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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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陶德杭特先生。”欧内斯特爵士说。

接下来,法庭休庭一天。陶德杭特先生觉得这休息来得正是时候。压力越来越大,他快要扛不住了。

“所以,这就是他的用意?”陶德杭特先生全身裹着毛毯,出租车从注目的人群中穿过,他这样问道。

“没错。真是太狡猾了,是不是?聪明的家伙,那个贝恩斯。”欧内斯特爵士大方地承认道。

区特威克先生斗胆补充了一句更受大家期待的话:“但你更聪明。你的交叉讯问彻底破坏了他的理论。”

欧内斯特先生笑着说:“我想我算是给了他精明的一击。但是我们不能太指望这个。陪审团是很占怪的一群人。如果他们发现丝毫的可能性,都会判我们的朋友无罪的。”

“你真的这么认为?”区特威克先生不安地询问。

“嗯,反正别太乐观嘛,就这样,”欧内斯特爵士摸了摸他的颌骨,“我在想他们怎么想出这个主意的。真是太有创造力了。假设你对于当晚的情况没法给出刚刚的那种解释呢,陶德杭特先生?”

“别说傻话了。”陶德杭特先生野蛮地吼道。

“好吧,好吧。”欧内斯特爵士被吓了一跳,他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下车。

18

第二天上午,贝恩斯先生继续从细节上发展着理论。

他认为起诉方一直依赖的判断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主要有两点:他拥有死者的手镯,以及唯一找到的那颗子弹并不是射自文森特,帕默的手枪。当然,那颗子弹有可能是自被告的手枪发射出来的。

但是一旦仔细推敲起来,就会发现这两件事毫无价值。拥有手镯只能证明一件事:被告人与死者有过接触。这甚至都不能证明被告人是在死者死后才接触他的,也许她活着的时候曾把这只手镯交给了他,或许是让他镶上一颗宝石,或许是让他去定做一只一模一样的手镯,或者是出于其他的原因。然而,警方已经打算承认陶德杭特先生在死者死后曾经到过现场。不过反正他们不打算承认他与死者的死有什么联系。

至于手枪的子弹,贝恩斯先生做了一些暗示。那枚被发现在偏僻角落里的子弹,肯定是由某个水平臭到不可思议的枪手所发射的,这一枪离目标远得离谱了。另外,这开了第二枪的说法,完全是被告的一面之词。他本人一开始的时候,好像完全不记得这事了。但这里有个问题,如果他曾经开过两枪,那么枪弹膛中必然有两只空弹壳,而不是只有一个。那么当他事后检查的时候,必然会注意到自己开过两枪,而不是那么容易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居然到现在才忽然想起来,这实在是太惊人了。

令情节更加惊险的是,陪审团在之前曾听取过两个证人的证词,其中一个人证明了她在某个特殊的夜晚曾听到一声疑似枪声的响声,那声音来自别墅的方向;而另一个人能指证被告房子的灯在那个可疑的夜晚不寻常地亮了半小时,即便无法证实那个时候他可以下床走动,但至少也能够证明当时他是醒着的。所以,真相还有待澄清。

基于以上的事实,能作出怎么样的推断呢?当然,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那就是——陶德杭特先生有关第二颗子弹的故事,是虚假的。那一枪不是去年九月发射的,而是在十二月的时候发射的。而之前一段时间,陶德杭特先生很明显以为只要他去警方那儿自控自己是凶手,就能立即遭到逮捕。接着他发现找不到一丝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于是他不得不制造些证据。对于这个案件来说,第一个必不可少的便是一颗从他自己手枪中发射出的子弹。因此,他就是十二月三号当天夜晚,就在亮灯之前不久,前往诺伍德小姐家的花园开了一枪。毫无疑问,第二天他就沿着昨晚走过的同一条路前往花园。他居然还装模作样地认真寻找那些痕迹。而也就在那天上午,当着两位证人的面,他很凑巧地“想起”他曾经开过的那第二枪。这种解释是有大量证据支持的,这相比被告——或者说是自告——那种生拉硬扯的故事,不是更合理吗?这样也很容易解释为什么在通往花园的小路上,两名证人能恰好发现折断的树枝、模糊的足迹之类的线索。不然,这不是太不可思议了吗?在这条小路上,经过两个月的风吹雨打以及英国冬日的考验,足迹居然还存在着?这基本不可能!

再回头来看看陶德杭特先生的故事。全是他自己的断言。他说的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证据支持。随便举个例子,就说丢弃那枚致命的子弹吧,那是个确凿的证据。陶德杭特先生声称是他自己丢的。但我们也只听他这么说罢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说辞是不值得信赖的。我们已经能够看到他的这个举动是多么不可思议。对于这个举动,我们能发现些什么呢?我们会发现,这个举动大概只存在于陶德杭特先生丰富的想象力中,而事实是,他根本就没有丢过任何子弹。但他知道确实有一枚子弹被丢弃了——他也知道是谁丢的——他甚至有可能看到那个人丢弃子弹。证据……证据,法庭是最需要证据的,而在这起自诉案件中,最缺少的也就是证据。贝恩斯先生大胆进言,此乃英国司法史上最荒谬的案件。

看看自诉人是怎么改变他的故事的。他自己承认了第一次前往警局自白所提到的故事是错误的。为什么是错的?因为他认为这听起来比真相更加不可相信。这是整个谜团的钥匙吗?每当出现一个似是而非的解释,陶德杭特先生就打算采用它。但这并不意味着那就是真相。当你问他要证据的时候,回答总是:“这没法证明。你必须相信我说的。”这样的话,怎么能让人认真地相信他的说法呢,如果他一直都这样解释这起案件而不在意任何证据的话,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陶德杭特先生很久之前就不听了。他的双手紧紧捂住了耳朵,身体挤在椅子上,陷入了绝望。再装乐观也是没用的了,这个案子已经输了。那个叫贝恩斯的家伙亲手毁了这案子。帕默的末日来了。

当欧内斯特爵士站起来作起诉方的结案陈词时,陶德杭特先生甚至连头都没抬。欧内斯特爵士是很优秀,但即使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也无法扭转这一切了,况且这背后还有整个警方的力量。不过欧内斯特爵士看起来并没有意识到他的任务不可能成功,而是一副自信且得意扬扬的态度。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成员,我想对于此案的特殊性,我就不必再强调了。这一案件将写入英国法律的编年史。这个案子的不平凡不止一处,还有一点特别的,就是诉方和辩方都充分地就一个议题展开了长久的辩论,那就是,到底谁才是那个真正扣动致命扳机的凶手。同时控方和辩方也联合在一起对抗并没有站在法庭内,却一直在干预此案的警方。我们之所以提起自诉,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个案子应当展现在诸位面前。对于审判的结果,不管是我,还是贾米森先生,都不希望会是‘无罪’。而对方律师的聪明才智,则给各位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但是,那也只是聪明才智而已。比如说,他说控方的证据仅依赖被告人自己的说辞,他的说辞中,任何一个小细节都无法证明。当然,你总是能对被告所说的每一项行动都找出两种解释来。但如果以同样的观点来检视文森特·帕默的审判,那种情况岂不是更加符合?各位应该都看过该案件的证据了吧,其中有任何一项真凭实据能证实帕默确实犯了案吗?没有。帕默的案件毫无实际证据。那么,推理就是毫无价值的胡扯吗?我想,这并不是他的本意吧。但从逻辑上来看,却倒真的成了他的理论基础。

“当然,我们之所以敢于提起诉讼控告被告席上的这位绅士,绝不是像贝恩斯先生所想的那样,仅依赖他自己讲述的故事。他认为我们没有真凭实据,这一点我是一定要反驳的。事实上,我们拥有压倒性的证据。各位都已看过了这些证据。现在倒是希望各位能好好想想,到底是这个案子的证据薄弱,还是帕默案件中针对他的证据更薄弱?这就像是在讨论香槟和姜汁酒哪个更烈一样。

“下面还是让我再讲述一遍事情的经过吧,就按照逻辑顺序来讲,把所有证人们的证词全部串起来进行说明。”

接下来,欧内斯特爵士用了一小时再加一刻钟的时间,以最为精彩和生动的语言,描绘出了陶德杭特先生如何被诱惑及沉沦的整幅画面。

陶德杭特先生一边听着,态度一边在变化着。听得越多,他的小秃头便抬得越高。他放下双手,腰背挺直,一丝无法相信的笑容浮现在他脸上,希望从胸膛中渐渐升起。欧内斯特爵士像个艺术家一样,熟练地挥动着画笔。听到他所讲的内容,连陶德杭特先生都开始相信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

他偷偷地看了一眼陪审团,视线撞到了一个穿西装的胖商人的目光。胖商人急忙移开了视线。陶德杭特先生乐得差点要大笑起来。

欧内斯特爵士逐渐地把故事推向高潮:“究竟紧扣扳机射出致命子弹的那个人是不是被告人?这就是这起案件的核心。诸位可能会觉得基于这样的动机来推断行为是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假定。请你们先不要在意这一点。你们裁判的是真相,而不是动机。你们必须公正地作出判决。我的职责就是告知各位,他的行为是蓄意的。辩方律师当然会坚称辩方是过失杀人。

“但请不要仅仅在两方之间作选择。就在此时此刻,另一个人正因为这起案件而被判处死刑。你们在证人席上已经见过他了,你们可以自行判断他的行为。相信你们都听说过此人被宣判有罪的理由和相关的争议,你们也听到了被告人为我们讲述的有关这起案件的真实的故事,而你们也都见证了被告的努力,见证了被告豁出性命想要纠正这个大错的决心。

“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这个可怕的法律错误,在这一点上,我与辩护方的律师站在同一战线。我们以我们全部的热忱来让你们意识到,留下印象。我们恳请诸位好好思索一卜·代表警方的律师所提出的他们认为的真相——那些争论的是非以及扭曲的真相。我希望大家会接受更简单的解释,而不是更复杂的解释。

“坐在被告席上的这名男子,现在正承担着极大的责任。我们这些律师,也同他一起分担着这些责任。关于这些,他无法向你们明说,只能依赖我们,努力让你们相信事情的真相。陶德杭特先生自从听说了有位无辜者因他坦白了自己所犯之罪而被起诉之后,他的一切行为都毫无缺点。他用尽全力来纠正这一错误,但警方律师居然认为他只是一个想以家庭老朋友身份来扛起罪责的人。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就像你们听到的那样,对于他来说,他们几乎是陌生人。这辈子他只见过那个男人两次面,每一次的时间都不长。这儿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利他主义。陶德杭特先生并不想用他的生命来拯救某个朋友。他的生命只剩下几个星期了——或许就只有几天了。但这些日子的每一小时,每一分钟,他都全心全力地想要纠正这个错误。你们看到了吗?他只是希望在他死的时候,不用背负那种得知无辜者依然为他所犯的罪而遭受惩罚的悲惨心境。

“各位陪审团成员,我的责任已经结束了。现在,责任交到了你们手中。你们掌握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的命运。愿上帝引导你们作出正确的判决。”

最后几个字一说完,欧内斯特爵士的声音便戛然而止。他在那儿,又站了一会儿,专心地盯着陪审员,然后坐了下来。

法庭一片肃静,这也许是欧内斯特爵士所获得过的最诚恳的敬意。

陶德杭特先生认为欧内斯特爵士值得那份敬意。“这是我在法庭上听到过的最好的演说。”当他们离开法庭的时候,他对他说。事实上,陶德杭特先生此前从未在法庭上听过演说。

“啊哈,但我们还没有安全上岸呢,”欧内斯特爵士眨着眼睛,现在他又恢复成平常的自己了,“你注意到那个法官了没?当我在软化陪审团的时候,那个老鸟的眼中闪现了某种让人不悦的表情。我一点都不喜欢那副表情。”

“我想我们现在已经安全了,”陶德杭特先生说道,他平时都不会那么乐观的,“你说呢?区特威克先生?”

“我想,”区特威克先生小心翼翼地说,“这多亏了咱们能有这样的律师。”

“为你这句话,我也要跟你喝一杯,”欧内斯特爵士开心地说,“去你的私人餐厅吧,陶德杭特。你知道,你可不能喝酒的。”

午餐后的二十分钟,贾米森先生做了些英勇的无用功。

他没啥可说的。最终,在对缺席的贝恩斯先生进行了一些攻击。贾米森先生找不到什么证据向陪审团证明陶德杭特先生有罪,只能一再向陪审团辩称被告是过失杀人。不过他的论点显然没有太多可依赖的证据,因此他不得不反复强调,如果最终被告

人被判处绞刑,那实在是相当令人惋惜的。

最后,法官开始结案陈词。

“各位陪审团成员,”他用某种上了年纪但依然非常清晰的声音说道,“现在,与各位一起审视此案的证据,已经成为了我的责任。这起案件,就像律师指出的那样,是特殊的、独一无二的案件。大家都知道,另一个人也因同一起谋杀案而被判处死刑。佛兹先生曾说过为了挽救那个清白的人,他不得不提起这起诉讼。佛兹先生的动机自然不需要怀疑,谁都没有办法质疑他此举的高贵动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向他展现出的这种无私的公益心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不管他的信念是对还是错,这起案件现在已经交由你们审判了。

“这起案件是由普通市民提出控告的,而绝大多数重要的案件都是由官方提出控告的,但对于你们来说,这不应该会造成任何的差别,你们需要用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不过,你还是应该扪心自问,为什么官方没有提出控告。为什么官方拥有你所有的一切证据和证词,但他们并没有根据这些证据和证词来采取相应的行动——或者我该说,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证词和证据,他们才没有采取行动。就像代表他们的律师贝恩斯对你们指出的那样,一份自白不足以让人采取行动。事实上,在犯罪史上,假证词一直贯穿始终。这些假证词也许是出于不同的动机,可能是疯狂,可能是包庇。你们不该太受被告人自白的影响,而应该严肃地考虑案件的证据,以及相关的许多证人的证词。

“我将会与诸位一同检视证据,一起检视这起案件的重要性和涉及部分细节的内容。”

法官言出必行,接着,整个下午,他都在缓慢、系统并公正地当庭检视着这些证据。而第二天上午,他又继续着昨晚没有完成的任务。

在那个古老声音的唠唠叨叨中,陶德杭特先生也经历了各种不同的情绪。

证据从这缺乏激情的口中说出,听起来远不及欧内斯特爵士精力充沛的演讲来得令人难忘。事实上,这听起来实在是太薄弱了。这里有一些与意图相关的证据,但没有与表现相关的证据。陶德杭特先生早就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一直告诉自己这并不重要,而现在,他越发烦躁。法官不可能有降低证据作用的意图,但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却削弱了证据的作用。陶德杭特先生不安地意识到,多少案件的审判要归功于演讲啊。

在当天早上的一段结案陈词时,他越发感到不安。法官正提到陶德杭特先生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而非之前出现在现场的证据。他停顿了一下,然后补充了一句:

“关于这点联系,我想我必须警告诸位,即使你们能够得出被告是有罪的这一结论,也未必就能确定之前那起案件的审判结果是错误的。始终有一种可能性,我们尚未考虑过,那就是帕默跟陶德杭特先生是否是共谋?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他们是共谋的关系,但同样地,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他们不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我提到的这一点你们最好记在脑中,以防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受到了情绪的影响,而认定若是判决了此案有罪,便能够解救一名年轻而精力充沛的男子。这是非常不正确的想法,我想诸位也不会允许自己有此想法吧。而就如我前面所说的,即使有了这种想法,也不一定会得到那样的结果。”

陶德杭特先生深感不安。也许他之前一直都太依赖情绪因素了,太依赖情绪这个因素在陪审团成员之间造成的无形的影响了。他当然一直认为通过判决他有罪就能够换回帕默的清白之身。而现在看起来,若是紧紧抓住某些小的漏洞和瑕疵,官方还是能够继续地掌握这名不幸的年轻人。

陶德杭特先生很想站起来大吼:“他是清白的!收起你的唠叨,回到事实上来。我告诉你他是无辜的——我,我有知晓此事的最好的理由。”

这是真的,对这一点,陶德杭特先生有着世界上最好的理由。但是,向别人证明,说服别人接受这个简单的事实,确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陶德杭特先生真希望有个能站得住脚的证据,这样他们就不会有什么争议了。

直到法官的结案陈词到达终点,陶德杭特先生才发现自己陷入了危险的境地。一直到结束之前,法官都表现得非常正常。他没有对大家唠叨要如何遵照法律来生活,这种说教的诱惑,只有很少的法官能够抵抗。他一直把话题严格地限制在案件上。但是到了结尾,他还是没有抵抗得住诱惑。他结案陈词的最后几句话显然没有把自己当成法律的代言人,而是把自己变为道德的审判者。

“诸位陪审团成员,或许你们中有几位脑中自有别的判决。我将此判决称之为无罪,但有精神病。通常辩方诉求这种判决的时候,法官都会依据案情,说明此种判决能否成立。为了避免诸位有这种想法,我还是觉得应该当着诸位的面说明,此案在这些方面并无相关的证据,这样的判决是不可接受的。事实卜,辩方的律师也并未诉求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之所以在此提及这一点,纯粹是因为被告的供词看起来是具有了某种精神病的特点。

“你们应该也能感受到他所承认的那种令人无法忍受的行为,以及他那种自觉荣耀地把自己当成一个可以裁决自己同胞生死的审判者的态度,这其中所表现出的狂妄自大,颇具精神病的特征。但是法律对于精神病的定义是有严格要求的,很显然,被告彻底了解自己在做什么,意图是什么,而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因此,同样地,你们必须保持自己的观点,而不受他那种令人作呕的态度的影响——任何人都能感觉到那种令人作呕的态度——因此而影响到判决。如果你们觉得对于案子本身,被告罪名不成立,那么你们的责任就是判决无罪。不要考虑他对于人性的漠视,也不要被他冷血的诡计所刺激。被告曾一度沉迷于策划这种既没有意义,又相当愚蠢的谋杀,旨在夺去无辜者的性命。这些我们都通过证词得知了。因此你们在判决的时候必须自己考虑清楚,他的这种自感乐在其中的对话,是纯粹想对朋友们进行炫耀,还是真的有某种更为深层的邪恶意图在里面。

“不过,就像我提到的那样,尽管他认为自己拥有某种扭曲的不正当的权利,而这可能会导致你们对他产生邪恶而不负责任的看法,当然这一看法是合情合理的。但你们的判决最好不要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同样,也不应该受到已经有人因此案被判死刑的影响,而只是根据呈堂的证据——也只有这些证据——来对此案作出判决。”

接着,法官大人总结了一些与蓄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相关的很有启发性的评论,并说明了作出这些判决的必要条件,然后就让陪审团离席讨论,准备作出判决。

陶德杭特先生差点就无法克制住自己了。

“那个老笨蛋为什么说我令人作呕?”还没离开被告席,他就爆发了,“他当众掏耳朵的时候,我都还没说他令人作呕。我从来没听过这样毫无理由的装模作样的言论。”

“哦,他们一直都是这样的,”欧内斯特爵士轻松地回答,“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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