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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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是一个拆开的牛皮纸封套,从一处名为“医学检验机构”的地方寄给丹尼尔·G·布兰克先生。布兰克六个月前显然做过详尽的全身健康检查。他小时候得过一般小病,但唯一的手术纪录是九岁那年切除扁桃腺。他的血压比正常值略低,左耳听力有百分之二十受损,但除此之外,以这个年纪的男人而言,他的健康状况似乎极佳。

狄雷尼放回这份文件,然后想起一件事,又拿出来,在随身笔记本里抄下布兰克的血型。

又长又高的档案抽屉里只有一样东西:一个金属档案盒。狄雷尼取出它放在桌上,加以检视。灰色钢质,上方锁住,前方有白色塑料把手,约长十二吋,宽八吋,高四吋。他实在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买这种盒子装贵重物品。这种盒子确实可以防火,但职业小偷根本不会浪费时间破坏锁或撬锁,只消提着塑料把手轻松拎走整个盒子,或跟其他战利品一起塞进枕头套即可。

狄雷尼细看那锁。最多五分钟,但值得吗?里面八成是支票簿、存折、也许一些现金、公寓租约、护照、一些没有贵重到需要放进银行保险箱的文件。他相信布兰克一定有个银行保险箱。他是那种人。他将档案盒收回书桌,关妥抽屉,稍后如果有时间再回来处理它。他瞥一眼手表:将近二十五分钟了。

他走向卧室,但在一座乌木加铝材的小酒橱前停步,忍不住打开酒橱的双扇门。一边是成套杯组:巴卡拉水晶制品,非常漂亮。韩德利是怎么问的来着?布兰克的钱用来干嘛?现在可以告诉韩德利了:他买巴卡拉水晶制品。

橱里酒种的组合很奇妙:一瓶琴酒,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一瓶裸麦威士忌,一瓶波本威士忌,一瓶兰姆酒。以及至少一打各式白兰地与露酒。愈来愈奇妙了(译注:原文“curiouser and curiouser”,典出《艾丽斯梦游仙境》)一个成年男子要一瓶名叫“爱情之花”的墨色利口酒干什么?

好的搜索是有一套技术的,有些警探就是比较擅长,这是一项特殊技巧。狄雷尼知道自己擅长搜索,但也知道有更厉害的人。有位老资格警探——队长想他现在八成已经退休——一小时内可以搜遍一栋六房的屋子,找到他要找的那枚注销邮票、或一只耳环、或装着禁药的玻璃纸封套。不管你藏任何东西,就是不可能绝对确定别人永远找不到。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人力,任何东西都可以从任何地方找出来。吞下一颗金属囊?把微软片塞进屁股?把微型文件放进磨掉的牙齿,然后镶上假牙?在皮肤上剌青,然后让毛发长起遮住?休想。任何东西都能找得到。

但那些方式稀少又罕见,大部分有东西——文件,钱,证据,毒品——要藏的人,都藏在自己家里:容易检查是否稳妥,紧急时容易迅速摧毁,需要时容易取得。

但善于搜索的警察都知道,在自己家里藏东西的方式大多可分为两种倾向:一种理性,一种情绪。理性的倾向是,如果你过的生活还算正常,就会有访客,有朋友邻居来访,有时不见得事先通知。所以你不会把秘密藏在玄关、客厅或饭厅,这些地方很多时候都有其他人在,藏起的东西可能会意外被喝醉、或好奇的客人翻出或发现。所以你选择浴室或卧室,这两个房间是全家毫无疑问属于你的地方。

选择浴室或卧室的情绪因素是:这些是私密的房间。你在这里赤裸,在这里睡觉、洗澡、执行生理功能,它们是你的“秘密空间”。除了这些地方,还能把秘密的、只对你而言有极大价值的、不能与人分享的东西藏在哪里?

狄雷尼立刻进入浴室,移开马桶水箱盖。这招数很老套,但不时仍有人用。水箱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他饶富兴味地注意到——一朵塑料雏菊和一块除臭剂,让丹尼尔·布兰克的马桶保持芬芳洁净。美得很。

他迅速敲过壁砖,掀起地上有簇饰的踩脚垫看看底下,仔细检查药品柜,用笔形手电筒将浴帘杆整根敲一遍。全都空空如也。他要找什么?他知道,但不肯对自己承认。现在还不肯。他只是四处察看。

进卧室。再度掀起地毡。钻进床下扭动半天,检查弹簧。一手小心深入弹簧和床垫之间,探进枕头下,然后床恢复紧绷平整。百叶窗里什么也没有。灯座?没有。墙上两幅镶框的法国海报,后面也什么都没有,海报纸看来完好无缺。这下只剩占一面墙的衣橱和淡色丹麦木材的两座五斗柜。他看看表,快四十分钟了。现在他在出汗。他没脱帽子大衣,拿出口袋的东西也都立刻收回去。

他先试衣橱。两扇装了铰炼、百叶窗式的宽大橱门可以整个折起,于是他折起门,惊愕瞪着橱内。他自己是个爱整洁的人,但跟丹尼尔·布兰克比起来简直邋遢。狄雷尼喜欢自己的衣物轻轻折迭,整齐堆起,折迭侧朝外,最新洗的放在最底下。但布兰克衣橱里的景象,简直——简直机械化!

最上面的架子占据衣橱整层,放着各种布巾:床单、枕头套、沙滩毛巾、浴巾、浴室踩脚垫、手巾、擦碗巾、洗碗巾、餐巾、桌布、床包、床垫保洁垫,还有一迭厚重的东西,狄雷尼只能猜想其功能,也许是长期不在家时用来遮盖家具的防尘罩。

但这片景象之所以惊人,是因为每迭东西都排列得一丝不苟。是清洁妇有军队习性,还是布兰克自己一迭一迭调整位置,把每一迭全排得整整齐齐,彷佛挂在一条在线?还有颜色!这里没有白床单白枕头套,没有暗淡的毛巾和洗碗巾,全是鲜艳耀眼的颜色,花朵图案,抽象图形,令人看得眼花撩乱。要怎么把这片放恣暄丽跟客厅的黑白无菌色调,跟建筑风格的家具凑在一起?

衣橱两侧地上摆满一排排鞋。左边是夏季鞋——白色,球鞋,多色——每双都插着鞋撑,装进透明塑料袋。另一边是冬季鞋,也插着鞋撑,但没有装袋,几乎清一色全黑,大部分是不用系带的休间鞋款,两双有扣环的古驰,三双靴,其中一双及膝。

横杆上的衣服也一样,左边是夏装,右边是冬装。夏季西装套着透明塑料套,挂着木头衣架,长裤以衣夹夹住裤脚挂起。没套塑料套的冬季西装几乎全是黑色或深蓝。一件麂皮运动夹克,一件格子夹克,一件含蓄的犬齿花纹夹克。四条休间裤:两条灰色法兰绒,一条格子,一条暗绿麂皮。两件丝绸睡袍,一件是禽鸟图案,一件是紫色兰花。

揪雷尼尽可能善用短短的时间,摸索一迭迭布巾之间和底下,鞋跟朝下摇晃鞋子,用双掌夹压保护夏季西装的塑料袋底部。他走进客厅,从墙上挂钩取下一面金属小镜,伸长手臂,运用镜子和笔形手电筒探看顶层迭迭布巾后方。他承认这番搜索很简略,但总比没有好。他的成果也是如此——什么都没有。他把镜子挂回墙上,仔细调整位置。

现在只剩两座五斗柜。这两座是成套的一对,各有三个大抽屉和顶层左右两个小抽屉。他看看表,现在已经过了大约四十六分钟。他答应立普斯基只花一小时,不会更多。

他从靠近卧室窗的那座五斗柜动手,打开的第一个顶层小抽屉全是首饰,散放或收在小皮匣里:领带扣、袖扣、饰钉、领带别针,几样他一眼看去无法了解的东西:比方一条金环腰带,一条金环表带,三条显然很昂贵的姓名手环,两条阳刚的粗项链,七枚戒指,一颗手工打造的金心配上细炼。他谨慎地摸过每样东西底下。

另一个顶层小抽屉放的是手帕,他多久没见过洗得滑如丝绸的爱尔兰亚麻布了?底下什么也没有。

第一个大抽屉:袜子,至少五十双,从黑丝料正式袜到及膝的多色菱纹针织袜。什么也没有。

第二及第三个大抽屉:衬衫。第二个抽屉放的显然是上班穿的衬衫:白色,浅蓝色,剪裁保守。第三个抽屉是运动衬衫,颜色较大胆,有花纹,有针织,有人造纤维。他再次仔细伸手探进整齐堆栈的衬衫之间和底下,裹着丝手套的手指滑过某样平滑的东西。他将之抽出。

这是,或说原先是,丹尼尔·布兰克的八乘十吋光面裸照。不是近照。照片中的他看来比较年轻,头发比较茂密,双手按臀站在那里,对着相机笑。狄雷尼看见他有一副美丽的身体。不是英俊,不是粗犷,不是特别肌肉纠结,而是美丽:宽肩,窄腰,好看的手臂。他的腿如何则无法判断,因为照片在接近阴毛的地方被截断,不知是用剪刀剪还是用剃刀或刀子割。布兰克站在那里朝狄雷尼微笑,双手按臀,老二和卵蛋切除不见。队长小心把残缺的照片放回针织运动衬衫下。

现在他走向第二座五斗柜,相信一定找不到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想多了解这人一点。目前观察到的已经够他深思好几个星期,但也许还有其他东西。

第二座五斗柜的上层小抽屉之一放的是丝巾:大部分是印花薄软绸的领巾式领带,方形领巾,一条正式的白丝巾,几条有花纹的手帕。另一个小抽屉放的是杂物:两顶可折迭的亚麻海滩帽,两副太阳眼镜。一瓶装在塑料袋里的防晒乳液,一管“覆盖一切”防晒霜,以及若干班机时刻表,目的地包括佛罗里达、西印度群岛、英国、巴西、瑞士、法国、意大利、瑞典——全用橡皮筋扎起。

第一个大抽屉是内衣。狄雷尼看着内容物,奇怪地有些感动,以前他搜索陌生人的公寓时也有过这种感觉:秘密的亲昵。他记得有次坐在警局里的集合厅,跟另两名警探一起放松、闲聊、讲述自己碰过的案子和经验,一名警探说到最近去搜一个被顾客活活打死的妓女的住处。

“我的天,”那警探说,“我摸遍她所有的内衣裤和一堆花边玩意儿,她的吊袜带,那种别在餐巾上的东西,还有她的蓝色小娃娃睡衣,那整个味道啊,我他妈的差点就射在裤子里了。”

另两人大笑,但了解他的意思。不只因为她生前是妓女,有着闻起来性感的蕾丝内衣,而是那种秘密的分享,像神一样进入另一个人的生活——不被看见,不被怀疑,全知地穿透一个人。

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此刻的感觉便有些类似这样,瞪着布兰克堆排得一丝不苟的一迭迭三角裤、比基尼内裤、短裤、紧身内裤、颜色娇艳得他不敢相信除了女性内衣店外还有哪里卖的轻薄短小衣物。但他仍不动声色一一翻过,然后往每迭底下摸,然后仔仔细细将一切物归原位,如此继续下去。

第二个大抽屉是睡衣:尼龙、棉、法兰绒的上衣和长裤,腰间束带的及膝男用睡衣,甚至还有一件鲜红色的衬衫式长睡衣。

最底下的抽屉是泳衣——一个男人一辈子也穿不了这么多:从小之又小的比基尼到冲浪长泳裤。三条丁字裤,其中一条不比眼罩大。另外还出人意料地放着六双冬季手套:黑色薄皮革,羊毛衬里的粗牛皮,鲜黄麂皮,指节处有黑色绣纹的灰色正式手套,等等。东西之间和之下都什么也没有。

狄雷尼关上最后这个抽屉,深吸一口气,再度看表。还剩五分钟。他或许可以多拖一两分钟,但不能更多,否则一定会听到惊吓的查尔斯·立普斯基慌乱地按三下对讲机。

他可以打开客厅书桌里的那个文件箱。他可以看看厨房底层橱柜。他可以试好几样事情。单凭一时冲动,他趴下,双掌双膝着地,摸摸一座五斗柜底层抽屉的底下。什么也没有。他爬过去摸另一座五斗柜底下。也没有,但在他摸的时候,木板稍稍往上翘起。

这可很令人惊讶。以这两座看来昂贵又优雅的五斗柜而言,底层抽屉下应该是实心木头,每一层上下抽屉之间再隔以扁扁一片木板。他记得这叫做“防尘盖板”,好的家具都有,便宜五斗柜的上下层抽屉之间则没有横向隔板。

他站起身,拍掉大衣、膝盖、裤脚上的地毯线头。有线头没错:他小心拈起,放进背心口袋。然后他随手打开几个五斗柜抽屉。没错:抽屉之间没有木板分隔,而只是一个迭一个。唔,只需一分钟……

他拉出一座五斗柜的第一个大抽屉,伸手进去摸上面两个小抽屉的底部。没东西。他关上第一个大抽屉,打开第二个大抽屉,手指摸过第一个大抽屉底面。没东西。他继续这样摸下去。只需要几秒钟。什么也没有的几秒钟。

轮到第二座五斗柜。关上装着布兰克令人难以置信的内衣裤的抽屉,打开装睡衣的抽屉,伸手摸上层抽屉的底面。他停下动作。缩回手,裹着丝质手套的指尖在大衣上抹一抹,再度伸进去,谨慎地摸。这里有东西。

“上帝啊,拜托你。”他说道。

他无比谨慎地慢慢关上睡衣抽屉,将上面的内衣抽屉一半拉出五斗柜。为了防止留下抽屉轨道上的木屑、锯屑、污痕、任何东西,他脱下大衣放在丹尼尔·布兰克床上,内衬面朝上,然后小心将内衣抽屉完全取出五斗柜,轻轻放在大衣上,现在他不看表了。管查尔斯·立普斯基去死。

他拿出一迭迭内裤,完全按照原先堆放顺序放在床的另一侧。横四迭,直两迭,稍后会完全依此顺序放回抽屉。抽屉清空后,他慢慢把它翻过来,放在敞开的大衣上。瞪着那只贴在底部的信封,他能理解布兰克的思路:如果胶带干了,信封掉落,也只会掉进下层抽屉。

他轻轻用指尖按按信封,内容物比纸硬,还有某样硬梆梆的东西,也许是皮革、木头或金属。信封四边以胶带贴在木抽屉底部。他再度戴上眼镜,弯身,拿出一把撬锁工具,轻轻拨探信封四角、胶带没有完全交迭封死的地方。

如果可能,他想避免完全剥下四条胶带。他终于满意地决定从信封上端着手,用撬锁工具掀起上面那条胶带的一小角,然后改用镊子,慢慢地、慢慢地,无比谨慎地,从木抽屉底部揭起胶带,小心不把胶带撕离信封的纸面。黏黏的胶带与粗糙木头表面分离,他尽量把它卷起,不撕破或折到。他朦胧听见对讲机三声尖响,但动作丝毫未停。去他的立普斯基,让他为那五十块流点汗吧。

上端胶带终于剥离,他换回细薄如手术刀的撬锁工具。他就知道信封没有封口,他就知道!唔,这不只是运气或本能。布兰克有什么理由封起信封?他一定会想得意地把玩战利品,并且继续添加。

狄雷尼轻轻钩出信封封口,掀起,倾身向前嗅嗅打开的信封。一抹玫瑰香味。他再换回镊子,小心抽出内容物,依照先前放进信封的顺序排在大衣衬里上:法兰克·隆巴德的驾照。伯纳·吉尔伯特的识别证。寇普警探的警徽和证件。还有四片枯萎的玫瑰花瓣,来自别艾伯特·费恩博钮孔的花。狄雷尼用镊子夹着它们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放下,走向窗口,双手插进口袋,瞪着窗外。

今天真是美丽的一天,晴朗清澈。大家都说今年冬天不会太冷,他希望如此,他已经受够了雪、雪泥、暴风雪、吹得垃圾乱飞的阵风——诸如此类乱七八糟的东西。退休后,他和芭芭拉会搬到某个温暖安静的地方。不要佛罗里达,他并没那么喜欢热天,但也许到卡罗莱纳之类的地方。他可以去钓鱼。他这辈子从没钓过鱼,但可以学。芭芭拉可以有个象样的花园,她一定会很喜欢。

该死,不是因为这几件命案!他见过多不胜数的命案结果。用枪,用刀,勒毙,殴击,溺毙,踩踏致死——任何方式,你说得出的他都见过。他也处理过尸体遭到洗劫的杀人案:钱被拿走,手指被砍断以取下戒指,项链从死者颈间扯下,连鞋子都被拿走,有一件案子死者的金牙还被拔掉。

他回到放在大衣上的那些东西。这是最糟的一次。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但这种做法如此猥亵恶劣,令他不确定自己想活下去,想身为人类的一员。这样侮辱死者,不是为了报复、匮缺或贪婪,而是为了——为了什么?留下纪念品?战利品?头皮(译注;若干原始部落交战时惯剥敌人头皮为战利品,故此处有此一言)?这其中有种无神欺天的意味,某种他无法忍受的东西。他不知道,实在不知道,至少现在不知道,但他会想一想。

他迅速清理。镊子将所有东西放回信封,完全按照先前装进去的顺序。上端胶带再度贴回木抽屉底,黏住。抽屉翻回正面,内衣按原来顺序整齐堆栈。抽屉塞回五斗柜。他检视大衣衬里,有一些抽屉轨道留下的木粉。他进入浴室,拿两张卫生纸在洗手台弄湿,回到卧室,将大衣衬里吸拭干净,再回浴室把用过的卫生纸丢进马桶。但冲水前,他又拿两张卫生纸擦干洗手台,然后这两张也丢进马桶,一并冲掉。他讽剌地想——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他若当凶手一定很在行。

他迅速巡视检查公寓一圈。一切干净。他来到前门,一手已经按上门把,突然想起一件事,走回厨房,打开下层橱柜。塑料桶,清洁剂,杀蟑剂,地板蜡,家具光亮剂。还有,他先前希望找到的,一小罐淡机油。

他从挂在厨房墙上的一卷纸巾撕下一张。这人会不会连卫生纸剩下几张、纸巾剩下几格都算得清清楚楚?就算是,狄当尼也一点都不会意外。但他还是拿纸巾吸饱机油,折起,放进大衣口袋内的其中一只羊毛衬里手套。机油罐放回原位。

然后回到屋门前,开锁,迅速瞥一眼外面空无一人的走廊。他走出来,锁门,试转三下门把,确定门确实锁上。他走向电梯,脱下黑丝手套塞进衣服内袋,按“下楼”钮,等待时顺便从皮夹抽出三张十元钞票,折得小小包住钥匙,握在右手。

电梯里另有六人,礼貌退后让他进门。他慢慢朝后方移动。电梯内放着轻声音乐。到了大厅,他让其他人先出去,然后走出,环顾四周找立普斯基,终于看到他在门外扶一名老妇上出租车。队长耐心等着立普斯基走回大厅,立普斯基看到他,神色活像快要昏倒。狄雷尼微笑上前伸出右手,钥匙和钱转手,感觉到立普斯基掌心汗湿。

狄雷尼点点头,仍带着微笑,走出大厅,走下车道,走回家,脑中想着一个奇特的念头:他调到巡查部是个错误。他并不想要行政经验。他不想当市警局长。这才是他最擅长的,也是他最喜欢的。

他从家里打电话给索森。现在不是顾虑电话被窃听的时候,就算真有这回事。但索森十五分钟都没回电,于是狄雷尼打到他办公室。副督察正在“开会”,不能被打扰。

“就去打扰他。”狄雷尼说得尖锐。“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有紧急事件。”

他等了一阵,然后:

“我的老天爷,艾德华,有什么事这么——”

“我得见你。马上。”

“不可能。你不知道现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闹得天翻地覆,摊牌时刻到了。”

狄雷尼没问“摊”什么“牌”。他不感兴趣,“我得见你。”他重复。

索森沉默一分钟,然后说:“可不可以等到六点?七点要跟局长再开一次会,但我六点可以见你。可不可以等到那时候?”

狄雷尼想了想。“好吧。六点。哪里?”

“上城。七点的会在市长官邸。最好六点到我家。”

“我会到。”

他按话筒挂架切断电话,紧接着又拨给山佛·佛格森医师。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

“太疏忽、太疏忽、太疏忽了。”佛格森语调悲伤。“你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打电话找我说‘还有两件事’了。你该不是生我的气吧,艾德华?”

“不是,”狄雷尼大笑,“我没有生你的气。”

“你进展如何?”

“还可以。我读了你对费恩博命案的初步报告,但没看到最后的验尸报告。”

“今天刚写完。跟往常一样,没什么新鲜的。”

“初步报告说,人行道上的血迹不符合被害者的血型。”

“正确。”

“那是什么血型?”

“你居然问我?艾德华,你不行了哦。我以为你会告诉我才对。”

“等一下。”狄雷尼从外套内口袋取出随身笔记本。“好吧,我就告诉你。AB型,Rh阴性。”

对方迅速倒抽一口气。“艾德华,你真的有进展了,是不是?没错,就是AB型,Rh阴性。很罕见的血型。那人是谁?”

“一个朋友。”狄雷尼没腔没调地说。“一个亲近的朋友。”

“唔,逮他的时候弄得干净一点,好吧?”法医说。“我已经对敲碎的头骨感到厌烦了。一枪穿心倒是不错。”

“太便宜他了。”狄雷尼说得凶狠。

一阵沉默。最后:“艾德华,你没有失去冷静吧?”佛格森问,语调关切。

“我这辈子从没这么冷过。”

“很好。”

“还有一件事……”

“这下我就知道你还正常了。”

“我会寄给你一份淡机油的样本,跟我以前给你的那个牌子不一样。你能不能试着跟费恩博的伤口组织做比对?”

“我会试。听起来你已经接近了,艾德华。”

“是的。谢谢你,医生。”

他看看表。见索森之前还有将近两小时要打发。他坐在书桌前,戴上眼镜,拿起铅笔,把拍纸簿拉到面前,正开始写“报告——”却又停笔,仔细思考。用自己的笔迹写下这番非法私闯民宅的纪录,可是明智之举?他推开拍纸簿和铅笔,起身开始绕房踱步,双手插在后裤袋。

如果,为了某个目前尚无法预见的理由,必须开庭审理或宣誓作证,将会是立普斯基和他各执一词。立普斯基只能发誓自己交出了钥匙。他并没有看见狄雷尼进入布兰克的公寓,不能诚实地这样发誓,只能说他把钥匙交给狄雷尼,推想他会去搜索公寓。但推想没有价值。不过,队长决定,他还是不要写下搜索过程的报告,至少此刻不要。他继续踱步。

他判定,问题——最本质的问题——不在于如何拿下布兰克。这得等六点见过索森之后再决定。本质的问题在于布兰克本身,他是谁,他是什么,他可能做出什么。

那间公寓是道谜题,展现出一个难以解读的人格的二分法(队长很熟悉这词)。其中有难以置信的秩序,几乎疯狂的整洁,还有超现代的装潢,黑与白,钢铁与皮革,没有温暖,没有柔软,四周没有个人的“味道”。

然后却又有五彩缤纷的布巾,豪华的个人物品,大量的丝绸和柔软织品,女性内衣,香水、精油、芬芳乳霜、首饰。那张残缺的裸照。以及,最重要的是,那些镜子。到处都是镜子。

他走向档案柜,翻看丹尼尔·G·布兰克的档案,抽出与奥图·摩根索晤谈后写的那份厚厚报告。狄雷尼站在书桌旁翻页,直到找到要找的那一段,那时摩根索讨论完起因,谈起动机,以及大量杀人犯如何正当化自己的行动。队长当时写下简短跳跃的笔记:

“繁复的合理化解释。没有罪恶感。杀人是必要……

“1、为混乱加诸秩序。无法忍受失序或不可预测的事物。需要机构的规则:监狱、军队等。得到平静,因为在完全有秩序的世界里不需负责。

“2、涂鸦艺术家。以杀人留名。我存在!对世界宣言。

“3、疏离感。无法与任何人产生连结。无法感受。想接近另一个人。去爱?透过爱,接触全人类及存在之秘,上帝?因为(年幼时?〉得不到情绪、感受及爱。除了杀人,无法找到(感受)狂喜。”

狄雷尼再读一次这段笔记,回想起摩根索医师警告过,多重杀人犯没有一清二楚的分类。种种起因相互重迭,动机亦然。这些人杀人并非只因贪楚、色欲或报复,他们是一团错综复杂的情结,无法自行分辨真实和幻想之间的界线。仅是一团盘旋的热,不比火焰更有轮廓,如血般流动没有固定形状。

他收起笔记,并未更接近丹的心灵。丹这个人一——他突然停下。丹?现在他把那人想做“丹”了?不是布兰克,或丹尼尔·G·布兰克,而是丹。好吧,他就把他叫做“丹”。“一个朋友。”他先前这样告诉佛格森医师。“一个亲近的朋友。”他闻过他的肥皂,动过他的内裤,摸过他的丝袍,听过他的声音,看过他的裸照。发现了他的秘密。

丹这个人的困难之处,了解丹这个人的困难之处,在于他先前问过芭芭拉的那个问题:是否可能用理性方式解决不理性的问题?他没有答案。还没有。他瞥一眼手表,匆匆掏出口袋里的笔型手电筒、黑丝手套、撬锁工具包,拿一张铝箔纸包起那团吸饱油的纸巾,放进写好山佛·佛格森医师姓名地址的信封,在前往索森副督察家的路上寄出。

很怪:在索森家那栋赤褐砂石建筑外的人行道上,他就闻到雪茄味。他走上门阶,味道更浓,不禁希望凯伦不在家或者在楼上卧室:她最讨厌雪茄了。

他按门铃。又按,再按,索森终于拉开门。“抱歉,艾德华。屋里太吵。”

他注意到索森压力很大。“海军上将”仍撑持得住,但那头细致银发没梳,蓝眼暗淡满是血丝,脸上有狄雷尼从不看见过的皱纹,而且动作突兀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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