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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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呵!”组长说。“还真好。那儿天气怎么样?”

“不错。”狄雷尼说。“没什么可抱怨的。有点冷,但太阳出来了,天是蓝的。”

“这儿也是,”那声音隆隆说道,“收音机说这天气还会保持一星期,希望他说得没错。”

“组长,”狄雷尼说,“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喝,可不是吗。”佛瑞斯说。“我想也是。”

狄雷尼一时说不出话来。这人可不是乡下土包子。

“有个逃犯。”他快速说道。“已知杀死五人,包括一名警察。冰斧。开雪佛兰柯维特。往——”

“哗,哗。”组长说。“你们城市人讲话太快,我有听没懂啦。慢一点,说清楚。”

“我这里有个在逃嫌犯。”狄雷尼乖乖放慢速度说。“他杀了五个人,包括一名纽约市警局的警探,用冰斧敲裂被害人的头。”

“他爬山?”

“是的。”队长说,开始欣赏佛瑞斯组长了。“虽然机会不大,我想他可能正往齐尔顿州立公园去。那儿离你很近,是不是?”

“就我所知还是。离镇外差不多两哩。你为什么认为他往那里去?”

“唔……说来话长,但他常去那儿爬山。有块石头——我忘记名字了——但他显然——”

“恶魔之针。”佛瑞斯说。

“对,就是它。他去爬过,我想——”

“公园冬季关闭。”

“如果他想进去,该怎么做,组长?”

“公园很小,可不像阿迪隆戴克山。一点也不像。整个用铁丝网围住,一扇门,一把挂锁。我想他可以撞破门或者爬过铁丝网,没啥大问题。你这个逃犯——是不是疯子?”

“是。”

“那八成会撞门。唔,队长,你要我帮什么忙?”

“组长,我在想,不知你是否可以派一个人过去那里。只要看就好。你明白吗?如果这个神经病出现,只要留意观察他,看他做什么、去哪里,我不要任何人试图逮捕他,我正要带十个人赶过去。只要他窝在那里就行。”

“嗯哼。”佛瑞斯组长说。“我想我听懂了。你打电话给州警没?”

“现在正在发布警报。”

“嗯哼。有点超出你的地盘了吧,是不是,队长?”

精明的王八蛋,狄雷尼情急想道。

“是的,没错。”他承认。

“但你要带十个人过来?”

“唔……是的。如果我们帮得上忙……”

“嗯哼。而你只要一个人看守公园大门。当然不能被看见。只要看这个疯子去哪里、做什么。我搞对了吗?”

“完全正确。”狄雷尼感激地说。“只需要派你手下一个人过去……”

一段很长的沉默,长到狄雷尼队长终于说:“喂?喂?你还在吗?”

“哦,我还在,我还在。但你说到派我手下一个人过去,我得告诉你,队长:这里没有手下。就我一个。佛瑞斯组长。齐尔顿警察局。我想你一定认为很好笑,一个单人警察局自称‘组长’。我知道大城市的‘组长’是什么意思。”

“我并不认为好笑。”狄雷尼说。“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谓和不同的习俗,这并不表示何者比较好或比较坏。”

“小老弟,”佛瑞斯组长隆隆说道,“我很期待见到你,你听来像是个聪明的孩子。现在带着你那十个人过来吧。我会溜去公园那儿,看看能看到什么,今天反正没什么事。”

“谢谢你,组长。”狄雷尼感激说道。“但可能会花些时间。”

“时间?”那低沉的声音笑了。“队长,我们这儿有的是时间。”

狄雷尼再打一通电话,给托马斯·韩德利,但记者不在,于是他留言。“可以写了。布兰克在逃。正在追他。打给索森。狄雷尼。”付清这笔债,他戴上配枪皮带,扣上紧领,走进无线电室,指了三个人。一行人走出屋子,坐上等在人行道旁的重型武装警车。

仍然兴奋,吸入肺里的空气又烈又涩一如琴酒,丹尼尔·布兰克冲下希莉雅·蒙佛家中的楼梯,跃过倒地的伐伦特,翩然冲向户外稀薄的冬季阳光,那些遥远的大叫声仍追逐着他。

人行道上跪了个男人,挡在布兰克和他的车之间。这人看见布兰克跑来,脸扭曲成一个邪恶威胁的表情,开始起身,一手伸向外套后。布兰克明白这人恨他,打算杀死他。

他边冲边将冰斧换手,挥打那人,但那人动作很快,猛然向旁一闪,因此冰斧尖端没砍进他脑壳,而是插进他肩后。但他倒了下去。丹尼尔猛力拔出冰斧,跑向车,意识到大道对面传来叫喊。另一人闪避着车流跑来,手指向布兰克,然后有光,有剧烈爆响——其实该说是霹啪声——有东西打进穿过车身。然后左车窗出现一个洞,挡风玻璃上也一个,他感觉到气流抚过一边脸颊,轻盈一如天使的吻。

那人在左前方,看似决心一把拉开车门,或再度举手指来。布兰克瞥见黑色脸孔上的五官露出困惑扭曲的畏惧与愤怒。除了加速撞开那人之外别无他途。于是他便这么做了,在那具身体撞飞之际听见砰的一声,但他没回头看。

他往西转上八十六街,看见一辆并排停的车里有三个人急着下车。更多叫喊声,更多爆裂声,但这时他已沿八十六街迅速开走,听见响亮喇叭此起彼落、煞车吱吱作响,因为他闯过几个红灯,猛切到对向车道避免连环追撞,又切回这一侧,加速,听见远处传来警笛声,非常享受这一切,爱透这一切,因为他切断了那条把他绑在这世界的电话线,现在他独自一人,完全独自一人,没人能碰到他,再也没人。

他走三号横向公路穿过中央公园,在百老汇右转,往北上九十六街,转弯要上哈德逊高速公路,大家都管这条路叫西城大道。他哼着歌沿大道往北,与其他车辆保持相当速度,不太快也不太慢,同时大笑,因为道一切都如此轻而易举。没人能碰到他,连那两辆警笛尖鸣呼啸而过的巡逻车都不能泼他冷水,不能破坏这明亮、活跳,崭新一天的滋味。

但桥上有些壅塞——也许出了车祸——车流愈来愈堵。于是他继续走高速公路,飞速往北,交通逐渐稀疏,他唱起一首小曲——叫什么名字来着?就是他先前哼过的那首民谣——双手在方向盘上打拍子。

来到杨克斯以北,他转上路肩停下,打开地图,他可以沿高速公路上州道,过塔盘兹桥到南尼亚。绕过帕黎赛州际公园上三十二号公路,开到山屯。然后往南到齐尔顿。简单又美丽。今天一切都是这样。

他正折起地图,一辆警车在公路上他车旁停下,乘客座的警察大拇指往北一比。布兰克点点头,开离路肩,跟在警车后上路,但放慢速度,直到警察远去,无影无踪。他们甚至没注意到车身、车窗、挡风玻璃上的洞。

他没碰上麻烦,半点麻烦都没有。朝西往塔盘兹桥走,甚至连过路费都不用交。当然,如果他回程往东,就得交过路费,但他不认为自己会回来了。他平稳行驶,超过速限一两哩,几乎不知不觉就进入又离开了齐尔顿,朝公园而去,现在碎石路上只有他一辆车,四处空无一人,太美妙了。

他转上通往齐尔顿州立公园的泥土路,看见前方锁住的大门。特地停车用冰斧敲坏挂锁似乎很蠢,因此他直接加速,撞上门的那一剎那时速将近五十哩。撞上时他一臂挡在眼前,但车轻而易举撞过铁丝网围墙,两扇大门往后弹开。丹尼尔·布兰克突然煞车,停下。他进来了。他下车,伸伸手脚,环顾四周。没有半个人,只有一片冬季景致:浅蓝天空映衬着赤裸黑树,洁净又简素。微风如酒,太阳是一枚光泽晦暗的钱币,散发柔和光亮。

他不慌不忙,换上登山靴和有衬里的帆布外套,将黑色便鞋和大衣丢进车里:他不会再需要这些了。最后一刻,他也脱下那顶正式的“长春藤联盟”假发,一并留在车里,把针织毛线帽戴在剃光的头上。

他带着装备走向恶魔之针,沿一条森林小径穿过岩石露头,且走且爬不到十分钟。脚底再度踩着岩石,感觉很好。这跟城市的水泥地不同,铺好的人行这是一层人工物质,隔离了真实世界,但这里你踏在赤裸岩石上、踏在大地的脊骨上,可以感觉到这个星球在你脚下旋转。与一切接近。

来到烟囱入口,他戴上军用皮带,绑上尼龙绳一端,仔细抖开整卷绳子,另一端绑住所有装备:帆布背包,冰爪,备用的毛衣,冰斧。他戴上粗面手套。

他慢慢开始攀爬,不知自己的肌肉是否松弛了。但进行得很顺利,他缩着身体往上扭动,愈来愈有信心。然后他伸手握住嵌在上方石块的岩钉,把自已拉上平坦顶端,休息片刻,深呼吸,然后起身拉起装备。他解开皮带,把东西堆成一堆,直起身,双手扠腰,深深吸气,肩膀往后拉。他环顾四周。

这是一片不同的景致,冬季的景致,他之前从不曾在此高处看过。下方就像一幅钢版蚀刻画:蜘蛛般的黑树木,偶尔几处未融的雪,阴影与闪光,尽是种种黑、灰、褐以及闪亮的白。他可以看见齐尔顿的房舍屋顶,远方如镜的河流看似池塘,但他知道河水缓缓流入海洋,流入广大世界,流入所有地方。

他点起一根莴苣叶香烟,看烟袅枭升起,进入空中,消失。河与海合而为一,烟与空气合而为一。一切都彼此合而为一,相互进入融合,直到水便是陆地,陆地便是水,烟是空气,空气也是烟。她为什么露出胜利的微笑?现在他可以好好想一想了。

他坐在赤裸石面,弯起双腿,一侧脸颊靠着膝盖。他解开帆布夹克、西装外套、衬衫的钮扣,脱下手套的一手伸进去摸自己的胸,比她平坦不了多少。他慢慢抚摸乳头,想着她当时很快乐,当她抬眼聚焦看向那闪亮的钢铁尖端猛然往下将她大脑画上句点。她当时很快乐。她想要那份确切感。她告诉过他的一切都证明了她对“绝对”的苦苦追寻。然后,倦于自己敏捷又敏感的智慧,那无尽的缠扭——那么赤裸、那么醒觉,一定跟没愈合的伤口一样痛——她便把他纳入自己的计划,怂恿他,然后背叛他。她知道结局会是如何,而且想要这个结局。是的,他想,事情就是这样。

他在那里坐了很久——天色渐暗,午后接近傍晚——做梦般想着发生过的一切。他对发生过的一切并不感到遗憾,而是一种悲哀的欢乐,因为知道她已经找到她的终极真实,而他也将找到他的。因此他俩都——但这时他听见车子引擎声、车门开关声,于是慢慢爬到恶魔之针边缘,向下张望。

他们从齐尔顿沿着碎石路开过来,看见脾子:“距齐尔顿州立公园一哩”,然后转上泥土路。他们在铁丝网围墙外停车,大门的左右两扇敞成夸张的角度,里面停着丹尼尔·布兰克的车。一个大个子男人,身穿羊皮领脏兮兮的棕色帆布挡风夹克,正斜倚那车看他们停车,引擎盖上放了半打啤酒,那人慢慢啜着打开的一罐。

狄雷尼队长下车,调正帽子,拉直外套,走过撞毁的大门,走向布兰克的车,取出证件。他边走边打量那大个子:至少六呎四吋,如果直起身,可能六呎五或六呎六。至少两百五十磅,也许更重,大部分集中在肚子。一定已经接近六十五岁。身穿破旧的挡风夹克,有污渍的灯心绒长裤,橡胶底黄色工作鞋,鞋带绑在脚踝。某种黑色毛皮的州警帽。他脖子上一条皮绳挂着野外双眼望远镜,看似一次大战的陆军剩余物资;腰间皮带浸了一辈子的汗水,挂着狄雷尼见过数一数二庞大的之字形枪套,上盖扣住;胸前配戴某种警徽,是星形或太阳形很难看清楚。

“佛瑞斯组长?”狄雷尼走来问道。

“没错。”

“纽约市警局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他打开证件,递出。

组长伸出尺寸和颜色比起野餐火腿还差一点的手,接过证件彻底检视一番,然后递还,向狄雷尼伸出一手。

“艾弗林·F·佛瑞斯组长。”他隆隆地说道。“很高兴认识你,队长。我想你一定认为男人叫‘艾芙琳’很好笑。”

“不,我不这么认为。先父名叫马里安。不是很重要,对吧?”

“是不重要……除非叫这名字的人是你。”

“我看我们的男孩已经来了。”狄雷尼说,拍拍那车的挡泥板。

“嗯哼。”佛瑞斯点头。“他到了,队长,我这里有半打冰啤酒,你要不要……”

“当然。谢谢你,现在来一罐正好。”

组长选了一罐啤酒,拉开盖,递过去。两人举罐互敬,然后啜饮。队长检视啤酒品牌。

“以前从没喝过这牌子。”他承认。“很好喝。几乎像麦酒。”

“嗯哼。”佛瑞斯组长点头。“本地酒厂。没卖到纽约市一带,但他们酿的酒都卖得精光。”

狄雷尼判定,他的脸长得像一头老寻血猎犬,皮肤深棕发紫,满是层层迭迭皱纹:眼袋、赘肉、松弛下垂的下巴,但那双眼睛出人意料的年轻、温和、开放。四十年前一定是好个俏小伙子,队长想,在啤酒逮住他,把他肚子撑大、动作变慢之前。

“你看,队长。”佛瑞斯说。“你手下有人给了他几下。”

组长指出车身上一个弹孔,左前窗又一个。

“从这里出来。”他继续说,指着挡风玻璃上一个星形裂痕的洞。

狄雷尼弯身,凑着车窗的子弹入口看向挡风玻璃的子弹出口。

“我的天,”他说,“这一枪明明应该打得他脑袋开花,如果他坐在驾驶座上的话。这人运气跟魔鬼一样好。”

“嗯哼。”佛瑞斯组长点头。“有些人就是这样。唔,事情是这样……我在他来之前差不多一小时到,把车开下碎石路,开进转向公园那个弯道的对面树林里。不是隐藏得很好,但我想他会往右看向公园入口,不会发现我。”

“有道理。”

“没错。唔,我下了我的旅行车,正在享受啤酒,他就乒乒乓乓、风风火火地来了。转上这条泥巴路,看见上锁的大门,加速,就这么冲过去,热刀切奶油似的顺溜。然后他下车,伸伸手脚,看看四周,这时我已经用望远镜看见他了。小伙子长得很帅。”

“是的,的确。”

“他开始换户外衣服:夹克、靴子等等,他一头钻进车里,本来满头头发,出来时秃得跟剥壳的蛋似的,吓我一大跳。”

“他戴假发。”

“嗯哼。我在车子后座找到了。看起来像只死掉的麝香鼠。还有他的大衣和城里穿的鞋。然后他戴上毛线帽,装好装备,朝恶魔之针走去。然后我从路那一头过来,走进公园。”

“他有没有看见你?”

“看见我?”组长有些讶异。“当然没有。我动作还是挺快的,而且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没有,他没看见我。总之,他到了那里,绑根绳子在皮带和装备上,就这么走进烟囱。爬得挺快的,过一会儿我就看见他的绳子愈变愈短,他把装备拉上去,然后我看见他站在恶魔之针顶上。我只看到他几秒钟,但他在那儿没错,队长,这点毫无疑问。”

“你在他装备里有没有看见任何食物?或者水壶?任何这类东西?”

“没。没有这类东西。但他有个帆布背包,也许里面有食物和饮料。”

“也许。”

“队长……”

“什么事,组长?”

“你向州警发布的那份警报……你知道,他们用无线电通知了我们这些小地方的组长和警长。我来这儿的路上听到了。半个字没提到齐尔顿。”

“呃……唔,我没跟他们提到齐尔顿。这只是个直觉,我不想让他们大队人马跑来,结果扑个空。”

组长稳稳注视他良久。“小老弟,”他轻声说,“我不知道你对州警有什么不满,也不想知道。我承认他们有时候确实挺装模作样的。但是队长,等这儿这件事清理干净,你就回家了。这里是我的家,我每天都得跟州警打交道。如果他们发现我知道一个疯子杀人犯躲在州政府土地上,却没通知他们,他们会有点不痛快,队长,有那么一丁点不痛快。”

狄雷尼低下头,用自己的城市鞋尖在泥土地上蹭来蹭去。“我想你说得对。”他终于嘀咕道。“只是……”他抬头看组长,声音渐弱消失。

“小老弟,”佛瑞斯说,声调慈祥,“我干这一行比你久多了,我知道追捕一个人,追了他很久,最后把他逼到角落是什么感觉。光是想到除你之外的任何人逮他,就足够让你抓狂跳脚了。”

“是的。”狄雷尼颓丧点头。“差不多是这样。”

“但你也了解我的立场,是不是,队长?我得通知他们。我反正一定要这么做,但宁愿听到你说:‘好吧。’”

“好吧。我能明白。你要怎么联络他们?”

“我车上有无线电,可以联络州警。我马上回来。”

组长离开,沿泥土路走去,以他的年纪和体重来说,脚步轻快得出奇。狄雷尼队长站在布兰克的车旁,隔着车窗看他的大衣、鞋子、假发,它们看来已有了那种没形没状、积满灰尘的感觉,就像已死很久之人的东西。

他知道他应该感觉兴高采烈,终于堵住了丹尼尔·布兰克。但他却感到一股惧意。他想这或许是对早上那场激动的反应,但似乎又不只如此。惧意的对象是未来,是面前即将发生的事。“把工作做完。”他拒绝想象完结的方式可能是什么。他想起军队里上校告诉过他:“最好的军人没有想象力。”

他转身,看见佛瑞斯组长开着一辆又老又破的旅行车穿过撞烂的大门,车身侧边漆着红字:“齐尔顿警察局”。他在布兰克车旁停车。“就来了。”他朝狄雷尼唤。“我想大概再二十分钟。”

他略显困难地挤出驾驶座,又哼又喘,然后手伸进后座拎出又两手半打啤酒,递给狄雷尼。

“给你的弟兄们。”他说。“省得呆等无聊。”

“哎,谢谢你,组长。你真好心。希望你不会因此缺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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