笑了一下,那笑容狠辣至极,让余白觉得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好像和之前不大一样,熟悉的是这和她刚上山时很像——那个独自一人夜奔两千公里上山的黎夜光,狠辣无畏、除了成功什么都不在乎。

“我让你下山就是要你修壁画,你该不会以为真的是来娶媳妇的吧!”

血色像入水即化的颜料一般,迅速在余白的脸上散去,留在一片惨淡的白。巨大的冲击撕开残忍的真相,他应该有许多话要说,可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该问什么,只剩下茫然。

黎夜光很清楚,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对余白来说意味着什么。她闭上眼,将口中的血腥味重重地咽下——不知道是说哪句话时咬破了嘴,连疼痛都没有察觉。

夏日的晚上,闷热不减,湛蓝的天空忽地乌云压顶,花园里的蝉鸣越发急促,像密集的鼓点,敲打着死寂的气氛。

余白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般,额头、后背全是津津的冷汗,“夜光……”他的声音带着细细的颤抖,像一个突然看到现实残忍的孩子,惊恐、慌张,还有不愿意接受。

“你又在逗我吧?”

她总是那么坏,喜欢欺负他,虽然爷爷说被媳妇欺负不丢人,可她这一次也太坏了,余白忍不住有点生气,他沉下脸严肃地说:“你总是这样不好。”

黎夜光知道,只要此刻她做个鬼脸,对他说一句“傻瓜,被骗了吧!”他就会立刻笑起来,他的笑容那么温暖,足以融化她坚硬如冰的心,可她偏偏不能。

“你自己想想,我有没有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余白后背一僵,记忆像飞速划过的胶片在脑中回放,她在洞窟里与他亲吻,带他坐飞机,给他买好吃的,来接迷路的他回家,认同他的原则,夸奖他很棒……

可她确实、从来、都没有说过一次喜欢他!

“一开始就是你不肯下山,我没办法,才骗了你。”她每一字都说得很慢,让他听得真真切切,不带一丝含糊,“自始至终,我想要的就是你帮我修好壁画,现在壁画已经修完,我也没有继续骗你的必要了。”

雷声终于响起,劈开令人窒息的沉闷,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花园里的客人匆匆忙忙往室内跑,服务员手忙脚乱地撤盘子,只有他们俩,坐在冰冷的雨中分毫未动。

余白突然站起来,圈着手臂去替她挡雨,黎夜光鼻头一酸,只觉得有什么要涌出来似的,她咬紧牙关,用一种几乎要咬断自己的凶狠,一把将他的手推开。

“你怎么突然……变了?”余白像个固执的孩子,哪怕听到答案,也不愿意去相信。雨水打湿他的头发和衣服,这是他新买的衣服。他不认识各种品牌,就拿着上次黎夜光给他买的衣服去商场里找,一层一层、一家一家地找,好不容易找到这家店,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留到今天才穿。

其实在山上的时候,余白就想过自己和她是背道而驰的人,越拼命反而会越走越远,但他还是下山了,因为怀着对她的喜爱;余白也曾怀疑过,壁画是他们之间唯一的纽带,但他还是选择了付出真心,因为怀着对她的喜爱;甚至到此刻,余白都只有震惊,而没有愤怒,因为怀着对她的喜爱。

“我没有变,只是你一直没有认清我是怎样的人。”黎夜光抬手抹去脸上的雨水,目光比雨点更冰冷,“就像是下雨,总是先看到闪电,后听见雷声,不是雷声会晚一步,而是因为光和声音传播的速度不同,所以你知道的时间不同,就以为事情有了先后,其实我亲你和我骗你,本就是同时的。”

“是你自己蠢,才会被我骗。”

最后的一句话,非常黎夜光,她十七年来的咬牙拼命,不相信感情、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统统都融入这句话中。

都是你们蠢,才不配得到我的爱,根本不是我得不到爱。

她拎起包转身要走,余白却一把拉住她的手腕,他的掌心是冰凉的,贴在她的脉搏上,像是要把她冻住似的。

“我叫你来这里……是有事的。”他垂着眉眼看她,雨水顺着他的眉骨蜿蜒,他清亮的眼眸在雨中透出晶莹又微弱的光芒,“我想把话说完,可以吗?”

黎夜光停下脚步。

最后一次,她在心里对自己重复,最后一次,听一听,他要说什么。

“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黎夜光听到刀刃割开自己血肉的声音,利刃总是可以轻易伤害别人,但同时也会伤到自己,对她而言,幸福就是这把刀刃。

“不愿意。”

“因为我没有喜欢过你。”

“一次、都没有。”

直到最后时刻,她都没有分毫动摇,因为她是黎夜光,在这个世界上,她只要成功,别无他求。

余白看着她在雨中远去,突然想起在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她站在山间对他微微一笑,他问她是不是一个人,她说她是和余白一起的。

原来,她真的是从一开始就骗了他。

如果她是真的没有变过,那么他就是真的蠢。

他仰头看向夜空,看着雨水像无数的银针扎进他的眼中,扎进他的身体,他想起一句话来,是他姑妈瘫痪卧床的时候,有一天也是这样风雨交加,她看着窗外的狂风暴雨,忽地轻声说:“不要轻易喜欢一个人……”

余白想,他没有轻易喜欢一个人,他是真的、真的非常喜欢她。

因为这么喜欢,所以才会觉得自己疼得要死了。

失去黎夜光,他就好像被抽走了灵魂。

第三十五章 分道扬镳

part35

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最后都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夜光夜话》

余白离开的那天,恰好是换展品的日子。天还没亮,黎夜光就去了c博,三块仕女壁画挂上墙面,夺去了整个展厅全部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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