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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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送的是一套文房四宝。这套文房四宝是收在邱老太君私库里的,绝非凡品,只是顾卿不识货,不太清楚来历,只是看着这盒子和其他的文房四宝都不一样,看起来非常雅致,才选出了它来。

她想着自己反正也不怎么看书写字,就算是再好的东西,只要接受的人能用的上,那也不算是浪费东西。

李钧接过了这一套上面烙着“素心堂”烫印的大匣子,又一次吃了一惊。

“堂……奶奶,这也太贵重了……”

他虽然并没有生在官宦人家,可是也知道这“素心堂”是两朝前一位大儒隐居之处的书房名字。这位大儒喜欢收集好的笔墨纸砚,然后按照它们的纹路、性质分门别类,他收集的文房四宝都用料考究,工艺精美,而且都是一些现今已经得不到的砚石或老磨,一直受文人雅士、达官贵人的追捧

这个匣子上既烙印了“素心堂”的烫印,又用刻章印了“龙尾”,想来是和“龙”有关系的文房四宝。这样的东西,叫他怎么敢当做一般的文房四宝去用?

“东西就是给人用的。你到了我府里就知道了,我们家没那么多讲究。”顾卿见身材魁梧的李钧抱着大木匣子丝毫不吃力的样子,不由地笑着说,“你要觉得太珍贵,不要带出去用就是了。”

李钧辞了几次,见老夫人执意要给,只好红着脸收下了。

这么贵重的礼,实在是让他受宠若惊啊!

李铭和李锐听到堂兄到了的消息,和两位先生告了罪就往持云院跑。

李铭两天前就已经搬到了西园,现在正住在“云中小筑”,现在又来了个堂兄,如果猜的不错,应该也是要到西园里住的。南园几年没有收拾,虽然勉强可以住人,但是毕竟不大礼貌。

这下子西园有这么多人,真是好生热闹。

待他们到了持云院,见了那位堂兄,均觉得他的气质很是亲切。

李锐是觉得这堂兄身材和气质都和他爷爷很像,而李铭觉得这堂兄长得有些像他爹。

总之,就是很朴实就是啦。

李钧和两位堂弟见过了礼,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都一副笑吟吟看着他的样子,但从他们的笑容里很明显能感受到那种善意。

这让这位在家里被自己亲弟欺负的很惨的庶长子有些热泪盈眶的冲动。

他强忍着鼻酸,从袖袋里掏出两枚玉哨。

“上京时,父亲和母亲叫我带了不少礼物,只是大雪封路,东西还在后面。这是我准备给两位弟弟的小礼物,东西简陋,还望两位弟弟不要嫌弃才好。”

这玉哨做的倒是精巧,玉质也很温润,显然不是俗物。两个玉哨一个是猴子形状的,一个是金鱼样式的,不但长得可爱,口彩也好。

这两个哨子是他中了乡试时,他爹偷偷给的。他家爷爷以前跟着老国公一起打仗时,也曾得过不少好东西,这两枚玉哨就是其中之一。这两个玉哨后来给了他爹,他爹又把两枚都给了他,没有给他弟弟。

这一猴一鱼两枚玉哨他一直视若珍宝,均被摩挲的光滑无比,哨口和哨腔更是时时清理,绝不是只能看的玩物。这哨子吹起来十分清脆响亮,应该是打猎时所用的,只是他偷偷得了这两件东西,为了怕人发现,只在试那哨腔的时候吹过一次。

现在可以放心吹了,不过却要送人了。

李钧在家中时,被嫡母处处防备,身上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家中让他带上京的东西,也并不能代表他的心意。

他见这两个弟弟都长得十分好看,性格看起来也很好,心中很是欢喜。想了想,索性一咬牙,拿这两枚玉哨当做了礼物。

李锐和李铭并不知道这两枚玉哨有这么多故事,他们见的好东西太多了。这玉哨也只有“精巧”这一点让他们觉得新鲜。不过这是堂兄所赠,即使李钧给的是两枚竹哨,他们也会欢欢喜喜接下,更别说是并不失礼的玩具了。

李锐让李铭先挑,李铭拿了那个金鱼的,李锐便收了猴子的。

两人一齐向堂兄李钧道了谢。

这礼物一送,几个小辈再聊上几句,也就熟悉起来了。顾卿见三个孩子看起来一见如故的样子,也就松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兄弟间感情好,总是好事。

东园里。

邱老太君留了新来的堂孙在持云院用饭,方氏自然也接到了消息。

李茂早上要上朝,中午都是在兵部衙门里用膳的,每日要到晚上才回来。今日家里来了亲戚,李茂向部里告了假,和方氏通了气,说是处理完公事就尽早回来。

现在老太太中午留了那李钧的饭,晚上的家宴到变得没那么正式了。

方氏想了想,若是一直等到晚上才去见那堂侄,未免显得她架子太大,所以吩咐了下人婆子,一起就往老太太院里去。

她亲自来了持云院见这堂侄,自然不会空手,她又做惯了这些客套间的事情,话语间更是十分亲热。

李钧和这位堂婶见了礼,又接了礼物,颇有些不好意思。

这一早上,光在收礼了。

李钧见这位堂婶看起来和善的很,而且说话非常温柔可亲,气质也很娴雅,和他家中的嫡母和亲母截然不同,再想到这位堂婶每年年节送去荆南老家的礼物,从来都不会忘了他的,心中也是默默感激,自然表现的无比恭敬。

方氏无论如何歹毒心肠,可是在这接人待物上还是非常妥帖的,这一点上,即使是顾卿想给她找茬,也找不出什么错来。她见这新堂孙果然表现出非常感动的样子,只好想着回头把这方氏的“名声”想法子漏给他一二,免得被人卖了还要数钱。

无论是面相还是谈吐,这位堂孙都不像是有一肚子花花肠子的人。

到了午饭的时候,下人们早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主子们上桌吃饭。

李钧看着这国公府里吃饭与他家并无什么不同,这才把一颗心塞进了肚子里。

他出门前,曾听他爹说过,公侯府上吃饭穿衣都和平常人家不同,吃饭前有各种讲究,吃饭的时候,不同的菜连用的筷子和勺子都不一样,老太太和各位主子更是有下人伺候着,连手都不用伸,只要张嘴就行了。

他来时还琢磨着,那公府上的大人们不是和那些不能自己吃饭的奶娃娃一样?成年人吃个饭还要别人喂,难道不觉得脸红吗?

反正他要是好手好脚的,别人喂他吃饭,他肯定是吞不下去的。

他都已经做好了饿肚子的准备了。

可现在一看,这持云院厅里的饭桌也是圆桌,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上来的菜虽然精致了些,可也就是寻常人家能见到的鸡鸭鱼肉等物,并没有看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等他看到方氏并没有站在一旁伺候堂祖母,而是直接找了下首一个位子坐下,李钧忍不住瞪大了眼睛,露出了惊奇的表情来。他眼睛原本就大,这样一瞪,样子看起来有点傻气。

“怎么了?可是饭菜不合你意?”顾卿纳闷地看了一下桌子。那啥,就算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眼睛也没他瞪得这么大吧?这眼神还有点……不可思议?

没什么奇怪的菜啊?她到了古代很怕吃野味和一些叫不上来的东西,生怕有什么传染病和寄生虫。这里不讲究高温消毒,野物又都不是饲养的,她不太放心,所以一直都是吃些寻常人家的瓜果蔬菜,鸡鸭鱼肉。

难道这堂孙想着国公府富贵,会给他吃些不一样的,结果失望了?

失望了也不是这种见鬼了的表情啊。

“不是,不是。”李钧连忙起来摆手,他好好的一个黑脸书生,倒给憋成了红脸书生的样子。

“只是孙儿在家中时,母亲和姨娘从来不是坐着吃饭的,都是伺候完祖母才能用饭,孙儿在荆南的堂叔家时,见到的也是那般,所以看见堂婶直接坐了下来,有点吃惊。”他傻傻地笑了一下,“我来时还怕国公府规矩大,看来奶奶府上倒是比一般人家还随和些呢。”

方氏此时正被身旁的丫头伺候着在水盆里洗手,他这话一说,所有人都齐齐地看着方氏,倒让方氏坐立不安起来。

这位荆南来的堂侄是在讽刺她吗?看起来是个憨厚的人,想不到也这般刁钻古怪!

看老太太和善,就急着踩她抱老太太的大腿了?

难怪一直不受嫡母待见!

方氏心中暗恨,却不能表现出来,只得带着委屈地表情看了一眼顾卿。

李铭摸着头,莫名其妙地说:“什么站着伺候吃饭?那不是下人做的事吗?我们在祖母院里,都是自己吃饭的。”

方氏看着儿子的眼神温柔地都要滴出水来了。

就是! 她嫁进来这么多年,就算是她大嫂还在的时候,也没有站着伺候婆婆吃完饭才吃的规矩!乡间的婆婆越发架子大,而且都是些没有道理的架子。像他们这种钟鸣鼎食之家,丫头婆子各个都恨不得争着伺候主子,哪里还需要媳妇亲自动手伺候公婆用膳的道理!

李钧见方氏脸色不太对,觉得自己大概是又说错话了。

他在家时,就经常得罪嫡母,惹得父亲各种为难。后来他对着嫡母时,就渐渐不怎么开口了,结果又被说成是“蔑视嫡母”,态度不敬,还被族老罚过跪祠堂。

可就算这样,他也没学会怎么八面玲珑,口甜舌滑,他到信国公府里来,父亲还担心他这一说话就噎死人的糟糕情况给他惹祸。

可是他也实在是在家中过不下去了。就算再坏,熬上几个月,等他考完了点了官出去,也就算熬出来了。

见红脸的李钧这般尴尬的样子,顾卿看不过去,打了个岔:

“我们家向来没有这个规矩的。吃饭也是自己吃自己的,看上什么夹什么。”

两个孩子使劲点头。

刚来持云院陪奶奶吃饭的时候,他们还有些不习惯自己夹菜,久了也就习惯了。而且自从奶奶叫人做了个圆盘在饭桌上以后,要吃什么只要让下人转下圆盘就行了,甚至都不必起身。他们也挺喜欢这种在持云院里自己吃饭的感觉,只有在外面交际的时候,两个孩子才会再摆出那副国公府嫡孙的做派来。

顾卿见那孩子尴尬的样子缓了点,接着说道:“我们都是草莽出身的人家,再往上数个两代,我家恐怕还没你家当年富贵,现在是过了好日子了,吃穿用度上讲究一点没什么,但不必去学人家的骄奢之气。你且放宽心,你叔叔婶婶和两个弟弟都不是娇贵人,也不是小心眼的,你就当这里是自己家就好。”

顾卿见李钧一脸感动,又对他笑了笑。“这就对了,我就喜欢大方孩子。都是一家人,我说的可不是客气话。”

李钧是个耿直的性格,也不怎么会说话,可是却很少看错人。

一场尴尬,让他看出两个弟弟和堂祖母都是直率和善之人。堂婶虽然也很和气,可是大概因为出身富贵,又惯做主母,所以听不得不好听的话。

他在心里默默提醒自己,下次面对这位婶母要小心说话,再加倍恭敬几分才行。

他跟着两个堂弟学,在盆子里洗了手,又任由下人用毛巾把手指搓热,倒没有出现任何失礼的地方。

只是他一路舟车劳累,早上为了赶路又只是胡乱吃了些东西,现在不免腹中唱起了空城计,看着一桌子菜,闻着饭菜的香气,肚子“咕咕咕”的叫了许多声。

好嘛,黑脸书生又变成红脸书生了。

顾卿觉得这李钧实在是可爱,赶紧一马当先的拿起牙箸,先夹了一块八宝鸭子放进了嘴里。老太太都动了筷子,李铭、李锐当然也就跟着吃了起来。

他们都是正在长身子的年纪,上了一早上的课,现在也都饿了。

方氏很少和儿子在持云院吃饭,一般都是在锦绣院里一起吃。现在看见儿子在持云院里吃起饭来风卷残云的样子,差点没晕厥过去。

这这这这这这……这还是她从小悉心教导礼仪的那个儿子吗?就连李锐吃起来也比他“斯文”的多!

李锐正在减肥,所以吃饭时刻意避免自己吃那些大荤的菜,只能一边咽着口水一边专拣那些蔬菜和豆腐夹。他刚夹起一块翡翠豆腐,却见碗里突然多了一大块扣肉。

方氏一脸和蔼地说道:“你现在正是长身子的时候,课又重,怎么能只吃些小菜呢?多吃点肉食,才有力气拉弓骑马啊。”

顾卿简直都有拍桌子起来给她一巴掌的冲动。

这方氏怎么回事?她还以为这方氏至少得有点羞耻心吧?外面传成那个样子,李锐对她也大不如从前,她难道还以为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做了什么?

见过蠢的,可是蠢的这般天经地义,这般理所当然的,她顾卿倒真是羡慕得很!

李铭见哥哥一脸为难的样子,伸出筷子从哥哥碗里夹走了那块五花肉,一口吃掉。

“娘,你别给哥哥夹菜啦,奶奶不准哥哥吃太多油腻的。哥哥以前那般胖,怎么上的了马啊,好不容易才瘦到能骑马,现在再吃胖了,这么长时间的弓马就白练了。”

听见是老太太吩咐的,方氏看了眼顾卿,惴惴不安地笑了笑。

“我就是看这孩子食量大不如前,担心他吃少了熬坏了身子。既然是娘吩咐的,那还是听娘的吧。”

李钧在一旁见着他们“家庭和睦”的样子,不由地羡慕地说:“你们感情真好。我家吃饭的时候都不准说话的。说是食不言寝不语,嘴巴里喷东西出来是失礼……”

这下子,连顾卿夹着菜的筷子都一僵。

不但语了,还从哥哥碗里夹菜的李铭更是小脸都垮下来了。

呜呜呜呜,居然被人说成不懂礼节了!这个哥哥好讨厌!

李钧一看气氛又坏了,真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巴掌。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开始闷头扒自己碗里的饭,再不敢多言。

顾卿看李钧一直闷头塞饭,连菜都不夹,不由得叹了口气,把桌子上她觉得好吃的菜一样夹了一些放在食碟里,递了过去。

“光吃饭怎么行,多吃点菜。”

李钧接过食碟,三下五除二的就把饭菜都吃干净了。

啊,国公府的菜真好吃啊。连米都和旁人家的味道不一样,特别香。

李钧满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咕咕咕。

顾卿看着吃完了一碗饭肚子还在叫的李钧,连忙叫下人再盛一碗饭来。

“没吃饱吧?我们府里的碗是小了点,我有时候也要吃好几碗才能吃饱……”

李铭和李锐抬起头,用眼神谴责着顾卿。

李铭小嘴撅着,心里不爽。

奶奶骗人!奶奶平时就吃一碗!家中能吃两三碗还不饱的只有李锐!可是奶奶你都不准哥哥添第三碗的!

顾卿见两个小孩看着他,偷偷对两个孩子眨了眨眼。

李锐拍了李铭手一下,继续低下头吃饭,也让下人再盛了一碗上来。

有这好机会,不沾点这堂兄的光吃饱,那就是傻子!

李钧一见堂祖母和堂弟真的是吃不够再添的,也就安心的继续吃了起来。

这富贵人家真是奇怪,既然吃不饱,何不把碗做的大一点?让下人不停的添饭,那不是麻烦吗?还是小姐和女眷们都胃口小,为了照顾她们,索性都做小碗,大家吃多少按自己的需求来?

李钧看了一眼方氏,点了点头。

唔,他这婶母只吃了小半碗,胃口这么小,怕真是如此了。

李锐李铭两兄弟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堂兄吃了七碗饭,才露出“啊我终于吃饱了”的表情放下了碗。

顾卿看着李钧的大个子,再看看他魁梧的身材,了然地点了点头。

李钧的父亲在信中写这庶子因为性格木讷方正,不怎么受嫡母待见。她看这不待见的原因,怕不是木讷,是嫌他饭吃的太多吧!

第47章 番外李蒙的白(中)

从荆南通往晋阳的过程中,我知道了父亲为什么这么多年不能回家。

“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这原本只是书本里的句子,现在却以一种残忍的方式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父亲在本质上是一个比我还感性的人,恐怕是楚伯伯和他许诺了什么“国泰民安”的豪言壮语,才会让父亲一直在外替他征战吧。

我们带着粮食和钱,一路上遇见了无数次不怀好意的袭击。好在我们是全乡一起投奔父亲,人数众多,除了伤了几个人,倒没有太大的损失。

饿极了的人什么都吃,我见过了许多难以言喻的惨痛,战争会拿走我们的一切东西,金钱,家人,生命,还有尊严。

我想,如果我有能力,也会想办法结束这个乱世吧。无论是谁输谁赢,死去的人都已经足够多了,多到无法让人承受的地步。

我们到了晋阳,见到了爹。

爹看见我们时候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掉。那是一种内心出现了巨大空洞,然后强忍着表现出无所谓的表情。

娘从始至终都表现的很平静,那种平静更让人动容。爹一向害怕娘不说话面无表情的样子,如今娘连嘴角都没动一下,爹很快就知道娘是生气了。

我们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爹承诺以后去哪里都会带上我们,除非死,不然什么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但我们心里的创伤,终究是怎么也填补不起来了。

爹有很多朋友,有一个自称是“军师”的很英俊的叔叔经常到我们家来玩。楚伯伯也经常带着楚睿过来。楚睿是楚伯伯的大儿子,比我大一岁,性格非常冷淡,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楚伯伯很喜欢他,走到哪里都带着他。

到了爹这儿,我依然没有放下功课,现在我已经在自己看“大学”了。爹的那个叫张允的军师伯伯看见了我在书上的注解,眼睛里放光的问我:“这些注解是谁写的?”

“我写的。我没有先生,有时候看见疑惑的话,就会写下来,然后去寻找答案。这些注解都是我寻找到的答案。”

军师伯伯的眼睛亮的更可怕了。

“我叫张允,是晋阳张氏的族长,我想收你为徒,你可愿意?”

我早就想找个先生了,这些书我虽然过目不忘,可是有些道理太深奥,光凭我一个人冥思苦想,也不知道对不对。

爹现在太忙,要训练新兵,要带兵出战,没什么时间和我仔细讲。

但这位叔叔看起来是个很厉害的人,我到底能不能拜他为师,还得问问我的父母。

“此事我得征求我父亲和母亲的意见。”

“我亲自去说。你只管准备来给我磕头就是了。”军师伯伯大笑着走了。

第二天,我果然被父亲领着去磕了头。

听说正式拜师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就连皇帝诛九族,其中也有一族是师族。师父的作用和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我给师父和师母磕了头,奉上了束脩,又听完了师父和师母的训话,就算是正式入得他的门下。

我爹继续带他的兵,我跟着先生读书,我娘照顾我们的起居,有时候也帮着治治伤病,缝缝补补什么的。

其实以娘将军夫人的身份,原本是不用这么做的,可是娘就是闲不下来。军营里实在寂寞,除了娘又没有什么女眷,爹的那些亲兵见了娘只会低下头退出五米远,我娘不自己找点事做,恐怕要闷死。

整个晋州全部拿下以后,我们终于不用住军营了,楚伯伯送了我们家一座大宅,隔壁就是我先生家,我上课更是方便了。

这一座宅子我们住了很久,直住到我的二弟和小弟弟出生,也住到师父的侄女一家前来投奔。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师父家的院里。

我爹出征时带回了许多前朝的孤本,他本身非常喜欢读书,对书本的喜爱更高于金银珠宝。我从中选了几本,准备送给师父。

我在前面绕了一圈,没有找到师父,径直就往后院而去。不在前面,肯定就是在师母那。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这个蹲在地上挑选着红叶的女孩,是我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当然,我平日里不怎么出门,以前也一直住在军营里,也没见过多少女孩就是了。

她叫张摇光。摇光,破军星也。谁会给自己的女儿起杀伐气这么重的名字?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摇光”和天上的星星一点关系都没有,取的是“光芒闪动”之意。

她虽然在乱世中遭遇家破人亡,却没有丝毫仓惶之意,眼神里带着坚毅,很像我的母亲。也许正是那种坚毅又聪慧的气质吸引了我,让我非常喜欢和她谈天说地。

我们都曾经历了战乱,也都曾直面过亲人离去的可怕场景,我们都是在亲人走后,才开始觉醒,有段时间,我以为我找到了世界上另一个我。

她有着非同一般的野心,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我觉得她的野心和我的抱负并不冲突。

总有一天,我要长出巨大的羽翼,翱翔于九天之上。而她的每一根羽毛都在闪闪发亮,就如她的名字一样,注定不会永远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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