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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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你把我吃掉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孩子张嘴咬向季卡的手掌!

季卡终于想起了2006年那可怕的一幕!他狂叫着把孩子扔进恒河深处,疯狂地喝着恒河水。

“我的肉还在你的胃里,即便是恒河水也洗不掉你的罪恶。”孩子在半空中凄厉地喊着。

季卡大叫,“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着河水。突然,他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咳出了血丝。终于,他再一次把脑袋探进水中时,再没有抬起头…

“所有的业报都结束了。”树林深处,扭动着蛇一样腰肢的女人轻轻叹了口气,“在找到那个人之前,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次这样丑陋的事情?也许,我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

“每个心中有邪欲的人,都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不单单是你。”捕蛇人提着竹篮从远处走来,“卓玛,该走了。”

“卡塔,尸油用完了吗?我厌倦了这种生活。”

“我也一样。死不了,才是最可怕的宿命。”

桌上姜茶已凉,月饼静静地听佩森讲完这段离奇的故事,思索了很久。

“你在怀疑真实性?”佩森漫不经心地摇晃着茶水杯子。

“我在考虑另外的问题。”月饼扬了扬眉毛,有些迷茫,“世界上真的有轮回和宿命吗?”

“有或者没有,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佩森在桌子上写下一行字——eternal of life。

“这座墓群,埋葬的是谁?”

“不知道。不要不相信,我们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时代久远,远到我们已经忘记了生存的意义,只是不停寻找生存的方式。”

“我懂了。”月饼双手合十,“很多以前从不曾了解的东西。关于生命,关于轮回,关于宿命。”

“既然懂了,你知道来到这里的原因了吗?”佩森伸了个懒腰,干燥的皮肤被抻得直响。

“成为你们的食物?”

“哈哈!当然不是。当我们被选为守灵者之后,就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宿命——此生不得离开陵墓。但是我们每年都会派出耍蛇人带着他的蛇回到世间,为我们收集活下去的东西。”

“尸油?”

“不错,活人要喝水,活死人要喝尸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我的判断错了,你并不是蛇。”

“我们只是靠尸油存活了很多很多年的活死人而已。”佩森苦笑着摇了摇头,“许多人渴望永生,可是真正的永生,或许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可是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月饼端起漂着油珠的姜茶,慢慢抿着。

佩森盯着月饼手里的茶盏:“耍蛇人带出去的蛇会魅惑心存淫念的男子,也只有这种人身上的尸油,才会对我们有用。为了化解冤孽,化作美女的蛇会嫁给杀人者一年,为他生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前世被杀的人,圆了这个孽报。可是蛇性至淫,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说到底,一个‘欲’字,要害死多少人。”

“那公司那些人?”

“放心,卓玛是不会让他们死的。孽报只存在于前世和今生的宿命里。”

“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到底在寻找哪个人?”

“不属于我们,却也靠着尸油永生的人。在这个诅咒中,只要找到这个人,喝了他的尸油,我们才能真正永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月饼微笑着站起:“我想我该走了。”

“这就是你的决定吗?”佩森有些讶异,“很多被我们选中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迷恋这里的安静生活。一旦找到那个人,就可以真的永生。你难道不觉得这很诱人吗?”

“我不喜欢蛇。”月饼点了根烟往门外走去,“而且我也决不会为了永生去喝尸油。”

“你是第一个拒绝的人。”

“我会保密的。”

归途中,村落里的人友善地对月饼笑着告别,却无法掩饰他们眼中勉强活着、寂寞了千年的绝望。回到那面古墙前,月饼摩挲着那一幅幅雕刻古朴的图画,他终于想起在哪里听到过图画里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咖喱的故事。

十一

“月饼,你真的没有选择永生?”我话刚说出口,就知道这是一句废话。

“换作你,怎么选择?”月饼枕着双手望着天花板。

我想了想,也摇了摇头。生命的精彩和宝贵之处在于有尽头,所以才会珍惜。如果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死,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南瓜,这件事之所以和你有联系,是因为你在泰国万毒森林的蛇村那段经历。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很多古老国家的传说中,造物主都是蛇呢?关于各种蛇变人的传说自古以来就流传民间。”月饼自顾自地说着,“在这些国家里,都会有耍蛇人。中国的耍蛇人出现在晋朝,那个朝代曾经有个武陵打渔人发现了桃花源,里面住着一群与世无争的人。你想过没有,这里面有个逻辑上的错误。他们称先世躲避秦乱,隐居于此。可是真这样的话,将近一千年的时间,他们是如何保证人口繁衍的?先不谈生育问题,光是近亲结婚,就足以让他们灭亡。秦始皇生前追求永生,死后秘密下葬,至今考古学家都不敢确定发现的秦始皇墓到底是不是真的,而那群人偏偏是秦朝末年到了桃花源,后来南阳的刘子骥听说了桃花源,四处打探,却在不久就病死了,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里面有什么必然联系?”

我默默背着《桃花源记》,越想越觉得有蹊跷,有些意兴阑珊:“或许世界上根本没有桃花源,有的只是一座活死人墓。”

“说到墓,我倒真听说了一件关于古墓的事情。”月饼忽然笑得很诡异,“拉贾斯坦邦的斑噶城堡发现了一具青铜棺材,里面居然躺着身穿现代服饰的女尸。更离奇的是,女尸肚子里面还有个活着的胎儿。”

“月饼,别的事情我信,这事你丫就别编了。”我忍不住揶揄道,“小爷也是吓大的,你少糊弄我。这事如果是真的,早在网络上传开了。”

“我在火车上听一个女孩子讲的。”

第十章 吃蜡烛的老公爵

印度的斑嘎古堡,是印度最著名的“闹鬼之地”。据说,在东印度殖民时代,古堡主人梅伯利伯爵信奉“黑血教”,长年吃村民的人血和人肉,以此获得永生的力量。事情败露后,愤怒的村民冲进古堡,把正在古堡里食人肉的梅伯利伯爵抓出,全身涂满融化的蜡油,绑在石柱上活活烧死,甚至有失去理智的村民争相吞食伯爵那已经被烤熟的尸身。毫不知情的公爵女儿杰西卡惨遭轮奸,被分尸而死。

事发之后一个多月,村民染上了奇怪的传染病,逐一死亡,活着的人纷纷逃窜。据幸存者称,每天午夜,古堡里都会出现一个捧着蜡烛的老人,一边吃着手中的蜡烛,一边四处游荡。

我正等着月饼讲斑噶古堡的事情,丫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南瓜,你觉得世界上什么事情最恐怖?”

这句话还真把我问住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哪件拎出来都足够胆小的人喝一壶的,至于最恐怖,一下子还真答不上来。

“告诉你吧,我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估计就是一觉睡醒发现你变成个女的我眼都不眨一下。可是在印度遇到的一件事情,至今想起还让我心有余悸。”月饼苦着脸做欲哭无泪状。

“你丫才一觉睡醒变成女人。”我没好气回了一句,不过顿时来了兴致,能让月饼觉得恐怖的事自然非同小可,“斑噶古堡?闹鬼?”

“不是,”月饼的脸居然红了红,“是火车。”

我倒吸一口凉气!火车是非常诡异又神秘的东西,纵横东西南北,承纳风水地气,偏偏又像个棺材,内部中空,阴邪凶煞之气聚而不散。车里罗列的熟睡之人,宛如尸体。最初的火车之所以是绿色的,更是因为一个很恐怖的原因…

印度作为亚洲最早拥有火车、总里程数最长的国家,铁路的发达程度可想而知,发生在火车上的诡异事情自然不少。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追问道。

月饼揉了揉太阳穴叹了口气:“这辈子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你丫全须全羽的就别卖关子了。”我急着听下文,“要不要找朋友在你微信圈点32个赞才肯说?”

“丧尸围城!”

印度,拉贾斯坦邦,火车站,外国乘客专用候车室。

候车室乘客不多,这与印度到处都是人山人海的场景截然不同,仿佛到了另外一个国家。月饼发了会儿呆,拿出莱卡M9白金限量版摆弄着,小心地擦拭镜头。

“你的相机很不错。在英国,很多绅士哪怕是不会摄影,也喜欢随身带一台莱卡M9显示身份。”坐在月饼对面的金发女人用纯正的伦敦腔赞叹着。

耐克鞋、牛仔裤、Hello Kitty的T恤。

月饼进了候车室,金发女人就抱着笔记本电脑不停地敲着键盘,直到月饼拿出相机,才主动聊了起来。

“我不觉得带着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的人能被称为‘绅士’。”月饼收起相机,扬了扬眉毛笑了。

金发女人调皮地吐着舌头:“告诉你个秘密,我也觉得这样很假。我叫杰西卡,英国人,认识你很高兴。”

月饼点了点头:“月饼,中国人。同样很高兴认识你。”

“去拉贾斯坦邦?”杰西卡显然对瘦高英俊的月饼很有好感,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满是笑意。

月饼被杰西卡看得有些不自然,“嗯”了一声再没说话。

“我是作家,在写一篇关于拉贾斯坦邦斑嘎古堡的故事,说不定咱们同路呢。”

月饼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好一个艳羡。从丫的面相上看,双眉直而浓秀,鼻挺目长,人中深且嘴角扬,正是“清水映日”之相。此面相之人一生财、气两全,多有异遇又处处逢凶化吉。最让男人羡慕的是他的耳朵,耳廓大耳垂圆润,双耳贴脑,耳尖颜色为红,应了一生桃花运不断的“桃花入宫”之相。

月饼有些意外:“这倒挺巧,我也是去斑嘎古堡。”

“你是去抓鬼的吗?”杰西卡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那可是印度著名的闹鬼古堡,而且你们中国人会许多稀奇古怪的法术。”

“这不会成为你的素材吧?”月饼哈哈一笑,“我是去旅游的。”

“哈哈,当然不会。”杰西卡合上笔记本,并肩坐到月饼身边,“我在英国的时候听爷爷讲过一个奇怪的故事,你有兴趣听吗?”

“印度的火车从来不会准点,希望在火车来的时候你能把这个故事讲完。”月饼摸出烟示意杰西卡会不会抽。

杰西卡接过烟点着,思索了片刻,开始讲述。

在英国殖民统治年代,英国人在印度建造了大量城堡作为殖民贵族的居住地,他们将香料、金银囤积于此,等待东印度公司的采购人收购,横穿印度洋到达英国贩卖。

殖民者在城堡附近盖起村落,吸引流离失所的印度穷人定居,花点小钱就可以让村民劳作,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梅伯利公爵坐着马车来到斑嘎城堡的时候,被这栋雄伟富丽的城堡惊得说不出话。他根本没想到,那个从未见过面的叔叔居然能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积累下这么大的财富。更让他感到幸运的是,叔叔至死都是单身一人,遗产自然而然落到了他的头上。当他收到叔叔的遗书时,母亲才吞吞吐吐地说,梅伯利叔叔沉迷于黑巫术,在英国穷困潦倒,偷偷挖掘坟墓,盗走骸骨研究黑巫术而触犯了教义,于是搭上了东印度公司的鸦片船逃到了印度。那时他还没有出生,家族把这件事情当作丑闻秘而不宣。

飞来的遗产让家道中落的梅伯利公爵冲昏了头脑,自然不在乎叔叔研究的是死人还是活人,不顾母亲的劝阻,兴冲冲赶到了印度。

“看来这次选择是正确的。”梅伯利公爵站在城堡前,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管家杜德是个六十岁出头的英国人,优雅的举止和英国大本钟般低沉的嗓音更让梅伯利觉得满意。他随口问了几句关于叔叔的死因,得到的回答是死于湿热病,临终前全身溃烂。梅伯利假装沉痛,牢牢记着管家交给他的每一把房屋钥匙。

他来到叔叔的墓地,竖在坟墓前的十字架上铭刻两行字:亨利·梅伯利,1714年—1778年。

梅伯利匆匆吊唁完毕,忙不迭赶回城堡。

“公爵先生,仆人一共十六人,十男六女。老公爵生前喜欢居住在三楼,请问您的选择是?”杜德恭恭敬敬地问道。

“那就三楼好了。”梅伯利打了个哈欠,一路车马劳顿,确实有些累了,“对了,为什么村子里的人会这么少?”

“公爵先生有所不知,东印度公司把印度丰盛的资源送回欧洲,以至于无法承受1770年的孟加拉大饥荒,饿死了上千万人,人口急剧下降,甚至发生了‘人吃人’的惨剧。”杜德低着头谦恭地回答。

“贱民生来就是我们英国人的奴隶。”梅伯利耸了耸肩,傲慢地走进城堡。

杜德望着梅伯利的背影,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

梅伯利舒适地躺在橡木床上喝着葡萄酒,一想到这张床上曾经躺过叔叔的尸体,心里有些不舒服。叔叔全身溃烂而死,那床单上该不会有脓水吧?明天让杜德换张床,反正有的是钱。

葡萄酒喝完,略有醉意的梅伯利只觉得眼皮像铅块一样沉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公爵,请下楼吃饭。”杜德在楼下低声喊道。

梅伯利从睡梦中惊醒,擦了擦额头的汗。刚才他做了一个噩梦,在梦中,他全身长满密密麻麻的水泡,黄脓浸透了床单。他想抬起手摇铃喊管家,却发现手已经和床单黏在一起,只能张着嘴发出混沌的“咿呀”声。房门打开,背着光,他看不清进来的人是谁,只听见那个人说:“这个选择很正确。”

杜德又在楼下喊:“公爵先生,今天是奶油熏鸡,黑椒牛排,波尔多葡萄酒,准备时间仓促,不能够按照贵族新居第一餐的规格准备,请您原谅。”

梅伯利穿着衣服应了一声,厌恶地看着橡木床:今天就把这张床换掉!

出了卧室门,杜德仍在楼下不停地喊,让他有种被催促的感觉:干脆把杜德也换掉好了!

正准备训斥几句,突然有人从背后捂住了他的嘴!

“公爵先生,不要说话!”杜德的声音。

“杜德,你这么做根本不像一个管家!”梅伯利怒不可遏,挣脱着吼道。

“先生,你听。”杜德眼中透着深深的恐惧。

梅伯利怔了怔,忽然听到杜德在楼下喊着:“公爵先生,请下楼吃饭。”

“你…你是谁?”梅伯利差点晕过去。

“先生,老公爵并不是死于湿热病。”杜德从腰间摸出一柄古锈斑斑的钥匙,递到梅伯利手中,“很快,您就会听到您的声音了。”

“杜德,今天的晚餐很丰盛,谢谢你的厨艺。哦,对了,那张橡木床换掉吧。”

梅伯利听到自己在楼下说话!

“鬼?”梅伯利牙齿打着战,嘴唇不停哆嗦。

“事情起因于这把钥匙。”杜德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侧耳倾听。

楼下,杜德和梅伯利交谈着,直到“叮叮当当”收拾碗盘的声音响起,一切才恢复了平静。

“他们吃完了,咱们可以下楼了。”杜德点燃一根白蜡烛,周身笼着诡异的白光,宛如守灵人,小牛皮底的鞋子和地毯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缓缓向楼下走去,“公爵先生,请不要害怕,紧跟着我。”

餐桌上摆着奶油熏鸡,黑椒牛排,波尔多葡萄酒,根本没有人动过。手腕粗的蜡烛跳动着黄色的火焰,烛影在食物里不停地闪动。

“公爵先生,请您用餐。”杜德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把白色方巾挂在左胳膊上,恭敬地端起葡萄酒瓶。

“杜…杜德,你觉得我会吃下去吗?”梅伯利一刻不想在城堡待下去,可是望了望外面已经黑透的夜晚,又犹豫不决是否该逃走。

“这是老公爵最后的遗言,您必须有勇气吃完这顿晚餐,才可以接管城堡,并得知真相。”杜德往高脚玻璃杯里倾倒着血一样黏稠的葡萄酒。

梅伯利思索了片刻,坐到椅子上,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他做出了选择!

他不想再回到只剩下虚伪的绅士风度和备受白眼的没落贵族身份的英国,那是比面对一群恶鬼还可怕的自卑感!

“现在可以说了吗?”梅伯利用方帕擦了擦嘴角,其实他根本没吃出什么味道。

杜德松了口气:“老伯爵选择的人是正确的,您果然有梅伯利家族敢于承担的勇气。请您仔细观察钥匙。”

梅伯利把钥匙摆到桌上,虽然他对钥匙和锁没有什么研究,但是仍然能看出,与钥匙搭配的锁并不是这个年代的产物。钥匙周身布满黄绿色的铜锈,钥匙反正面镂刻着蟒蛇,手艺极其精巧,甚至能看到细微的鳞片分布,两个蛇头巧妙地构成了钥匙柄,蛇芯纠缠在一起,正好形成一个椭圆形挂钩。

“这是老伯爵留给您的遗物,临终前老伯爵嘱托我,您参透了书房的秘密,就知道钥匙的用途。”杜德收拾着碗盘,“城堡里所有的房间都有相应的钥匙,而这把我确实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那刚才奇怪的声音是?”梅伯利根本没心思听杜德说了些什么。

“鬼。”银质的碗盘在杜德手中发出清脆的碰击声,使得他的声音异常冰冷,“老伯爵选择这个地方作为城堡修建地的时候,我曾经阻止过他,但是意志坚强的老伯爵始终坚持。自从城堡建成后,就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

“啊!”梅伯利失声叫道,“那我叔叔的死?”

杜德僵硬地摇着头,烛光中他的脸色苍白,宛如从坟墓中走出的尸体:“住在斑嘎城堡,晚饭后不得出自己的房间,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要保持镇定。夜里十二点后不能喝水,不可以点蜡烛,更不能上厕所。只要做到这几点,您就可以放心地做城堡的主人。”

“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梅伯利不安地四处望着,偌大的餐厅只有他们两人,长方形的餐桌如同灵柩,上面插满了白色的守灵蜡烛。

“城堡选址的时候,我曾经听印度土著说,这座山在孔雀王朝时期曾经居住着一个村落,突然在一夜之间,全村人都消失不见了。两千多年流传下来的传说是,全村人因为触犯了湿婆神的某种禁忌,被降下的恶灵杀死。自此以后,这座山经常闹鬼。猎人上山打猎,下山后会发现猎捕的野兔、山鸡是一截截人的骸骨,每隔半个月,山上的泉水会变得血一样红,还经常听到许多人在哭,却看不到一个人。这也是我劝阻老伯爵在这里建城堡的原因。”

管家镇定的讲述让梅伯利很恐怖,只觉得喉咙火烧火燎,干疼得如同插了一把刀:“那叔叔为什么要做这么诡异的选择?”

杜德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城堡建成之后,开始一两个月并没有什么异常,我也以为这个恐怖的传闻只是当地村民憎恨殖民者所编的谎话,可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啪啦”一声,城堡外响起一声炸雷,如同鬼泣的风声顺着窗棂的缝隙钻进城堡,餐桌上的蜡烛忽闪忽闪跳动着,光影不停变换着诡异的形状,像一个个在地狱挣扎的恶鬼,随时会重返人间。

印度的天气湿热多雨,暴雨说来就来,但是在这个时候突然下起了雨,却更是诡异恐怖。

年迈的管家杜德,目光迷离,陷入了一年前那个夜晚的回忆中…

按照英国管家的守则,杜德检查了所有房间,关好窗户,在客厅正中央的会客桌上点了一根蜡烛。

这个传统源自于10世纪马可?波罗从古老的中国带回来的神秘习俗——“厅堂夜烛,家鬼不扰”。意思是死去的亲人如果没有投胎转世,会聚在家中冤魂不散,在厅堂点起蜡烛,既可以祭祀家鬼,又可以让家鬼有去处,不会让怨气进入在世之人的身体。也有一些婴儿,前世的灵识未灭,会看到家鬼,时常夜哭,这么做也可以保孩子平安。如果家鬼过多,会聚在蜡烛旁窃窃私语,躺在卧房之人常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也是这个原因。

中国还有个成语也是用来描述这种事情——秉烛夜话,只是后来流传成了关系好的朋友之间点着蜡烛聊一晚上。第二天醒来,如果发现烧化的蜡油堆积在桌子上的形状是圆形,那就没有家鬼。如果是脚的形状,就是有家鬼来过。最凶煞的是蜡油是手掌的形状,这是家鬼怨气太盛,问家人索要东西,三天之内一定要烧纸钱香烛供奉,才可保家里平安。否则轻则失火,重则有血病之灾。

杜德观察了一会儿,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蜡烛的火苗始终在静静地燃烧,才放下心,准备回卧房休息。

就在这时,屋外忽然狂风大作,正门右侧的窗户被猛地吹开,潮湿的冷风夹裹着沙石和树叶卷进大厅,凉飕飕的空气让杜德打了个寒战。桌上的蜡烛摇曳忽闪,眼看就要熄灭。

杜德连忙掩上窗户,别好插销,心里面正奇怪:刚才明明把窗户插好了,为什么会突然打开?在他身后,传来了一声幽幽的女子叹息!

已经六十多岁的杜德经历了无数大风大浪,可还是被吓得全身僵硬,只觉得头皮发麻,汗毛竖了起来,全身起了一片鸡皮疙瘩。→59贰ьooк蛧

他以为是风声带来的错觉,却又不敢回头看。正在这时,女人又幽幽地长叹。他想起关于这座山的恐怖传说,哆哆嗦嗦地摸着胸口的十字架,不停地念着《圣经》,缓缓转身!

一个老人背对着坐在会客桌前,手在桌子上抠着,嘴里不停发出奇怪的声音。

“杜德,你该休息了。”那个人的声音沙哑干瘪,像是被人捏住了脖子。

梅伯利公爵!

杜德松了口气:“公爵先生,您是什么时候下楼的?”

“我?”梅伯利公爵肩膀耸动着,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我在这里坐了很久,你难道没有看见我吗?”

杜德手一哆嗦,紧紧靠在墙上,只觉得脑子里有根紧绷的弓弦,稍稍用力就会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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