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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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儿睡,晚安!

第8章

桑穆山这种景区公园山,爬上去基本没什么技术含量,沿着登山道的石阶走着上去就可以了。

三千多级台阶,并不算高,中途加上休息时间,登顶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这里是个锻炼身体的好去处,倒是挺热闹的。

余笙所在的地方是景区东大门,上去的路总共有三条,一条是主道,其余两条是狭窄的登山道,她选了最窄的那一条,据说很考验心脏,因为是沿着最陡的一面山修建的,爬的时候往下看能一眼看到山脚,恐高的人根本就不敢过去。

这条登山道叫做云梯,左右宽度最宽处不到六十公分,边儿上有铁索裢挡着,不然估计都没几个人敢爬。

余笙爬了二百来个台阶的时候,觉得这个云梯的名字还挺贴切的,就这么个高度,看着下面,都有种发晕的感觉了。

走这条路的人很少,余笙一路爬上去,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见。

途中也没有路标,只有每隔个百米的时候,会有个铁质的牌子挂在树上,上面写着山地救援队的电话,提示遇到任何危险应及时拨打电话。

余笙想着,爬景区的山就这点儿好处,不用太担心出事故。

想当初她和人组队去翻越邬西山脉的时候,带了全套的装备,磨破了两双鞋,路上遇见各种事故,如果不是带队的队长是个有经验的老手,估计一行人都不见得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个跟着男朋友去爬山的妹子直接软在那里,打电话给家里让来接,闹着要分手,骂她男朋友是个疯子。

户外运动,本身就充斥着风险,许多人想不明白爱探险的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余笙自己是很喜欢户外运动的,也跟过探险队去深山老林里,危险是有的,但有些人骨子里就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那种本能的驱使是很难自我熄灭的。

她就是那种不肯安分的人,对未知和旅途有着本能的向往。

宝妹起初还很兴奋,噌噌地往上窜,一抬蹄子能蹦三四个台阶,没一会儿就歇菜了,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舌头都快耷拉到地上了。

余笙牵着它,两个人走得异常艰难,本来以为爬到顶峰的时候,还要等些时候才能看到落日,最后爬上去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五点钟了,冬天这个时候,山顶已经很少人了,因为风很大,这里也没什么可看的,游客顶多看个景点,而山顶并没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大多数人爬到这里,拍张照,证明自己到过这里了,基本就离开了,不会过多停留。

余笙背着相机和脚架爬了一路,中途又拽着不安分的宝妹,累得要命,汗把衣服都浸透了,她本来穿着羽绒服,此时脱了拿在手上,看着已经变成灰蓝色的天空,手圈在唇边,嚎了声,“嘿~”

有回音,在山体间震荡,盘旋着又传回她的耳朵,这声音让人愉悦,宝妹也跟着她嚎叫,叫完扭头看着她讨要赞赏,余笙忍不住笑了,坐在旁边的石凳上,把宝妹抱在怀里,一人一狗,感受这难得的宁静。

她现在站在一块人工修建出来的方形水泥平台上,是山顶的终点站,白天的时候有摆摊的小贩贩卖天价水果和水,不过这会儿已经不见了。

再往前就是下山的路了,不过这里是山道的终点,却不是最高点,最高点在斜上方,那里是个陡峰,比这个水泥平台高个几十米的样子,上面是整座桑穆山的制高点,很少人上去,特别陡,即便上去了,也不好下来。

余笙提前查过,对她来说爬上去不成问题,问题是不容易下来,所以她特意带了绳索过来,像玩悬崖速降那样,靠绳索下来。

余笙目测了下高度,大约有十几层楼的高度,这个高度,难度不是很大,而且有人爬过的痕迹,她基本不用找攀爬点了。

余笙把包脱下,坐在边儿上和宝妹一起吃了点儿东西,然后她拍了拍宝妹的头,“在这儿等一会儿,我上去看看,一会儿就下来。”说完把宝妹栓在了树上,“你乖乖的哈!”

宝妹大概是累残了,乖巧地卧在了地上,余笙把衣服穿上,捞起相机挂在脖子里,搓了搓手,背着脚架和绳索往上爬。

余笙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爬到顶,峰顶很窄,凹凸不平的,荒草丛生,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余笙跳上去,上面刻着大大小小歪歪斜斜的XX到此一游,余笙无语了片刻,对国人这奇特的观景方式表示十分的不解。

风从四面八方刮进来,那感觉特别酸爽,用一句话来说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这个山峰把世界劈成两半,是个绝佳的观景点,从这里往东方看,是一望无际的海,海被晚霞染成了瑰丽的橘红色,能看见天边的海鸟,从橘红色的天幕间优雅飞过。转身往后看,是整个城市的俯瞰图,万家灯光渐次点亮,城市的霓虹闪烁变幻,像灯光下的宝石,璀璨得夺目。

余笙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开始放置三脚架,然后把相机架上去,找角度。

她拍下第一张照片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看效果,就听见一阵熟悉的呼哧呼哧声传来,扭头的时候,一头庞然大物狂奔着朝她扑了过来,余笙扎了个架势才避免被这头奔跑的德牧扑下山崖。

WTF!

余笙直接懵逼,“宝妹?你怎么上来的!”她记得自己打了死结的。

然后下一秒余笙就听见一个声音,“路易斯,过来!”余笙这才看见从入口处上来的姜博言,他穿着冲锋衣,发丝有些凌乱,此时拍了拍手,一边冲着路易斯招手,一边脸色不善地冲余笙发火,“你是疯了吗?再有不到半个小时天就会完全黑下来,你是没看见下面——岩陡危险,请勿攀爬的警示牌,还是觉得自己很厉害?你知道每年从这个山峰上掉下去多少人吗?”他带着路易斯走主道,本来路易斯都快歇菜了,可是最后一段的时候却像是打了鸡血,冲刺着往上窜,他也只能跟着加快速度,结果刚上来就看见往上的爬的身影,简直想上去把她揪下来,怎么胆子这么肥。

余笙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说了句,“那你还上来?大师兄你很有勇气啊!”在这里看见他,余笙到现在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跟做梦似的,她都有点儿怀疑是不是自己错觉了。

她蹲下身,叫了声“路易斯”,对方立马又朝着她狂奔了过来,余笙揉着它的脑袋,“没白喂你吃肉!”余笙已经很久没见过路易斯了,没想到大家伙看见她还是这么热情,这还让人蛮有成就感的。

姜博言真想把余笙一脚从这里踹下去,成天脑子里都在琢磨些什么,哪危险往哪去。

“跟我下去!”姜博言缓步走了过来,他这会儿累得很,只能点了根烟来提神,结果刚走到余笙身边她就伸手抽了他的烟,扔在地上踩灭了,然后把烟蒂小心地收起来,用纸包着塞进口袋里,等下山的时候再扔进垃圾桶,她抬头教训他,“天干物燥,一不小心失火了责任你担得起吗?”

说完才回他的话,“我要拍照,拍完我就下去。”她看着他,想说“关你屁事”,可是想了想还是没说出口,毕竟他口中那点扭曲的关心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真是的,关心我你就直说啊!嘴巴这么毒,难怪你到现在还找不到女朋友。”余笙嘟囔了句,然后过去摆弄她的相机,她抬头看了看,这个时候,天是深沉的蓝色,像是上好的背景色,她连光都不用调,直接拍出来就是最好的效果,余笙有点儿兴奋,“你别理我,我马上就弄好了,弄好和你一起下去,这会儿你可以先想想一会儿怎么把路易斯搞下去。”真不知道那么陡的地方,它是怎么爬上来的,简直是神奇。

姜博言的烟被她抽了之后,心口隐隐有些躁动,也不知道是烟没抽到的缘故,还是别的,她看着眼前的余笙,总觉得现在的余笙和平常不同,浑身仿佛带着光,有着近乎神圣的光环,那光环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没有打扰她,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偷偷又摸了一支烟来抽,余笙在三百六十度旋转找角度拍照,路易斯在他脚边打转,风狂乱地吹着,远处霓虹闪烁着璀璨的光彩,这个世界在脚下匍匐,一片静寂。

他愣了一支烟的时间,然后小心地把烟头踩灭了,用纸包着塞进了口袋。

余笙忽然叫了他一声,“大师兄!”

回头的时候,她正好按下快门,闪光灯刺得他眼睛眯了眯。

余笙盯着相机看了眼,咧嘴笑了起来,“大师兄,你还真上镜!”她冲他竖了竖大拇指,“特别好看,洗出来我送给你一份。”

姜博言难得没有讽刺她,“嗯”了声,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看着她,“可以下去了吗?”

余笙点点头,指了指路易斯,“它怎么办?这边很危险啊!”

姜博言没好气地“哼”了声,“你还知道危险?”

这会儿已经很冷了,余笙搓着手凑近他,“你说说你,就不能好好讲话,说一句你担心我会死吧!”

“我担心你个屁!”

“那你上来干什么?”

“吹风!”正说着,他就偏头打了喷嚏。

余笙憋着笑“哦”了声。“您真有情调,这大冷天的,也不怕感冒。”

姜博言瞪了她一眼,拿着绳索往树上绕了两圈,试了试坚固程度,然后扔了下去,他说:“我先下去试试绳子,路易斯不用管它,它自己能下去。”他伸手把她身上的相机和脚架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

余笙在上边给他打着灯,他踩着岩石缝往下走,身手还挺敏捷,落地的很快。

路易斯看见他下去了,自己也窜着下去了,太陡了,它琢磨了好一会儿落脚点,倒是在余笙眼里,路易斯简直牛逼闪闪!忍不住冲路易斯吹了声口哨,说了什,“好样的!”

余笙下去的时候,姜博言一直抬头给她打着灯,快要落地的时候,她滑了下,他皱了下眉,直接伸手接住了她,骂了她一身“笨!”

天已经黑了,只有路边的矮灯发出微弱的光,余笙落进他怀里,看着他皱得能夹死一只蚊子的眉毛,忽然觉得姜博言就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

因为这个发现,她觉得他都没那么讨厌了。

“行了行了,知道你关心我,别凹表情了。”说完余笙推开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土渣子。

宝妹还被栓在树上,此时可怜兮兮地嗷呜了两声,余笙赶快过去把它绳子解开了。

路易斯已经好几年没见过宝妹,这会儿小心地凑上来嗅一嗅,然后又围着它转了好几圈,然后叫了声。

宝妹也冲着它叫了声,两只汪星人似乎还挺开心,互相蹭了蹭。

太晚了,姜博言直接买了四张票,两人和两条狗一起坐缆车下去。

缆车上,姜博言和余笙坐在一边,两只狗坐在另一边,他整个人大喇喇坐在那里,一双腿长得没地儿搁,都杵到余笙这边儿了。

余笙觉得整个人都发烫,这人腿怎么这么长,离得太近了,她似乎能感受得到他身上浓烈的荷尔蒙的味道。

要命啊!作为一只颜狗,余笙大约能明白自己为什么喝醉了能把他睡了。

她只能随意找了话题跟他聊着来转移注意力,“你怎么会来这边儿。”

他闭着眼靠在那里,眼都没睁,“带路易斯出来散心!”

“哦,好巧啊!”

他“嗯”了一声。

跟这种人聊天真累,余笙也懒得搭理他了,不过的确够巧的。

好不容易挨到下缆车,两个人牵着两条狗往外走。

他说了句,“我去取车,先送你回去。”

“不用麻烦了,不顺路,我打个车就行了。”

他跟没听见似的,对着她说了句,“站这儿等着。”然后就去停车场取车了。

余笙无语了片刻,对着他的后背做鬼脸,“您老人家是听不懂人话吧?”

“我能听见,谢谢!”他扭过头来无语地看了她一眼。

余笙面部僵硬了片刻,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回去的时候,一路上都没敢再说话。

他把她送到公寓,余笙下车的时候,礼貌地客气了句,“要不您上去喝杯水?”

他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忽然笑了,“怎么,今儿个打算清醒着耍流氓?”

余笙果断一把甩上车门,冲着他摆手,咬牙切齿说了声,“再见!”

第9章

余笙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走,留了个潇洒的背影给他。

让你浪,就你骚话多。

可走了两步就听见姜博言开车门的声音,他从车上下来,手撑着车门站在那里,然后是他带笑的声音,“怎么,狗不要了?”

宝妹很配合地“嗷”了一声,看见余笙要离开,爪子拼命地拍车门,试图撞破玻璃冲出来和她相聚。

竟然把宝妹给忘了…余笙扭过头去,一身潇洒顿时转化成了无语的沉默,尴尬了好几秒,默默地回去把宝妹牵了出来。

姜博言笑得不能自已,仿佛围观余笙犯蠢是件多欢乐的事一样,余笙只能回他一个冷漠的白眼。

路灯下,他那张脸真是被渲染地过分美丽,作为一个颜狗,余笙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有那么点儿想做点儿什么的冲动。

可是想归想,她才不要在同一个坑里跌两次呢!

“再见!谢谢大师兄送我回来,慢走,我就不送了哈!”余笙一口气把这句话说完,气儿都不带喘的,原本还挺感激他的,可他这个人,总是能有本事让人把谢谢两个字给咽回去。

说完挥了挥手,牵着宝妹上楼去,一直到四楼,她都没回头。

只是开门的时候,宝妹忽然挣扎着往楼梯口的方向跑,冲着下面叫唤了两声,这是公寓楼,隔音本来就不好,还属于两梯十几户的户型,万一吵着人家就罪过了,余笙扯了扯它,“嘘,宝妹,别闹。”

话刚说完,余笙就听见什么声音,然后易斯狂奔了上来,上来的时候,先拱了拱宝妹的脑袋,又过来蹭了蹭余笙,最后还是回到了宝妹身边,兄妹俩互相蹭来蹭去,嗅来嗅去,一副依依不舍难舍难分的样子。

余笙都看呆了,这是闹哪样,正无语呢,就看见姜博言缓步上来的身影,似乎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抬头看了她一眼,解释说,“我来带路易斯下去,它刚刚偷跑下车了,没拉住它。”

他叫了声“路易斯”,冲着它招了招手,然而这头爱妹心切的傻狗一点也不卖他面子,头一扭,跟着宝妹挤进了门里,一副宝妹走到哪它跟到哪的架势。

余笙觉得路易斯真是好样的,简直是敌军派来的奸细,这下她只能请姜博言进去了,她偏头看了一眼姜博言,“要不…你进去坐一会儿?”

姜博言凝神思考了片刻,一副那也只能这样的无奈样子,抬腿走了进去。

余笙:“…”看把你拽的,你不想进我还不想让你进呢!

客厅很简陋,只有一套沙发,一个电视柜,还有几盆余笙照顾得不错的花,他倒是不客气,直接走到沙发边坐了上去,对着余笙说:“一杯白开水,谢谢!”

余笙给姜大爷端了一杯水,吐槽他,“这老板当久了就是不一样,使唤人都理直气壮…大爷,你慢用。”

姜博言“嗯”了声,“谢谢,乖孙女!”

余笙本来都转头打算去厨房找吃的给宝妹和路易斯了,闻言又扭头朝他竖了个中指。

姜博言眉眼舒展地笑,拿着装白开水的玻璃杯,硬生生被他凹出了拿顶级红酒的架势,这人真是走到哪都不忘揣着自己的逼格。

余笙懒得搭理她,转身去了厨房,打开冰箱翻了翻,里面只有几根不知道什么时候剩下的面条还有一块已经起腻的豆腐,她皱了皱眉头,找了个塑料袋子,把这些不知道何年何月的过期产品给扔进了垃圾桶,上上下下又翻了一遍其他地方,只找出了一罐黄鱼罐头还在有效期内,只是这东西宝妹也不吃。

厨房一直有在用,余笙有时候没课的时候懒得回学校吃饭,就自己做,父母是人民教师,从小对待祖国花朵比她亲多了,所以她自理能力还是很强的,初中的时候基本就能做些像样的菜了。

可是最近她太忙了,曦光又是个从不进厨房,进去也连调料都认不全的人,这会儿厨房空荡荡的,跟被洗劫了一样干净,她不吃倒是没关系,但是宝妹要是被饿着了,估计半夜得跳到床上把她踩死。

余笙叉着腰站了会儿,然后走了出去,拿了钥匙和手机,对沙发上的姜博言说:“大师兄,委屈你坐会儿,我下楼去超市买点儿东西,厨房都空了。”

“你要做饭?”姜博言正在打电话,把手机从耳朵上拿开,很有延伸思维地问了句。

余笙对这种具有高度前瞻性的问题表示五体投地的服气,不过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嗯,要留下吃饭吗?”

姜博言挑了挑眉,笑了,“那行吧!”

还真不客气!余笙对他的厚脸皮程度已经不想做评价了,只问他,“那你想吃什么?”余笙说,“肉就算了,我晚上不吃肉。”

“随便,我不挑食。”姜博言有些怀疑地看着她,“会做饭吗?”

余笙白了他一眼,“放心,毒不死你。”

余笙换了鞋子,推门走了出去,公寓外边不到两百米的距离就有一个连锁超市,挺大的,基本的日常需要的东西在那儿就能置办全了,附近几个学校的学生都会过来,晚上是人流高峰期,余笙下楼的时候就祈祷她运气好点,人别太多。

可一到那里的时候她就傻眼了,放眼望去都是脑袋。

药丸!

等余笙出了门,姜博言才把电话又搁在耳朵上,卓诚的声音传过来,带着显而易见的调侃,“哟哟哟,这速度够快的啊!都在人家家里蹭吃蹭喝了,你说说你,平常清心寡欲的,是不是就在这儿等着呢?”

他躺在沙发的靠背上,揉了揉眉头,似乎真要感冒了,有点儿头疼,他骂了声,“滚蛋!说正事儿。”

他只是正好饿了而已。

刚刚下山的时候,坐在缆车上,她一句“你怎么在这儿”问得他一阵愣,为什么?天知道。

因为这个问题,他一路上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本来想着带她去吃饭的,结果脑子一浑就忘记了,这时候听见她说要去超市买东西,才觉得胃里掏空了似的难受。

卓诚不知道信没信,笑了两声,然后才接着刚刚没说完的话题,“我家老头子让我明天去见陆家小妹妹,你帮我问问余笙,陆玥都喜欢什么。”

姜博言有些意外,“怎么,打算下手?这不像你风格啊!”按卓诚那尿性,就算不抵死反抗,怎么着也不会让老爷子顺心才是。

卓诚嘿嘿笑了两声,“就是忽然觉得那妞挺有意思的,是我的菜!”那天见过一面,卓诚就觉得,这姑娘对他劲儿。

姜博言笑了声,“你这变得够快的。”

“你就说你帮不帮忙吧!”

姜博言果断回了他一个字——“不!”

卓诚“卧槽”了声,“那你在这儿跟我扯半天?”他“嘶”地吸了一口气,真特么牙疼,“你真行!以后你追余笙的时候,别找我帮忙,咱俩友尽。”

姜博言挑了挑眉,“你想多了,我没想要追她。”

卓诚“哟”了声,“你就嘴硬吧!”

正说着,姜博言又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刚刚在山上的时候就有些着凉,这会儿喷嚏都快连着打了,他皱了皱眉,说了声自己不舒服就挂了电话,卓诚在那边气地嗷嗷叫,发誓哪天要是把陆玥追到手,第一件事就是要给陆玥吹吹枕边风,让她警告余笙离姜博言这不要脸的远点儿,让他打一辈子光棍好了。

不过姜博言是听不到了,他连着喝了两杯热水,出了点汗,可还是难受,于是拨了电话给余笙,问她,“家里有感冒药吗?”

接电话的时候,余笙正在挑选姜,她还记得他在山上打的那个喷嚏,今天山上风挺大的,估计是受寒了,想着回去煮碗姜汤给他,结果接到他电话就听见他问感冒药,还真是…巧合!

她问,“有发烧吗?”如果不是太难受,他估计也不会问她有没感冒药了,他虽然出身好,但是从小到大都不是个太娇气的人。

姜博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好像有点儿。”

余笙皱了皱眉,吐槽了句,“你这体质也真是差!”吐槽完看了看收银处排着的长队,估计她一时半会儿也出不去,想了想说:“家里没药…嗯,我网上买吧!二十分钟内估计就送到了,你准备点儿零钱,没有的话去电视柜左边那个抽屉里拿。”

余笙低头在手机上找了找附近医药超市的网站,超过二十块钱起送,两小时送达,加钱就可以加急送,余笙咬咬牙,十分肉疼地选择了加急。

姜博言的钱包里向来是带着各种卡,两千现金,基本上现金用不到,更别说会有零钱了,于是起身去电视柜那边找零钱,抽屉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硬币,一块五块十块的纸币各一沓,姜博言忍不住笑了笑,余笙这人跟有强迫症似的,什么东西都要摆得条理分明,以前她总是在他家写作业,每次书包里的东西就这样,摆得清清楚楚,东西要是乱了,连作业都写不下去。

就这发呆的片刻,门就响了,一个男声传进来,“快递!”

他挑了挑眉,这么快?

开门的时候,有个穿着某快递公司制服的男人递过来一个盒子,“余笙是吗?麻烦签收一下,在这里写个名字。”他指了指快递单上的某个地方。

姜博言在上面龙飞凤舞地划了两道,然后说了声,“谢谢”,就拿着进去了。

盒子不大,就是包的挺严实,他找了个美工刀才把胶带给撕开,里面还是一个盒子,上面写着英文字符,他忍不住挑了下眉,这买的是什么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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