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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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乎。”丹尼尔·布兰克低语。“我爱她。”

万圣节那一夜,他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他要人从贩卖部送色拉和黑咖啡上来,边吃边读预定翌日提交生产理事会的企画书的最后定稿:就是他打算让AMROK II掌握大权,决定杰维斯-伯强每一份杂志广告与内容页数比例的计划。

在他读来,这份企画书中肯、合逻辑且具说服力,但他看出其中缺乏热情,跟保单一样乏味,跟公司法讼案一样无趣。他把企画书扔在桌上,坐在那儿瞪着它。

他知道错在自己:他失去了兴趣。这计划当然可行、合理,但在他看来已经无足轻重。

他也知道自己对此漠不关心的理由:因为希莉雅·蒙佛。跟她相比,跟他与她的关系相比,他在杰维斯-伯强的工作不过是成年男孩玩的游戏,只像是中国象棋或大富翁。他一步一步走,按照规矩玩,但却没有受到触动。

他坐在那儿闷想,不知她会把自己带到何处。最后他离座,拿风衣和帽子穿戴起来,把企画书草稿留在桌上,跟晚饭剩菜和塑料杯里冷掉的咖啡渣为伍。前往主管专用电梯途中,他瞥进计算机室的窗,夜班人员一身白衣,绉胶底鞋缓缓浮过软木地板,漂在一场无菌梦境中。

狂风夹雨阵阵吹洒,放眼看去没有出租车。布兰克竖起风衣领,把帽檐往下拉、朝第八大道奋力前进。要是叫不到出租车,他就在四十二街搭穿越市区的公交车到第一大道,然后搭前往上城的公交车。

霓虹招牌闪闪发亮。色情商店提供按摩和身体彩绘。一家唱片行提早抢过圣诞节,传出新奇歌声,是狗吠版的〈普天欢庆〉。一个长面疱、穿带刺马靴的妓女,在他经过时喃喃说道:“乐一下吧?”他熟知这一带藏污纳垢,不予理会,这些跟他都没关系。

他快走到四十二街地铁票亭时,一群少女吃吃笑着接近,身穿亮眼的红黄绿色蓝派对服装,没扣的大衣敞开,长发被风吹在身后飞扬。布兰克盯着她们看,纳闷何以如此美女会出现在这么一条糟糕的街上。

这时他看出来了。这些全是扮女装的男孩和年轻男子,正要前往某场万圣节变装派对。满身丝绸蕾丝,足蹬晚宴鞋,假发飘扬,洋红唇膏和眼影,刮了毛的腿穿着尼龙裤袜,胸前塞衬垫,手舞足蹈,恣意大笑。

柔软手指按在他臂上,一个嘲弄的声音说:“丹!”

是安东尼·蒙佛,回眸顾盼,撩动一头在雨中发亮如火的波鬈金发。接着,隔几步走来的是又瘦又高的伐伦特,身裹黑色雨衣。

丹尼尔·布兰克站在那儿看这群疯狂人物沿大道走远,听见吶喊和吵闹的叫唤。然后他们都不见了,只剩他徒然呆瞪。

她离开了一天,两天,一星期。或者,就算她没有真的离开,他也无法跟她通话,只听到伐伦特说“蒙佛小姐公馆”,然后告诉他她不在家。

他逐渐注意到,这些没有解释的缺席总是跟着他们在楼上房间的情欲仪式之后而来。次日,满心激切情爱和快感记忆的他打电话去,会发现她不在,或者不肯跟他通话。

他认为她在操弄他,径自跳着她那别富意味的芭蕾。她接近,碰触,退后。他跟进,她笑,他碰触,她爱抚,他伸手,她退开,朝他勾手指。这舞蹈令他欲火焚身。

有一次,见到四天不在的她时,他发现她疲惫、虚脱,手臂和腿上满是黄色瘀痕,一双紫色眼圈。她不肯说先前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只是软垂无力躺在那里,不加抵抗,坚持要他凌虐她。盛怒之下他照做,她却谢他。这也是她计划的一部分吗?

她是一团古怪言行。通常她都打扮整齐,洗过澡喷过香水,长发梳得发亮,指甲修剪涂蔻丹。但一夜她来到他公寓,模样活像巫婆。他发现她没洗澡,扮演邋遢荡妇,以嘲弄的眼神看他,满口脏话,令他无法抗拒。

她玩奇怪的游戏。一夜她穿起童装毛衣,坐在他膝上叫他“爸爸”。另一次——她是怎么猜到这招的?—─她带来一条金炼,坚持他拴在他苗条的腰上。她咬他,他以为她爱他爱得发狂,但当他伸手向她,她却不在那里。

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不在乎。只有她有意义。她以他分辨不出的语言念诗给他听,然后舔他的眼。一夜他想吻她——颊上无辜的一吻,问候的吻——却被她一拳揍在下颚。紧接着她又跪倒在地,摸索他。

她的独白始终没停。她可以沉默好几小时,然后突然跟他讲起罪与爱与恶与神以及性为何应该超越性行为。她是不是在训练他?他认为是,并努力学习。

她离开了将近一星期,回来后,他请她吃晚餐,但那一晚并不惬意。她沉默孤僻,只正眼看过他一次,然后就低下头,右手中指轻轻碰、摸、抚着白色桌布。

她立刻带他回家,他乖乖跟着走上蛛网楼梯。在楼上房间里,赤裸站在刺眼的橙黄灯光下,她把非洲面具拿给他看,然后她告诉他她要他怎么做。

丹尼尔·布兰克一吋吋爬上恶魔之针的烟囱,感觉到冰冷石块抵着肩膀、抵着戴手套的手掌和厚重靴子。裂缝内很暗,又冷又湿的空气带有泥土味。

他小心钻上平坦顶端。前一天飘了阵小雪,他预期岩顶会有冰,也确实东一处西一处结着薄冰。将帆布背包拉上来之后,他用冰斧敲去薄冰,碎片往旁推落,然后靴底加了防滑钉的他便可以站起身环顾四周。

天空阴暗,西边看来会再度下雪。污独的云像浮渣围绕太阳,风如刀一下一下捅来。他知道,这将是开春之前他最后一次攀爬此岩。公园将于感恩节关闭,这里没有滑雪道,冬季在此攀岩又太过危险。

他坐在岩顶,吃一个洋葱三明治,喝一杯似乎一倒出来就变凉的咖啡。他带来了一小瓶白兰地,小口啜饮,暖意像新血流遍全身,他想到希莉雅。

她也像新血流遍他全身,他感觉自己的内心、肝胆、鼠蹊都为之解冻。她融化了他,而且不只是肉体。在醒时的每个念头中,在乱糟糟的梦境里,他都感觉到她的热。他对她的爱使他变得醒觉,让他意识到一个对其他人而言存在、但他以往从不曾瞥见的世界。

他是独生子,在一栋充满消毒水和母亲的琴酒气味的大房子里长大。他父亲在银行工作,继承了某个姑姑的遗产,还算有钱。他母亲喝酒,收集莱俪玻璃。这是在印地安那州。

那是栋沉默的房子,后来每当丹尼尔试着回想,记忆中的印象都很荒谬,觉得整栋屋都贴满磁砖:墙、地板、天花板贴满一片片白磁砖,搪瓷贴于钢铁,完全像一道闪闪发亮的地铁隧道,永无止尽,通往无处。也许那只是一场梦境的回忆。

他一向独来独往。父母从不亲吻他的唇,只凑上脸颊让他亲。白磁砖。他童年最快乐的回忆,是黑人女仆送他一份生日礼物:供他放收集岩石的展示箱……,是女仆丈夫拿装柳橙的旧木箱做的,仔细用砂纸磨平粗糙的木头,加上滑亮黑布衬里。那展示箱很美,正是他想要的东西。那一年母亲送他手帕和内裤,父亲送他一份储蓄债券。

大学时代他也独来独往,但大二那年在大学城里唯一的妓院失去了童贞。后两年,他跟一个来自波士顿的犹太女孩谈了一段令人安慰的恋爱。她长得丑,但有疯狂的眼和需索无度的身体,一心只想打炮。这对他来说没问题。

他找到一块玉髓,用摆动换向齿轮和抛光轮打磨。那不是无价宝石,但他认为很漂亮,毕业那天送给犹太女孩,她大笑。“他妈的果伊(译注:207,指非犹太人)。”她说。

父母送他的毕业礼物是在欧洲度过一个夏天,周游十二国,有时间在瑞士爬山,造访法国南部的考古挖掘遣址。他正在纽约等飞机,跟从波士顿飞来打最后一炮的犹太女孩待在旅馆床上时,律师打电话来告诉他,父母从他毕业典礼开车回来的路上冲出了高速公路,困在车里活活烧死。

丹尼尔·布兰克想了不到一分钟,就叫律师卖掉房子,卖掉地产,埋葬他父母。丹尼尔将在欧洲行结束后回家。波士顿女孩完全听到了他在电话上说的这番话,等他挂下电话,她已经穿好衣服,提着LV包包大步离开房间。他再也没见到她,但那年夏天过得很美妙。

八月底他回到家乡,除了律师之外没人肯跟他说话——连律师也尽可能少跟他交谈。丹尼尔·布兰克根本不在乎。他飞到纽约,用遗产在银行开户,然后飞回布鲁明顿,终于进入印地安那大学研究所读硕士,专攻地质学和考古学。研二那年他认识吉尔妲,后来娶了她。

快拿到学位的两个月前,他决定这些全是狗屎。他不想终其一生全耗在挖土。他把岩石收藏中最好的一块(一枚漂亮的玉石)送给吉尔妲,其他捐给大学,然后飞往纽约,在曼哈顿扮演了约六个月的小康单身汉,用光了大部分现金,但他的股票或债券都还没卖。他在一家全国性杂志社的发行部找到一份蠢工作,很觉有趣地发现自己做来竟然得心应手,也发现自己的野心不受良心拘限。吉尔妲来到纽约,两人结婚。

他不笨,他知道童年及青春时代被磁砖封闭的情绪使他变得僵死。还有那栋充满消毒水和琴酒气味的房子……那些脸颊亲吻……那些莱俪玻璃。其他人恋爱、哭泣,他则收集石头,拒绝参加父母的丧礼。他判定,希莉雅·蒙佛为他做的,是将他一直保存但从不曾显露的东西剥除干净。现在他可以深刻感受,对她做出回应,可以爱她,可以为她牺牲。这就是激情,一如阴暗十一月下午的白兰地一样令人发暖。这是流在血管里的火,是一种强化的醒觉,一种混合了狂野希望和惧怕惊畏的需要。他追寻它,跟随当初让他抛弃岩石收藏——那些死亡历史的纪念品——的同一种本能。

他开始往下爬,仍想着自己对希莉雅的爱,想着赤裸戴着面具在楼上房间的她,想着她很快就学会将手伸进他大衣口袋的暗缝,在两人走在大庭广众之下时抚弄他。

往下爬时,他一脚移得太快,靴跟撞到紧抵烟囱对面石壁的另一脚的靴头,结果两腿都悬空。令人胃肠翻搅的长长一刻,他只能靠紧抵的双臂支撑身体,肩膀和手掌推挤对面石壁。他强迫自己深呼吸一口气,在冰冷黑暗中闭上眼睛,不去想可能一头栽落到下方石块间。

慢慢的,带着微笑,他抬起一边膝盖,小心将靴底紧抵在对面石壁上,双肘因吃力而颤抖。他将另一只脚抬起就位,紧抵石壁,现在可以解除双肩、双臂、双腕、双手承受的巨大压力了。

他抬头看自己身处这黑洞上方的一小片独暗天空,开怀大笑。他会安全下降。他什么都做得到。他有力量抗拒一般常识。

第二章

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纽约市警局二五一辖区分局长,身穿便服,推开医师办公室的门,脱下毡帽(已经硬得像木头),向接待员报上自己的名字。

他稳稳坐进一张扶手椅,迅速瞥视房内,然后垂眼盯着端端正正放在自己膝上的帽子。这是“观察游戏”:原先是他交给自己的一项职责,现在则是他乐此不疲将近三十年的一项娱乐,打从他还是街头巡警的时候起。万一发生什么事,他需要描述候诊室里的病人的话……

“左边:黑人男性,深棕色皮肤,年约三十五,高约五呎十吋,重约一百六十磅。怪模怪样的短黑发,没有分线。穿格子运动外套,浅黄褐色长裤,哥多华皮懒人鞋。领带打着但未系紧。右手戴一枚粗大戒指。颈上有白色浅疤。抽软木滤嘴香烟,以左手拇指与食指拿烟。

“中间:白人女性,约六十至十五岁,矮胖妈妈型。右手无法控制地发抖。身穿脏污的黑外套,弹性长袜左膝破洞,戴老式女帽,帽上饰有一朵布花。泛红的深色头发可能是假发。高约五呎一吋,重约一百四十磅。习惯摸下巴的皮脂囊肿。

“右边:白人男性,年约五十,六呎二吋。极瘦极憔悴。衣领及西装外套宽松,显示最近才变瘦。气色不佳。东摸西摸。右眼可能是玻璃假眼。手指被尼古丁熏黄,显然烟瘾很重。咬下唇。眨眼频繁。”

他抬起眼,再度检视三人。他的观察颇近实情。黑人把戒指戴在左手。老妇的头发(或假发)比较偏棕而非泛红。瘦子没有他原估的那么高。但若有需要,狄雷尼队长可以相当准确地描述这些陌生人,以及/或者在一排嫌疑犯或法庭上指认出他们。

他承认,对于生理特征,他的判断不如某些人精准。比方有名隶属二五一分局的二级警探,只消瞥一个人几秒,估计出来的身高误差不超过一吋,体重误差不超过五磅。那是种特别的天赋。

但狄雷尼队长也自有其独到眼光,比方注意到黑人的领带打着但未系紧,注意到老妇的皮脂囊肿,注意到瘦子不停眨眼。小事情。意味深长的事情。

他看得出并记得住各种习惯和品味,某人穿衣、移动、皱脸、步行、说话、点烟或朝阴沟吐口水的模样。最重要的,身为警察,狄雷尼队长感兴趣的是一个人独处或自以为独处时会做什么。他是否会自慰、挖鼻孔、听“吉尔伯特与苏利文”的录音带、翻看色情照片、研究西洋棋谱,还是会读尼采?

以前有个案子——狄雷尼记得很清楚,当时他是契尔西分局的警探——十八个月内三名女童遭到奸杀,案发地点都在廉价公寓屋顶。警方认为已经找到嫌犯,仔细纪录他的日常行动,将他带到局里审讯,却毫无进展,于是开始严密监视他。狄雷尼警探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用双筒望远镜观察嫌犯,看到这个男人,这个以往从不上教堂的男人,这个以为自己独处、没人看见的男人,每晚都跪在一幅耶稣基督像面前祈祷——在那种怪异的图片里,耶稣的眼睛似乎会睁开、闭上或眨动,视你观看的角度而定。

因此警方再度拘提嫌犯,但这次在狄雷尼的力促下,请了一位神父来跟他谈。一小时不到,嫌犯就全盘招供。唔……那就是那个人以为自己独处、没人看见的时候所做的事情。

狄雷尼队长最善于注意偶发痉攀式的、抽搐般控制不住的习癖。他要知道嫌犯哼什么歌,吃什么食物、家里装潢成什么样。他是已婚、未婚,还是结过三次婚?他是否打狗、打老婆?这些东西都能透露线索。此外,当然,还要知道他自以为独处时会做什么。

狄雷尼队长告诉手下,那些“大事情”——比方工作、宗教信仰、政治倾向、在鸡尾酒会上谈什么这些都是一个人创造出来抵御敌意外界的表象。重要的东西都藏着。警察的职责就在于,有需要时,窥探表面底下的秘密冲动与行为。

“轮到您了。”接待员朝他微笑。

狄雷尼点头,手持帽子走进医师办公室,不理会那些显然等得比他久的病人的敌意瞪视。

刘易斯·伯纳迪医师从桌后起身,伸出一只戴戒指的肥厚手。

“队长。”他说。“见到你总是很愉快。”

“医生。”狄雷尼说。“很高兴又见到你。你气色很好。”

伯纳迪摸摸撑得鼓涨的灰色法兰绒背心,背心的暗银钮扣几乎快绷开。芭芭拉·狄雷尼曾告诉丈夫,医师跟她透露过这些扣子是罗马古钱。

“都怪我老婆太会做菜。”伯纳迪微笑着耸耸肩。“我能怎么办呢?嘻嘻!请坐,请坐,狄雷尼太太正在穿衣,待会儿就可以离开了。但我们还有时间小聊一下。”

聊一下?狄雷尼以为男人都是“谈”事情或“讨论”事情。“聊”是伯纳迪的风格。队长平常找警队医生看病,伯纳迪是他妻子的医生:三十年来一直如此。他曾助她安然生下两胎,治好她一场严重的肝炎,且短短两个月前才建议她接受子宫切除手术,并追踪她的复原情况。

他是个圆胖男人,胡子刮得漂漂亮亮,身段很软,就算不能算是油嘴滑舌,也称得上八面玲珑。黑丝西装微微发亮,皮鞋光泽含蓄。他没用香水,但散发出一股志得意满的味道。

跟这一切完全相反的,是此人的眼睛:强硬、明亮、精明,像两小颗石英。他的眼神从不动摇,若冷冷盯视,足以吓哭护士。

狄雷尼不喜欢这个人。他丝毫不怀疑伯纳迪的专业能力,但他不信任这种精工裁缝的圆润,秘密的微笑,一绺绺横贴在渐秃头顶上的油腻长发。他尤其讨厌这医师的小胡子:仔细修剪的一道黑色细线,像用奇异笔画在上唇。

队长知道伯纳迪觉得他挺逗的。这他并不介意。他知道很多人都觉得他挺逗的:市警局的上司、同僚,他麾下的制服警察,记者,探员,社会学及犯罪病理学博士,这些人全都觉得他挺逗的。还有他的妻儿。他知道。但有时候伯纳迪医师根本不试图掩饰自己觉得他挺逗,这一点狄雷尼不能原谅。

“我希望你要说的是好消息,医生。”

伯纳迪摊开双手,做了个空白的手势:像骆驼贩子刚被人发现卖了一头有疝气的骆驼。

“遗憾的是,消息不太好。队长,尊夫人对抗生素治疗没有反应。我跟她说过,我最初的直觉是某种低阶感染,持续了好一段时间,这正说明她为什么发烧。”

“什么感染?”

那手势又来了:双手平摊举起,掌心朝外。

“这我就不知道了。检验一无结果,X光也没照到什么。就我能分析的范围而言,没有肿瘤。但显然还是有某种感染正在发生。你认为如何?”

“我不喜欢这样。”狄雷尼冷硬说道。

“我也不喜欢。”伯纳迪点头。“首先,尊夫人病了。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其次,我被打败了。这是什么感染?我不知道。真丢脸!”

“丢脸。”狄雷尼愤怒地想道。这是哪门子的话?这人不会说标准语。他是意大利人、黎巴嫩人、希腊人、叙利亚人,还是阿拉伯人?他到底是哪根葱?

“最后,”伯纳迪医师边说边看摊在桌上的病历,“让我们思考一下发烧的问题。尊夫人最初来看诊已经是六星期前,她表示会‘发烧,以及突然发冷’。那次就诊,她的体温有点高,但不算异常。我开药治疗伤风、流感、某种病毒——随便你怎么称呼——总之没效。回诊。体温高了一些,没有高很多,但看得出来。于是我开抗生素。现在第三度就诊,体温又变高了。依然会突然发冷。这让我很担心。”

“唔,这让她很担心,也让我很担心。”狄雷尼口气很硬。

“当然。”伯纳迪安抚。“现在她发现梳头时会掉很多头发。这无疑是发烧造成的,不太严重,但还是……。你知道她大腿和前臂内侧有起疹子吗?”

“知道。”

“同样的,这无疑也是感染引起的发烧所造成。我开了药膏给她。不能治本,但可以止痒。”

“她看起来很健康啊。”

“你看到的是发烧,队长!别误以为那是健康的红润。眼睛明亮、脸颊粉红,嘻!都是感染造成的。”

“什么感染?”狄雷尼大怒叫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是癌症吗?”

伯纳迪眼光一闪。

“以目前的情况,我猜不是。你有没有听说过变形杆菌感染,队长?”

“没有。从没听说过。那是什么?”

“现在我还不能谈,得先读些相关资料。你以为我们医生无所不知吗?要学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有些年轻医生根本认不出(因为他们从没治疗过)伤寒、天花或小儿麻痹。这只是顺带一提。”

“医生,”狄雷尼说,这番滑溜的对话让他很疲惫,“直话直说吧。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有什么选择?”

伯纳迪医师往后靠着旋转椅的椅背,双手食指相抵,按在丰厚嘴唇上,注视狄雷尼良久。

“你知道,队长,”他口气有点不怀好意,“我很佩服你。尊夫人显然病了,你却说‘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有什么选择’。真令人佩服。”

“医生…”

“好吧。”伯纳迪突然往前坐,伸手一拍桌上的病历:“你们有三个选择。一、我可以加重抗生素的剂量,或用其他还没试过的药来试图退烧,试图压下这神秘的感染。我不建议在医院以外这么做,因为副作用可能很大。二、尊夫入可以住院五天至一星期,接受一连串比本诊所能力范围更彻底许多的检验。我可以请其他医师专家会诊,神经科、妇科,甚至皮肤科。这样做所费不赀。”

他顿了顿,期待地看着队长。

“好的,医生。”狄雷尼耐心说道。“第三个选择是什么?”

伯纳迪温柔地看着他。

“也许你们会想另找别的医生。”他轻声说。“因为我失败了。”

狄雷尼叹气,知道妻子对这个油腔滑调的男人信心十足。

“我们做检验。住院由你安排?”

“当然。”

“要单人病房。”

“没有这个需要,队长。住院只是做检验而已。”

“我妻子会希望住单人病房。她是个非常含蓄的女人,非常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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