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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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的。谢谢你,我会的。”

两人握手。

“哦,等等,”佛格森说,“你忘了那些文件。我帮你把档案夹拿来。”

但他回来时,狄雷尼已经走了。

他回家,在制服外套下多穿一件厚重的羊毛衣,然后走到隔壁的分局。分局正门口停了一辆非警用车,乘客前座那一边的挡风玻璃内侧放了张大卡片,写道:媒体采访车。

狄雷尼大步走进局里,有个平民正在跟值星巡佐讲话。听他重重走来,两人的交谈为之中断,转过头来。

“是你的车吗?”他问那男人。“停在门口?”

“是,是我的。我刚刚——”

“你是记者?”

“是的。我只是刚刚——”

“把车移开。你停在只限公务车停的地方,那里标示得很清楚。”

“我只是想——”

“警官,”狄雷尼说,“如果车两分钟内没有移走,就开传票给这人。如果五分钟后车还在那里,就叫拖吊车来拖走。明白了吗?”

“是的,长官。”

“听着——”男人开口说。

狄雷尼走过他身旁,径自上楼进办公室。他从档案柜最上层抽屉取出漆成黑色的三电池手电筒,把一根短硬的橡胶警棍塞进外套口袋,配枪皮带上挂一把钢质“随手使”(译注:长度仅足以缠住手腕的一条短炼)。

当他再度走进沁寒的夜色,媒体车已经改停到对街,但记者站在分局门口的人行道上。

“你叫什么名字?”他气愤问道。

“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要不要我的警徽号码?”

“哦……狄雷尼。我听说过你。”

“是吗?”

“‘铁卵蛋’。人家不都这样叫你?”

“是。”

记者瞪着他,突然大笑起来,伸出手。

“队长,我叫韩德利,托马斯·韩德利。车的事情很抱歉,你完全有理,我完全没理。”

狄雷尼与他握手。

“你拿着手电筒要去哪,队长?”

“只是四处看看。”

“我可以跟吗?”

狄雷尼耸耸肩。“随便你。”

他们走上第五大道,然后转向北。街旁满是商店、超市、银行,大部分门窗前都拉上锁起铁门,里面全亮着一盏灯。

“看到没?”狄雷尼伸手一比。“我寄信给辖区内每个商家,要他们留一盏至少一百瓦的灯整夜不关。我追着他们不放,现在有百分之九十八点二的商家都照做。很简单的小事,但让本辖区内商家遭破门侵入的案例降低了百分之十四点七。”

狄雷尼停在一家没有铁门的修鞋店前,伸手试拉店门。门锁得紧紧的。

“有点不寻常,不是吗?”韩德利问,觉得很有意思。“队长亲自巡逻?这不是步行巡警的差事吗?”

“当然。我刚接二五么时,纪律非常松散。所以我开始突击检查,用走的,大部分在夜里。很有效。弟兄永远不知道我何时何地会出现,所以都保持警戒。”

“你每晚都这么做?”

“是的。当然我没法走遍整个辖区,但我每晚走不同的五六条街。我不再一定得这么做,你知道,我的部下都戒慎小心。但这已经变成习惯,我想我乐在其中。事实上,我每天不巡逻就睡不着。我太太说我像个家长,上床前一定得绕遍全屋,确定所有门窗都锁好。”

一辆载有两名警员的巡逻车缓缓开过,乘客座的警员打量他们,认出队长,朝他敬礼,他也固礼。狄雷尼又试拉了几家没铁门的店门,然后亮起手电筒,潜入一条巷子,光柱来回扫射垃圾桶和成堆废弃物。韩德利紧跟在后。

他们又走了几条街,然后转东走向约克大道。

“你刚才在我分局做什么,韩德利?”队长突然问。

“四处打探。”记者说,“我在写一篇报导。或者该说一系列报导。”

“报导什么?”

“一个人为什么想当警察,当上之后又会怎么样。”

“又来了?”狄雷尼叹气,“这题材已经被写过十几遍了。”

“我知道。这次它又要被写,被我写。第一篇讲的是资格要求、审查、考试等等。第二篇会讲警校和实习训练。现在我想知道警员分发之后会怎么样,又有哪些方向可以走。你以前是侦察部的,不是吗?”

“对。”

“重案组,是不是?”

“有一段时间是。”

“他们如今还在谈你,谈你办过的一些案子。”

“是吗?”

“你为什么转到巡查部,队长?”

“我想吸收行政经验。”狄雷尼简短说道。

这次轮到韩德利叹气。他是个细瘦、伶俐的小伙子,看来不像记者,倒像保险业务员。他的西装仔细熨烫过,内衬背心,鞋子擦亮,窄边帽在头上戴得端端正正,动作轻快热切。

他的脸泄漏若干紧绷情绪,有某种秘密热情被紧紧控制。嘴唇紧闭,前额空白,眼神刻意保持没有表情。狄雷尼注意到他指甲咬得短短,且习惯用食指第二指节在上唇往下磨蹭。

“你胡子什么时候刮掉的?”他问。

“你应该继续待在侦察部才对。”韩德利说。“我知道我老是摸嘴唇。告诉我,队长——为什么警察不肯跟我谈?哦,他们谈是会谈,但不肯真正敞开心胸,我进不去。如果我要写作,就得学会这个——进入别人的世界,是因为我,还是他们怕跟新闻界的人谈,还是什么鬼原因?”

“不是因为你——不是你个人的关系。只因为你不是警察,你是外人。所以有条鸿沟。”

“但我很想试着了解——真的。这系列报导会对警方很友善,我想写得友善,我不打算满篇恶意攻讦了。”

“我很高兴你没这个打算。我们已经受过够多恶意攻讦了。”

“好吧,那你告诉我:一个人为什么想当警察?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谁会想在这城市做这差事?薪水差,工作时间差,每个人都认为你收贿,狂妄的小鬼骂你们‘猪’,朝你们丢一袋袋大便,所以重点到底在哪?”

他们正经过一栋豪华公寓大楼旁的私人车道。狄雷尼听见动静。

“留在这儿。”他低声对韩德利说。

他静悄悄走上车道,没开手电筒,右手伸在外套下,手指握着枪柄。

一分钟后他回来了,露出微笑。

“一只猫,”他说,“在翻垃圾桶。”

“也可能是个拿刀的毒虫。”韩德利说。

“是,”狄雷尼同意,“是有这个可能。”

“唔,那么,究竟为什么?”韩德利生气地问。

他们在约克大道上往南慢慢走回分局,这时间没什么车,寥寥几名行人也行色匆匆,不时紧张地朝后瞥。

“几星期前我太太跟我还谈到这件事。”狄雷尼思索道,想起公园里那个明亮的下午。“我说我当警察是因为,本质上我是个非常井然有序的人,喜欢一切整齐清洁,而犯罪违背了我的秩序感。我太太笑了,她说我当警察是因为我有一颗艺术家的心,想要一个一切真实、毫无虚假的美丽世界。那天谈过之后——部分也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一直在想我说的和她说的话;我认为我们的看法其实相去不远——事实上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是这样的,我认为,我之所以当警察是因为人生自有其逻辑,或者说应该有其逻辑。这套逻辑既有秩序又美丽,所有好的逻辑都是这样。所以我说得没错,我太太说得也没错。我要这套单纯的逻辑持续下去,就是自然的生、自然的活、自然的死,是小我的必有一死,也是大我的不死不朽,如此生生不息。这套逻辑是个人、家庭、国家、乃至全人类、以及所有会动与不会动之物的命脉,任何事物若打断这套逻辑的节奏——你知道,所有好的逻辑都有美丽的节奏——唔,任何打断那节奏的事物就是邪恶的,包括残酷、犯罪、战争。我对别人心中的残酷使不上力,那大多不道德但并非不合法。当然,我可以阻止自己心中有残酷的念头。而对于防止战争我也做不了什么。但我可以做些什么来防制犯罪。能做的不多,我承认,但毕竟还能做些什么。因为犯罪,所有的犯罪,都是不理性的,对立于生命的逻辑,因此犯罪是邪恶的。这就是我当警察的原因。我想。”

“我的天!”韩德利叫道。“说的太好了!我非写下来不可。但我答应不会提你的名字。”

“请别提我。”狄雷尼哀愁地说。“否则我这辈子都别想见人了。”

韩德利跟他在分局告别51。狄雷尼慢慢上楼,到办公室收起“巡逻”装备,然后颓然坐在办公桌后老旧的旋转椅上,心想自己大概再也睡不着觉了。

他感到很惭愧,每当讲太多话的时候他总是如此。他刚才胡言乱语了些什么啊!“逻辑……不朽……邪恶。”当然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让他有种对年轻记者发表“深刻思想”的洋洋自得。但那满口废话跟豆子的价钱又有何干?

那套话很漂亮很有诗意,但现实是有个一生中从未做过一件不仁之事的女人,现在正害怕地躺在病床给自己打气好面对可能发生的事。有看不见的动物在她内在深处不断啃噬,她的世界即将充满鲜血、呕吐,脓汁与粪便。这你可别忘了,老弟,还有泪水。

“是她总比是我好”突然在他脑中冒出,对自己心爱的女人竟有如此恶劣想法使他对自己厌憎愤怒之至,忍不住呻吟出声,一拳重击在桌上。哦,人生并非总是一片欢乐,而是你努力去做的差事,而且还常不成功。

他缩身坐在幽暗中,想着如今自己必须做的许多事。想着必须依何顺序去做。他闷闷想着,面露怒容,皱眉,不时收唇露出发黄的大牙,看来像一头陷入绝境的巨兽。

大都会美术馆里有一间罗马头像的展示室,岩石脸孔缺角磨损,但有种特殊气质。凝视那些空凹的眼、折断的鼻、碎散的耳、破裂的唇,你仍能感受到那些早已死去之人的力量。杀死背叛你的奴隶,或者若你的梦想破灭,便一枝短剑插入自己肚腹。艾德华·狄雷尼的脸就是这样,有种崩塌的尊贵。

现在他坐在妻子的病房里,无情阳光照出他的侧面。芭芭拉·狄雷尼透过服药引致的模糊努力看去,第一次发现暴力与职责已将他的容颜变得粗砺。她记得当年追求她的是个紧张兮兮的年轻巡警,送她紫罗兰,有次还送过一首蹩脚之至的诗。

岁月和职务没有摧毁他,但把他变得更内敛、更浓缩。年复一年,他的话愈来愈少,很少笑,退回只属于他一人的某处钢铁核心,那里她无从接近。

她赞许地想,他仍然英俊,仪表堂堂,注意体重,烟酒也算适量。但如今他身上有种阴郁的扎实,而且常闷坐着沉思默想。“怎么了?”她会问,他的眼神会缓缓转出那种内在盯视,聚焦于她和生活,然后他会说:“没什么。”他是否以为自己是全世界的复仇者?

与其说他变老,不如说他历经风霜。看他此刻沉重地坐在刺眼阳光下,她简直不知道自己何以从不曾叫他“父亲”。真难相信他竟比她年轻。预感自己来日无多的她,纳闷他没了她是否能活。她判定他可以。他当然会哀伤,会麻木,会震惊,但他会存活下去。他很完整。

生性井井有条的他,列出了他觉得两人应该讨论的事项。他从衣服内袋掏出皮面小笔记本,翻动纸页,戴上沉甸甸的眼镜。

“我昨晚打电话给孩子们。”他说,没有抬头看她。

“我知道,亲爱的。真希望你没打给他们。莉莎今天早上打过电话,说她想来,但我告诉她绝对不行。她已经快八个月了,我不想让她奔波。你希望她生男还是生女?”

“男。”

“猪头。唔,我告诉她事情一结束你就会打电话给她,她不需要过来。”

“好的。”他点头。“艾迪本来就打算两星期内要过来,我告诉他这样就行,不需要改变计划。他正在考虑加入那里的政治界,他们要他竞选地方检察官。我想那州管这职位叫‘公诉人’。你认为如何?”

“艾迪想怎么做?”

“他不确定。所以他想过来,跟我们讨论一下。”

“你觉得呢,艾德华?”

“我想多知道一点详情:竞选经费会是谁出,他会欠些什么。我不要他卷进乱七八糟的是非。”

“艾迪不会的。”

“不会蓄意这么做,但可能因为经验不足不小心卷入。芭芭拉,他还年轻,在政治上是新手。他得小心,那些要他竞选的人自己有自己的野心,唔……等他来了我们再谈,他答应先跟我们谈过再做决定。接下来……”他看了看笔记,“……你觉得史宾塞怎怎么样?”

他指的是伯纳迪医师介绍的外科医生。那是个态度简略、实事求是、没有温暖的人,但狄雷尼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问题问得直接,决定下得迅速,还常不客气打断伯纳迪的滔滔不绝。手术时间排在翌日下午近傍晚。外科医生来看过病人之后,狄雷尼送他到走道。

“你认为会有麻烦吗,医生?”他问。

K·B·史宾赛医师冷冷看他。

“不会。”他说。

“哦,我想他还不错吧。”芭芭拉·狄雷尼说得含糊。“你认为他怎么样,亲爱的?”

“我信任他。”狄雷尼立刻接口。“他很专业。我叫佛格森查一下他,他说史宾塞是个高明的外科医生,而且很有钱。”

“那就好,”芭芭拉虚弱微笑。“我可不想要个没钱的外科医生。”

她似乎累了,双颊潮红。狄雷尼把笔记本放到一旁,扭干冷水盆里的湿布,温柔放在她额上。她已经开始接受静脉注射,医生吩咐她愈少动愈好。

“谢谢你,亲爱的。”她说话的声音低的他几乎听不见。他匆匆把笔记本上剩下的事项讲完。

“接下来,”他说,“我明天该带什么来?你那件蓝色拼布睡袍?”

“对。”她低语。“还有绒毛拖鞋。粉红色那双。在我衣橱的右下角。我的脚肿得好厉害,便鞋都穿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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