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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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歌 叶微|海恬

一九二九年夏,香城。

香城的夏总是有点闷热的,即使已是夏末,风依旧带着黏黏的触感,香城是为南三省中最为发达的城市,地属南方并拥有独立港口,应有尽有,这座如同上海般的不夜城向来都是人们的梦想之都,世外桃源。

香城火车站前面黄包车来来往往,大汉脸上汗水淋漓却也顾不上擦,咸涩的汗水流进眼睛里,痛得几乎睁不开眼也得咬牙撑着继续拉车,连颤都不敢颤一下。纵使香城是这么一座富贵的城市,可终究还是有着下层的人物,他们每天为了生计出卖劳动力,只求三餐温饱,这样的生活对于某些从乡下蜂拥而来的人来说,却也是一种幸福。

随着嗡嗡的车鸣声火车到站,下车的人左拥右挤的拉着车门上的栏杆抱着行李跳下车,霎时间火车站里人潮涌涌,忽然几名壮汉挤进来,硬生生的从人潮中劈开了一条道,一名穿着青色短衫黑缎长裤的年轻女孩站在最前面,笑眯眯地等待。

这么霸道的状况甚是少见,原本还往外狂奔的人潮就缓慢了下来,本着小市民的心理争先恐后地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需要这么大的排场。

才等了一小会儿,就看见一个穿着深蓝色外套内搭白色绸质大宽领衬衫,紧身长裤脚蹬马靴的年轻女人从火车上不急不缓地下来,她的头发长及背,电成了波浪卷,每每有一个动作就会轻轻地摆动,卷的弧度恰到好处,点缀着每一寸完美。

“四姑娘!这儿呢!”青衫女孩对着她的方向呼喊,不停地挥手,苹果般的脸上笑意盈盈。

原本还略低着头的荣明凤蓦然抬首,空气忽然变得稀薄了起来,她长得很美,肤色是健康的白皙,两颊红润像是抹了胭脂,眼如水波流转清明透亮深邃迷人,有些意外地睁大眼睛,随即微微一笑。

“佩盈,好久不见了。”她并没有如外国礼仪那般给佩盈一个大大的拥抱,只是对着她软软地笑,儿时她们曾经是最要好的玩伴,可如今一别多年,终究还是生疏了。

佩盈微微退后半步,垂下眼帘,“四姑娘,老爷也来了,在车上等您呢。”改变的不只是明凤,就连佩盈也跟从前不一样了,从前,她从来都不称呼明凤为“您”的。

荣明凤笑笑,把行李交给她径自往外走,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好听极了。

她仿佛已经习惯了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微扬着下巴从那条被隔出来的路上走了过去,一阵幽香被风吹着袭来,是清晨时分露水沾在玫瑰娇嫩的花瓣上的味道。

“爸爸怎么会知道我这个时候回来的?”她边走边回头问,见佩盈笑而不答,马上就反应了过来,红唇微微一抿轻轻地哼了一声,“又是建都那家伙吧,我都跟他说了我要给爸爸一个惊喜的,这孩子真不懂事。”她似嗔非嗔,那模样看在眼中更是好看。

黑色的福特停在了火车站外面,明凤小跑上前,车门在她靠近的霎那被打开,那双鬓染霜却依旧笑容可亲的父亲对她张开双手,就跟小时候父亲站在飘落颜色雪白的梨花树下对着她张开双臂一模一样,她想都不想地扑了上去,长长的头发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度。

荣鼎天一时心里也感慨万分,虽然平时也有电话联系,但是怎么能比得上把女儿抱在怀里的那种实在感强呢?霎时间眼眶也红了,怜爱的抚摸着她的头发。

古代女子最爱惜的便是自己一头长发,而明凤的长发生来便是软软的细腻的,触手柔滑,就跟她妈妈的一样。

明凤的妈妈曾经是名动香城的第一美人,当时荣鼎天已经娶妻育有两女一子,为了嫁给荣鼎天,那娇弱的女子几乎连命都不要才得到父母准许,花落荣家,可惜自古红颜薄命,在生下明凤的第三年就因病去世,荣鼎天这辈子虽然娶过两位妻子,可是心中的挚爱却唯有一个,他把自己对爱妻的感情全都转移到了这个女儿身上,儿子六岁意外去世之后,他对明凤更是全心全意的疼爱,只要她想要的东西,即使是天上的星星他都会双手捧到女儿面前。

“好了好了,都大姑娘了还这么腻着爸爸像什么话。”荣鼎天悄悄的抹了一下眼睛,笑着把明凤推着坐好。

明凤嘿嘿地笑,抱住父亲的手臂,“爸爸,这次我不回去法兰西了,我就留在香城陪你,帮你打点生意好不好?”

“胡来!”荣鼎天脸一扳,“女孩子家做什么生意!”

“爸爸你听我说嘛,在法兰西很多女孩子都自己出来做生意的,而且一点也不输给男人哦,再说了你现在年纪也大了不应该那么劳碌的,应该在家里享享福。”明凤动之以情。

在她回来之前跟弟弟荣建都在电话里也听说了爸爸身体越来越差了,所以她才会这么急着从法兰西赶回来,就是为了帮爸爸分担他肩膀上的担子。

“要帮我的有建都就可以了,女孩子就应该留在家里学学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出来抛头露面的像什么话。”荣鼎天还是不肯松口,在他的观念里女人就应该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再说了男人的世界怎么是女人能够随意插足的?

“建都才十五岁!爸爸,你送我去法兰西读书也就是为了我能够见更多的市面学习更多外来的知识,现在不是一个让你验收我成绩的最好机会吗?”她一边说一边暗暗观察荣鼎天的表情,见他已经开始有软化的迹象,连忙打蛇随棍上,“爸爸,我保证不会做出格的事情,而且我也不是全部接手你的生意嘛,你还是得看着我的不是吗?爸~”

荣鼎天没有再说什么,好像在思考着明凤的提议,明凤也没有再缠着他说话,她最清楚自己的爸爸了,嘴上虽然说得强硬,但是始终还是刀子嘴豆腐心,从来她喜欢的东西想要做的事情,哪一样爸爸会跟她说不的呢?她很有自信。

到了家里之后荣鼎天还是不说话,扳着一张脸把下人都吓得不敢靠近,明凤咧嘴一笑,屏退左右,乖巧的到厨房里切了一盘苹果出来端到爸爸面前,她切出来的苹果很漂亮,每一片大小均匀,大小也恰到好处,还戳着竹签,十分细心,放在红釉盘子上更是让人食欲大增。

“爸,别生气了,你把喜姐他们都吓跑了。”在爸爸面前明凤嘴巴向来都是甜腻腻的,有意无意的撒娇,总是对付爸爸的必杀技。

“凤儿,你从小到大就是爸爸的掌上明珠,爸爸养着你护着你就是怕你收到伤害……”

明凤双手一张,越过沙发抱住了荣鼎天,小女孩般的撒娇,“有爸爸在还有谁能伤害得了我?爸爸,建都都跟我说了,你最近身体一直不好,我回来不是要给你增加负担的,我是想要帮你分担你肩膀上的担子,爸爸,我真的可以的,你相信我好不好?”

荣鼎天把女儿拉到自己面前,认真地看着她。

三年不见他的凤儿真的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眉眼也有了她母亲当年艳冠香城的神韵,从小到大他就把她当做是手中的明珠护在掌心,不让任何人觊觎,可是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他的女儿长大了,稚嫩的翅膀逐渐地在张开,现在轮到她为父亲张开翅膀,保护父亲了。

明凤也在看着自己的父亲,他看起来苍老了许多,她还记得自己还在读女子学校的时候爸爸来接她,那天爸爸就站在学堂中心那棵被围起来的大榕树下,穿着黑色长衫,一手支着手杖一手拿着帽子,玉树临风地在微风中对她微笑,那时候她还以为爸爸还很年轻,老这个字,距离他还很遥远,没想到只是三年时间,他的头发已然斑白。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握住她柔腻的手,“凤儿,你长大了,知道要保护爸爸了,爸爸很高兴,但是……”

“爸爸,给我一次机会吧!”她不让荣鼎天把话说完,半跪在他面前反握住他干涩的手,就好像在法兰西教堂里的时候一样跪着,诚心地向上帝祷告,“爸爸,就给我一次机会,你给我出个题目,只要我能做好的,你就让我去帮你,好不好?只要你真的觉得不满意的,我会听话马上回去法兰西。”

荣鼎天注视了她半响,终究是敌不过她,点点头表示同意,明凤欢呼一声,抱着爸爸在他脸上响亮的亲了一口,“我就知道爸爸你最好了!”

“我还以为是谁来了,原来是四姑娘回来啦。”

声声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而近,循声看去,风韵犹存的女人从偏厅那处走来,绛红色真丝旗袍,很随意的搭着一件米白色的针织披肩,脚穿着意大利小羊皮高跟,头发电成时下流行的样式,波浪卷着弯在头上,耳朵上坠着一对珍珠耳环,整个人看起来高贵大方。

明凤直起身子,“大妈。”

许晶晶微微点头,拉着她笑意盈盈地在沙发上坐下,“这回可真不巧,建都昨天才跟同学去了乡下玩呢。”她停顿了一下,又说:“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的,也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荣鼎天顺手替妻子把垂落在额头上的一根头发捻走,“凤儿想要留在我身边帮忙,你怎么看?”

眉头倏然一皱,也不过是一瞬间,快如闪电的在许晶晶眼中掠过几分锐色,可再去看时,她又是那个高贵大方的商会会长夫人了,笑着点头,“我还能有什么意见,商会的事情一直都是你打理的,现在都是年轻人的世界了,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明凤低头笑笑,

荣鼎天笑,刮了刮女儿的鼻子,又回过头来,“没那么容易呢,她主动要求我出一个题目给她,做得到的她才能留下来,你素来点子多,有什么好主意好让我刁难刁难她?”

“爸!”

许晶晶还是一如既往温温地笑,低眉想了想,“两周后正是我们的纸醉金迷开张典礼,宋都督不是让我们想办法把周少帅请过去么,既然是要刁难我们四姑娘,就把这个任务交给她吧,我想四姑娘不会让咱们失望的。”

隔日天晴,明凤在国外生活了三年早已习惯了国外即使是夏天也带着凉意的风,回到香城来之觉得风黏黏腻腻的,吹在皮肤上好像被一块又黏又脏的布贴着,不舒服到了极点,洋装是不好穿了,从衣柜里挑了一件嫩黄色真丝旗袍,镜子里的人身材高挑面若桃花,瞳仁幽黑深邃,长长的卷发随意地披落下来自成一种独特的风情,自从长大之后就没有再穿过旗袍的她忽然觉得很新奇,心情大好,翻出了一对珍珠夹子别在耳后的头发上,人看起来马上就精神多了。

扶着楼梯下楼,留声机依依呀呀地唱着,荣鼎天已经到商行去了,许晶晶换了一身玉兰色短袖绣蓝花的旗袍坐在客厅悠闲地喝茶,听见了声音便回过头来微笑,“起床了?”

“大妈早安。”明凤也对她笑,却不及眼底。

“吃早餐吗?”

她一边整理着包包一边往外走,“不用了,我约了海平哥要迟到了,大妈再见,对了,我晚上不回家吃饭了,让你跟爸爸二人世界咯。”走到门边还不忘回过头来,对她俏皮的眨眨眼睛。

明凤跟齐海平约在了皮得西餐厅见面,皮得西餐厅是英国人开的,装潢的风格偏维多利亚式,颜色偏淡,摆设精致,在角落的地方摆了一架黑色得发亮的钢琴,瞬间提升了档次。明凤来到的时候齐海平就坐在被隔开的靠窗雅座边,右手支着下颔看着窗外,阳光穿过纱质窗帘透进来,细细地勾勒出他的轮廓。

明凤见了,微微一笑。

跟齐海平认识也说得上是意外,那天明凤跟女学的同学约好了一起温书,没想到到了约好的地方竟然被放了鸽子,正准备回家的时候竟然就下起雨来,雨下得很大,她不敢贸然跑出去只能找地方躲,一躲就躲到了舞厅门口。

雨越下越猛,完全没有收回之势,就跟倒豆子似的稀里哗啦的往下倒,雨水织成一大片朦胧的雾色,笼罩在整座城市,私家车呼啸着开过,溅起脏兮兮的水花,她下意识的往后退,这一退就把自己撞入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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