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玫瑰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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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可你打我骂我恨我,也不要你不理我。

展凌歌从罗菲家一拳一拐的好不容易打了个车去人民医院。

白色墙面,光洁的钢化玻璃地板,淡蓝色的布帘,戴着口罩端着药膏推门而入的小护士。

在人民医院的内科主任展凌杨的办公室内,展凌歌像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偶一样躺在狭窄的小床上,小护士忍不住盯着他好看的容颜,迟迟不肯放下手里的东西离去,展凌歌视若无人,只是盯着天花板正爬过的壁虎发呆。

他的全身没有一处不疼,可是都不如他心底的疼痛那般剧烈。

他想起当罗菲还是弯弯时,她赌气的声音,她温和的笑容,她哄他时候的细心,那是一个来自陌生人的真切关怀。那样生生的抖落到他的心田,他甚至来不及拒绝。

来不及拒绝那样一个温暖的眼神,那样一个毫无畏惧就走到她生命中来的女生。

谁都不知道那时候他的人生发生了什么事,所有人都以为他是自己摔伤了腿,他们都把他的性格古怪说成是他自己的毛病。

可是只有他知道,他的摔伤是三哥一手促成的。

自他懂事以来,他一直以为三哥只是觉得他烦,并不知道三哥原来一直非常非常讨厌他。

他后来才知道那种讨厌的原因——嫉妒。

嫉妒他有父母的疼爱,嫉妒他无论在哪个领域都那般出色,嫉妒他总是被父亲挂在嘴边表扬。

因为三哥的母亲在生完两个孩子之后就和一个小白脸好了,强制的与父亲离婚,丢下一双儿女奔赴自己的幸福。父亲从那之后,对孩子的态度一直都是哪个优秀,哪个能继承他的衣钵,就对哪个青眼有加。

可是他那时候年幼,并不懂,还傻乎乎的跟在三哥身后和他一起去爬山。

他的摔伤,根本是三哥有意而为之的行为。

展凌歌清楚的记得那个爬山的夜晚,是谁在他身后狠狠的推了他一把。

他记得三哥那张脸,平日里笑得无害而纯真的一张脸。

他一个人在漆黑的山底呆了一个晚上,最后惊恐到昏厥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腿就失去了知觉,手术也没有让他的腿站起来,三哥在父亲面前表现得那般淡定,假装的关心,一切都让他觉得那般恶心。

对人的失望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阴郁扭曲的性格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那时候展凌歌望着自己的双腿,时刻觉得自己像个废人一般,没有明天没有未来。

那段时间他过得非常阴郁,把自己关起来,拒绝和任何人接触,时常歇斯底里的发怒,摔东西,向这个世界抱怨。

本来对他宠爱有加的父亲渐渐觉得他厌烦,渐渐不再亲近他,总是责备母亲没有把他教好,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展凌歌才发现,在父亲的眼中,那么多的孩子里,他之所以疼爱他,不是因为他与他有血缘,而是因为他最机敏听话,可以继承他的衣钵。

他对自己认清这个事实感到无比失望,每天他看到三哥假意逢迎的脸只感觉到愤怒。

他开始做很多布娃娃,把它们统统剪碎。开着灯,养冰冷的蜥蜴,留长长的发,像个孤独患者。

妈妈没有办法,只好把他带到了她的出生地,清榕。

这里的天空特别的安静,去洛家大院的路上有一排金灿灿的麦田,他第一次感觉心旷神怡。

展凌歌在见到弯弯的第一眼,突然觉得,人生似乎没有那么糟糕。

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那样隐忍的面对这个世界的自己,站在这个世界里的另一端,终于一步一步的朝他走来,和他重逢。

妈妈说她叫弯弯。

弯弯曲曲的人生,不由自己主宰的人生。他喜欢这个简单的名字。

就像她,弯弯折折的来到他的生命里。和他遇见。

那时候的她是那样真切的想要帮助他,陪他一起吃饭,陪他看夕阳,给他讲外面的世界,学校的故事。

每次这个时候,弯弯总是托着腮,笑起来弯成小小的月牙。

她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走进了他的心里,走进了他无边黑暗的世界里。

曾经展凌歌的世界里因为有了她而变得盛大和富足。

离开她的这七年,他拼命的提高自己,做最强度的体能训练,努力学习管理和珠宝知识,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和他表白,他从来都不放在眼里,他一心想要做最出色的那个人,出色到再也没有人可以舍得抛弃他,放下他。

他以为这样忙碌的生活会让他忘了她。

忘记这个曾经陪伴过他三年的女孩儿,忘记这个给过他温暖又无情的离开的女孩儿,忘记这个他曾经付出了所有的爱她却不屑一顾的女孩儿。

她让他觉得卑微,渺小,像一只蝼蚁那般微不足道。

可是他不得不承认,每次只要静下来,他的眼前总是浮现她的样子。

展凌杨推门而入:“若若,把东西放下,可以出去了。”

“展主任,你弟弟好像受了很严重的伤。”

“我知道了。我会处理的。”展凌杨礼貌的对小护士点点头。

关上门,展凌杨脱下口罩,走到展凌歌的身边,看他两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发呆,一身乌青,他掀开他的衣服瞧了瞧:“下手还真狠。我记得你跆拳道七段,谁还能对你下这重手?”

展凌歌瞪他一眼:“都是你让我送的花。”

展凌杨这才明白,感情这是收花的主人给打的。送花这事儿是展凌杨怂恿的,花也是他打电话让花店的人给买的,谁让他看到他弟弟自从见了人家罗警官就和丢了魂一样,整天目光空灵,通宵不眠。他这个局外人都看得着急,就帮他想了这么个方法。

“难怪打成这样都不还手,原来是心甘情愿被揍呢。”展凌杨吐槽他。

展凌歌转身,自己一个人生着闷气。

“人家姑娘愿意揍你一顿总比把你当陌生人好吧?”

展凌歌一听这个,背脊一直,像是被人戳中真相。

“别气馁老五,女孩子都这样,死皮赖脸就对了。揍几顿怕什么?没打死都不算大伤。”

展凌歌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我很怀疑,你是不是我大哥!”

“如假包换,童叟无欺。”展凌杨拍拍胸口,拿过药膏,开始给展凌歌做一些细微的处理。

展凌歌看看自己身体上的伤痕,全是罗菲下手的痕迹,她已经变得这样厉害,如果他不是本身有练跆拳道身体底子还不错,说不定现在都说不出话了。

“这打的,招招致命,看得出这姑娘恨你入骨髓。”展凌杨边看边说。

“大哥……”展凌歌埋下头,不再说话。

“忘不掉她是吧?”见展凌歌这样,展凌杨也不揶揄他了。

他这个弟弟,七年前从清榕回到景州,像是变了一个人。人是站起来了,神态也一下子成熟了许多。父亲安排他出国读书,四年读完金融和设计两个硕士学位,回国之后替父亲打理几个珠宝品牌的子公司,不仅设计的产品得到大众的喜好和认可,连公司的营业额也增长了百分之五十。本不对他抱有期望的父亲对他刮目相看,渐渐的将家族其他生意也交由他去打理,让老三气得咬牙切齿。

可是这么多年,他看得出老五从未开心过。

他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设计管理公司和谈生意上,是众人口中无懈可击的完美男人。却从未交过一个女朋友。

如果不是他有一次在他房中看到那幅油画,他真的会以为他这个弟弟是个GAY。

他们兄弟三人从小都学画画,五弟不算画得最好,只是当做兴趣,可是他却能将那幅画上的女孩子画得形象生动,看得出他落下的每一笔都是相当用心。

他起初一直以为那个女孩儿不是真实存在的,她像是在城堡里住着的公主,缥缈而不真实。

可是他那天却在医院看到了那个画中的女孩儿,没有了灿烂的笑容,没有了飘逸的长发,恬淡而冷漠的样子,他突然就明白了,这么多年,老五记挂的人,就是她。

他这个弟弟,从小就冷漠骄傲,父亲对他严厉,他的母亲对他又太过宠溺,所以当他爬山摔伤了腿并且一直没有站起来的时候,他几乎觉得人生从此完了。他将自己封闭起来,拒绝见任何人,时常歇斯底里,像个疯子一样发泄自己的不满。

在他离开展家去清榕的那两年,他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让那个绝望又拒绝治疗的他重新站了起来。

可是他却拥有了比原来更加冷漠的性格。像一只不受情感驱使的木偶,机械的做着他能做的一切,他看得出,他的人生越辉煌灿烂,他的内心越孤独寂寞。

那个叫罗菲的女孩儿,对他来说,一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展凌杨弯起嘴角,故意逗他说:“我们向来以冷漠无情著称的展家小少爷,没想到也会对一个女人束手无策。”

展凌歌撇撇嘴,轮廓分明的俊脸有些不那么乐意了。

“这个姑娘那么难搞定,不如换一个吧,我看爸爸一直要介绍给你的景家二千金就不错,并且那姑娘,对你可喜欢的紧。”

“没兴趣。”

“看看你三哥,今天这个小模,明天那个名媛的,日子过得多潇洒。”

“别跟我提他。”展凌歌最反感有人提到三哥,在整个家中他只是对大哥一人亲昵。

展凌杨处理完最后一道伤疤,把他的袖子拉下来,“看来,你以后要经常来我这里了,这罗警官绝对是在用歹徒的方式对待你……”

展凌歌苦笑,冰冷的双眸染上了一丝忧愁,像是许多年前的心事又一点点地爬山了他的心里。

他慢慢的开口:“我宁可她仇恨的打我,也不要她对我客气。”

展凌杨摇摇头,老五总是冷冷的筑起自己的心墙,用骄傲而倔强的方式对待他在乎的人,如果没有处理好,总是容易伤人伤己。

“对了,爸决定把那幅画捐给博物馆。”展凌杨话锋一转。

“爸还真舍得。”

“不高兴的是你三哥,他一直以为这幅画爸会留给他呢。”

“我没意见。”

“不过我那天和爸提议了,可以在捐画之前搞个展览活动,来提高下我们集团的知名度。”

“你向来对公司的事情没有意见,怎么突然八卦起来。”

“大哥如此用心良苦你都没看出来?不搞画展,你那罗警官,能再和你碰面吗?这价值连城的画市里面会不派大批的警察来做安保吗?”

展凌歌不说话,如果说在展家有那么一个他能信任的人,那一定就是眼前的大哥。

大哥向来对家族生意没有兴趣,一心只沉浸在医学的领域,终日里忙着动手术,治疗病患,出了名的菩萨心肠。

展凌歌的心在听到大哥的一番话,突然有了一丝波动。

他很清楚,哪怕每次看到罗菲都是冷漠而仇恨的目光,可是他依然那样渴望见到她。

最近轰动鹭宁的一件重大事件,不是某个明星要降临开演唱会,也不是某个领导要来检查指导,而是一副享誉全球价值连城的油画《红玫瑰》即将被人捐献给市博物馆。

这个无偿捐献的单位,就是展氏集团。

这幅画象征了浪漫主义和奔放的光明色彩,在二十世纪初红级一时并影响了当时的野兽主义和表现主义,它的作者在死后才红了起来。

经历了半个世纪,几度辗转,人们只是谈及过它的风姿卓茂,却从来没有人有缘得见它的真实面目,而在此刻,展氏不仅对外公布这幅画现在的归属,还如此慷慨的将这幅画捐献了出去。

并且在捐献前期,它们还设立了一个为期一周的画展,邀请全国的乡绅名流前来参观。

市里对这次的画展尤其重视,这个画展结束之后,这幅画将会被安全送达博物馆,可是就是这为期一周的展览,对旅游业为主业的鹭宁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好事,但对于警方来说,这幅画的保护工作,就成了一件相当有困难的事情。

这样的名画,想来盗窃的小偷肯定也许多,特别是警方抓了多年都一直连男女都没分清的小偷“飘”。他一般都选贵重的物品下手,无论多精良缜密的防盗系统都困不住他,一般他想偷的东西,没有不到手的。

为了防止这幅《红玫瑰》被盗,市里派了大量的警务人员去做安保工作,包括罗菲所在的罗阳区刑警队。

“最近是怎么搞的?我们和展氏集团是不是杠上了,哪儿哪儿都是他们的地盘。它们是不是要把我们鹭宁给占领了呀。”顾明阳在旁边开玩笑。

“有钱人的动态谁能知道,听说是这两年才来我们鹭宁发展业务的,全部的业务都搬过来了。”

“我们鹭宁到底有什么地方吸引富商的?”

“风景好呀,有海,有山,有岛,多的是地方的市场可以开拓。”

“本地人的优越感来了吧你。”

队里面好几个人开始讨论起来。

罗菲静静呆在一旁,一言不发。

自从展凌歌出现之后,她似乎就摆脱不了和他有关的事情,像磁带唱片里卡带了一般,重复重复的播放。

她跑到办公室外面透透气,虽然她很热爱这座赋予她新生命的城市,可是如果她摆脱不了展凌歌,她觉得也没法好好生活了。

如果可以,过阵子她就申请调离,或者通过考试,考去别的城市。

她真的不想和展凌歌,再有一丝一毫的纠缠。

罗菲和顾明阳穿着便装,来到位于市中心的展氏画廊。

这是一间本不起眼的普通画廊,因为有了这则轰动的新闻,如今变成了全市众所周知的一个艺术画廊。

画廊的负责人是展氏集团的三公子展凌萧。

展氏在鹭宁的业务,从珠宝到商场到古董画廊,与艺术相关的产业暂时由三公子负责,剩下赚钱的业务的全由小公子展凌歌负责。

画廊原址是一间美术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就将美术馆卖给了展氏集团变成了画廊。画廊主要卖一些当代小有名气或是新兴画家的画,定期也会举行画家见面签售展之类的活动,比一般的画廊要热闹一些。

由于要展示这幅著名画作,整个画廊重新修葺和布置过了一翻,本来白墙打底的画廊现在以红色玫瑰为主题,整个墙壁上让专业画师画着大片大片的玫瑰花,娇艳欲滴,一路蔓延到三楼的展厅。

同时在画廊展出的画都与玫瑰花相关,看中的也可以花钱购买。

罗菲和顾明阳负责的就是三楼的展厅,这是《红玫瑰》展示的所在位置,这幅画是不允许近距离观看的,警戒仪器都安装完毕,红外线像蜘蛛网一样排布,想看的人只能在红外线以外的位置,若有人靠近,警报器就会响起,整个画廊都能听得见。

罗菲在画廊里巡视了一圈,没有看到展凌歌的身影,心里稍微放了一点下来。

“你好像在盯小偷似地看着每一个人啊?看出哪个是飘了吗?”顾明阳笑她。

顾明阳哪里知道,展凌歌在她心里,比这个神偷“飘”还要来得让她警戒。

到了正式开始参观的那一天,整个鹭宁才真正热闹起来,来往名车络绎不绝的停在画廊的地下室,完全不够停,很多都听到了地面上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也不知道这展氏到底发了多少张邀请卡,让这么多人都聚集到了此处。

罗菲一刻也不能松懈,她看到一个威严模样的男人被众人搀扶着从三楼的电梯走出来。

记者几乎把走廊挤得水泄不通。

这个男人就是展氏企业的负责人展宏。

展宏这一生可算是个传奇人物,祖辈打下来的基业,到了他这代,不仅没有败光,还发展得更加巨大,他一方面重视经济,一方面又颇爱艺术,赚钱和赔钱的买卖同时做,所以身上没有商人的低俗,多的是一份艺术家的浪漫情怀。

而他年轻的时候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三任太太,展宏此人风流但不下流,多情但不滥情,第一任是书香门第之女,当时也是出了名的名媛闺秀。可惜红颜薄命,在生二女儿的时候难产过世。

第二任太太是某个商贾的独女,当初对展宏是一见钟情,妙龄年华却不介意做两个孩子的后母,执意要加入展家,最终如愿以偿,生下一子一女。可却因为展宏多年以前工作太忙,而勾搭上了一个唱歌的歌星,和别人远渡台湾,如同当初要嫁给展宏一样强制性的要为了新爱情离婚。

展宏倒也大方,第二任太太不要孩子只要钱,展宏也给了她一笔钱让她离开。这段姻缘算是被人辜负了罢。

第三任太太,就是展凌歌的母亲,落魄千金小姐,家道中落,却因为长得明艳动人被导演看中拍了几部电影,但在圈中为人低调不争,恬淡而温和,展宏就是喜欢她这样安静的性子。娶回家去放在身边,安静也安心。

此刻展宏身侧带了两个人,一个是表情冰冷若霜的展凌歌,另一个是那天罗菲在工地上看到的穿着香槟色西装的男人。他的真正身份,是展家的三少爷,展凌萧。他此刻正笑语晏晏的帮父亲挡着记者。

“展老先生,为什么只带了两位公子来?是不是代表这两位公子未来要一起接管您的企业呢?”

“外界传闻你三儿子和小儿子因为争夺继承权而不和,这是真的吗?”

……

记者就是记者,明明是展览《红玫瑰》搞得像问八卦一样。

只见展凌萧很随意地说:“这位记者,如果我们兄弟感情不好,我们怎么会一同出席这个场合,你说是吧?”说完还笑着看展凌歌一眼,“老五,你说呢?”

展凌歌只是扯了扯嘴角,并没有回答,算是不反驳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展凌歌还是那样冷淡不善与人周旋。

这两个儿子,一个冷漠谨慎,一个周到圆滑,各有各的优缺点。

展父在两个儿子的搀扶下,走到了《红玫瑰》的面前,大声说道:“会捐献这幅画,出发点其实很简单,只是我近来发现身体渐渐不好,人活这一生,拥有再多的财富,都不如内心拥有快乐。这幅画,是我对鹭宁市的一点小小的贡献,我喜欢这个群岛环绕的城市,以后也想把我所有的事业都在这里重新发展,我的两个儿子,他们会一同帮我打理,希望各位朋友,能多给年轻人机会……”

罗菲淹没在人群中,警惕的注意周围的一举一动,生怕一个不留神出了差错。

这幅《红玫瑰》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一点马虎都不能有。

宾客陆续的上来,一整天,罗菲都过得警惕而小心。

顾明阳在下午的时候被张队临时叫回去,去负责另一个案子的侦查。

没有顾明阳这个贴心大管家,罗菲连吃饭的时间都忘了,直到她的胃剧烈的抗议起来,罗菲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有进食了。

她捂着胃,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药盒,这是她常备的东西,多年的刑警生活让她的胃有了毛病,容易胃疼,如果顾明阳不在身边,她是一个照顾自己很差劲的人。多数疼的时候,她都靠止痛片来维持,她想着等熬过这两个小时,换班的人来了,她再去补一顿饭好了。

她正把止痛药倒出来准备往嘴巴里塞,一个人迅速过来把她的药拿起来,咻的一声,那两片止痛药已经掉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去了。

“到点了就应该吃饭不是吗?”悦耳而含着笑意的声音在罗菲的耳边响起。

她抬头一看,是展凌萧,那双笑起来眼含桃花的调笑样子,此刻正笑容灿烂地看着她。

“多管闲事。”罗菲正准备从药盒里再倒两颗。

展凌萧把整个药盒都拿过去,再度丢到了垃圾桶。

“呐,先吃个蛋糕。”他递过去一个面包和一瓶水,“这么敬业的女警官我还是第一次见。”

罗菲看到蛋糕眉头就皱起来了,她有鸡蛋过敏症,任何与鸡蛋有关的东西她都拒绝。

“我不……”

“我家菲菲可不吃蛋糕。”来的人是让罗菲很惊讶的陆佳期。

这个向来昼伏夜出的猫科类动物陆佳期出现在白天还真让罗菲有些吃惊,可见名画的魅力之大。

她今天一袭艳粉色的丝质长裙,头发恰到好处的挽起来,耳上是两枚微微闪耀的钻石耳钉,妆容也是极其的淡雅,衬得她气质高贵典雅,和她常常晚上浓妆艳抹的样子不太相同。

“这位小姐有些眼熟。”展凌萧在看到陆佳期的时候眼中的似乎泛着光。

“这种搭讪的台词太老套了吧。”陆佳期把展凌萧要递给罗菲的蛋糕拿过来,“本小姐已经拿过你的蛋糕了,展先生可以走了吧。”

展凌萧这才迟迟离去。

陆佳期把手里的一碗粥放到罗菲的手里:“给你呐。”

“还是你贴心。”罗菲面对熟识的人总是不吝啬赞美。

罗菲打开粥的盖子,就闻到了一股清甜的鱼香味,最可人的上面还撒了她很喜欢的虾米。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鱼片粥放虾米的?”

陆佳期一愣:“我随便买的,你爱吃就行。”

罗菲一口一口的吃着,有喜欢的食物进到胃里,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她满足的笑着,眼睛弯成两个月牙。

“你怎么有邀请卡?”罗菲突然想到这个。

“干我们这行的,弄张邀请卡还难啊?”陆佳期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你那行,你到底是那行啊?罗菲心里吼了一句。

罗菲很少问陆佳期的职业,只知道她有一套在市区却不太大的房子,买东西非常奢侈,几乎挥霍无度,并且总是晚上出门,打扮妖艳。

做罗菲这一行的,不用问都大概能知道陆佳期是干哪一个行当的,除了声色场所,似乎没有任何一个职业适合陆佳期。

不过陆佳期这个人虽然为人奢侈,却绝对是个居家好姑娘,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做一手不输给饭店大厨的好菜,有一把温柔动人的嗓音,在她做噩梦的时候会陪着她说话聊天。

所以关于她做的职业,罗菲从来不问。

此刻陆佳期看着不远处的那副画,啧啧惊叹:“这就是那副价值连城的红玫瑰?”

“嗯。”罗菲点头,一口一口的吞着鱼片粥。

“还真欣赏不来……”陆佳期掩嘴一笑,“在我看来,不就是普通的油画一幅吗?被人吹得像人参果似的。”

“不,这可比人参果值钱,人参果一棵树能结好多,这幅画,全世界就这一幅呢。”罗菲喝了几口水,和陆佳期一起去看这幅红玫瑰。

“真没意思,我去楼下逛逛。”

“嗯,好的。”

“晚上我还有个大PARTY,你先到家就自先睡,别等我啦。”陆佳期捏捏罗菲的脸。

“知道了。”罗菲吃得非常饱足,看着陆佳期摇曳的从楼梯走下去。

今天很平静,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罗菲看了看表,还有半个小时就交接班了,她把吃完的粥盒翻过来,想看看盒子上有没有那家粥店的店名,但是翻遍了盒子,都没有看到名字。想想回家再问陆佳期好了,顺手把吃完的盒子丢到垃圾桶里去了。

陆佳期走下楼,看到站在楼梯口的展凌歌,她把手一摊说:“粥我可给她了,她说很好吃。”

“谢谢。”展凌歌道谢。

“你这么关心她,为什么不自己拿去给她?”

“我如果自己拿给她,她就不会吃了。”展凌歌无奈地说。

说到送粥这事儿,也是巧合。

刚刚陆佳期一进门,就看到展凌歌手里拎着一碗粥站在楼梯口,那一张冷峻好看的脸快要拧成一股绳了,尤其是他看着楼梯口,一副艰难选择的样子,把陆佳期给乐坏了。

吸引她的当然不是展凌歌这张英俊的脸庞,而是她认得这张脸,不就是那天她收到的那个给罗菲的布娃娃吗?罗菲看到吓得当场让她扔掉。

她可没见过那么生动冷酷的布娃娃,放在自己房间里,面面相对了一个月,那冷酷的模样,忧郁的眼神都牢牢印在她的脑海里,她很好奇,这个布娃娃的主人是谁?能让罗菲吓成那个样子。

所以在陆佳期见到展凌歌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这就是那个布娃娃真人啊。

一样的眉眼,一样的忧愁,一样的冷淡。她忍不住就过去和他搭讪了。

陆佳期搭讪人的方式也相当老套,她开门见山地问他:“你是不是认识罗菲?”

展凌歌的脸上有异样的表情,她就知道没错了,她善解人意地看了看展凌歌手中的粥说:“我帮你拿给她。”

展凌歌求之不得,刚刚还愁容满面的脸顿时舒展开。

看刚刚罗菲吃得那么满意,说明这个男人和罗菲关系匪浅,至少他对罗菲的喜好是摸得一清二楚,才不像那个笑得满脸桃花的小狐狸,还送蛋糕,连人家鸡蛋过敏都不知道,就敢胡乱送蛋糕?

“这位小姐怎么称呼?”

“我叫陆佳期,是罗菲的房东兼好友。”

“我是……”

“展家最小的公子,展凌歌。”陆佳期熟练地说出他的名字。

展凌歌笑笑:“今天这粥,不要告诉罗菲是我送的。”

“我看上去像是那种没眼力劲儿的人吗?”

“多谢。算展某欠你一个人情。”

“我想,你以后欠我人情的地方可多着呢。”陆佳期笑笑,美艳动人的目光闪过一丝高深莫测的神色。

连续看管这幅画一周,罗菲对这幅《红玫瑰》的解说似乎都能倒背如流了。

画廊里的导游一遍一遍的解释这幅《红玫瑰》的历史,从它每一个色阶,每一笔层次,每一个角度,都介绍得淋漓尽致,大家只是远远看似乎就已经很满足了。

陆佳期从一个夜店女郎变成了优雅千金,每天都打扮得极其好看,过来为罗菲送一碗粥,然后看两眼《红玫瑰》就离开。

顾明阳给罗菲打电话抱怨几天都在蹲点守一个嫌疑犯,非常无聊。还在电话里问叮嘱她一定要按时吃饭。

罗菲一口一口的吃着粥,真想给陆佳期颁一个最佳闺蜜奖。

大家都很戒备,期间倒是有几个小毛贼,才刚有点动静就被人揪出来带走了,剩下也没有太大的风吹草动,眼看一周的展览快要接近尾声,罗菲的安保任务也快要完成了。最重要的是展凌歌像是读懂了她的心事,几乎都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

这让罗菲觉得生活好像也没那么糟。

展览最后一天的晚上八点半,离整个展览结束只有半个小时了,所有人都有些松懈,毕竟已经到了最后半个小时,按照小偷的惯例,这时候应该也不会出现了。

罗菲刚准备去上个厕所,沿着走廊刚走了一半突然整个会场的灯都灭了。

这个警报在提醒罗菲,这一定不是普通的跳闸,肯定有古怪。

灯灭了,说明红外线系统将有短暂的失效,指挥这次安保的是总局派出的一个副总队长,他在黑夜里说:“大家拿出手电筒,看好《红玫瑰》。”

罗菲以她敏锐的目光,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从她身边掠过,凭直觉,罗菲一把就抓住了那个人,那个人很灵敏的摆脱了罗菲的钳制,和罗菲进行了好几个来回的比划。

这个人的身手很好,灵巧而有技术,在黑暗中也能清楚的辨认她的方向,她一定是戴了什么能在夜间看清事物的眼镜。

那人也不攻击罗菲,一直在闪躲,比划了几下之后,就往楼下跑去。

罗菲喊了一句:“人下楼了。”

五秒之后,灯又亮了起来。红外系统恢复正常,大家都紧张的去看那副《红玫瑰》,那副画还是稳稳当当的被人放在橱窗里,看上去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看来时间太短,贼人并没有得手。

此时听闻消息的展宏老先生从楼下赶上来,他的身边跟着的,依然是展凌歌和展凌萧。

展宏戴着眼睛,走近了那副《红玫瑰》认真地看了一眼,脸上神色大变,非常笃定的对负责安保工作的副队长说:“这幅画,是假的。”

名画被盗,前后不过短短十分钟的时间,这幅《红玫瑰》就被人偷梁换柱成了赝品。

市里面的几位专家也前来评定,结果还是,是一副仿得极真的假画。

作为负责这次安保工作的刑警,罗菲几乎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她睁着几乎都没怎么睡过的兔子眼,一句话也不敢说的任由领导责骂。

“也别怪他们了,我相信他们都是很认真在负责的。只是那个小偷太厉害了。”展老先生虽然丢了价值连城的名画,但是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心里着急,依然还帮罗菲他们说话。

“展先生,真的对不起,我们会尽快把画找回来的。您就放心吧。”

“恩,那就静候你们的佳音。”展宏张弛有度的回答。

结束了为期一周的安保工作,居然是这个结果,罗菲感到很沮丧。

在回家的路上,她肚子疼的毛病又犯了。

她的“好朋友”如期光临,她摸了摸口袋,放止痛片的药盒没有带出来。

罗菲拿出手机,想给顾明阳打个电话,却发现手机也没电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罗菲绝望的想,随便在路边找了个长椅,死死的捂住肚子,想来缓解下疼痛。

“你这个女人,就知道自找苦吃。”展凌歌刚刚就看到罗菲的脸色不太对,双眼熬得通红,面色苍白,他不放心,跟了她一路,发现她捂着肚子坐在长椅上。

展凌歌知道她每次这样的时候,就是“好朋友”来了。

他去买了一杯热可可,不管她愿不愿意,就递到她手中。

“不要你管。”罗菲不想去看他。

“知道自己身体差,还做警察?很英勇,很无畏?”

“和你有什么……关系……”后面两个字因为肚子痛,一下子就小声下去。刚刚还一脸倔强的小脸此刻全聚成一团,长长的睫毛扑簌簌的抖动。

“喝一口。”展凌歌态度缓和下来。

“我不喝。”罗菲还在死倔。

“不喝?痛成这样了还不喝?”展凌歌把热可可强硬的递到她面前想喂她。

“我说不喝你听不懂吗?”罗菲气极了,手一扬,展凌歌手里的热可可被她用力地甩开,整杯滚烫的热可可泼在了展凌歌的身上。

咖啡色的液体顺着西装里面的白色衬衫流淌下来,整个空气又陷入了僵局,展凌歌气得眼冒怒火,站起身,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罗菲看展凌歌走掉的背影,想自己肯定是激怒他了,于是继续捂着肚子靠在长椅上哼哼。

大概过了五分钟,罗菲再次闻到了一股热可可的味道,她慢慢的睁开眼睛,看到展凌歌端着一杯全新的热可可放在她眼前,眼眸一沉:“又给你买了一杯,别再洒了。”

罗菲刚想发怒,却看到展凌歌衬衫拉开的扣子面,若隐若现的白皙肌肤上全是红肿一片。外面那件衬衫染上了大大小小的咖啡印记。

罗菲知道那是刚刚那杯滚烫的热可可洒上去给烫的。

这次罗菲没有再耍脾气,只是一声不吭的接过热可可,一口一口的喝起来。

展凌歌这才舒了一口气,找了长椅的一个角落,在罗菲身边坐了下来。

九点多的鹭宁,已经出奇的安静,这是一座并不喧闹的群岛城市。四处充斥着鱼腥的味道,很多人说这是属于鹭宁独有的气味,抹不去,忘不掉。

展凌歌就这样看着罗菲,看得罗菲全身发怵。他的眼神太赤裸,赤裸到一丝一毫都不掩饰。

罗菲喝完热可可,觉得身体好了许多。她咬着唇,想着应该说点什么。

展凌歌总有一种逼迫人的气势,哪怕不说话,都能让罗菲又害怕又忐忑。

“罗菲,你在这呢?”顾明阳从不远处朝罗菲跑来。

顾明阳看到了展凌歌:“展先生也在这?”

罗菲赶紧站起来,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对啊,小阳,刚刚我肚子不舒服,展先生帮我买了热可可。”罗菲站在顾明阳身边,一把挽住顾明阳的胳膊对着展凌歌说,“展先生,一直忘了介绍,顾明阳,我的同事,也是我的男朋友。”

顾明阳一愣,很快明白过来,罗菲每次在拒绝对她有意思的对象,都是把他当挡箭牌。可是这次不同的是,她非常慌乱,不像以前的从容淡然。

顾明阳结束了自己手里的活,准备过来找罗菲,听说她刚走,于是他就追了过来,没想到他看到了罗菲和展凌歌坐在长椅上。

银色的月光洒在他们两的身上,顾明阳看到展凌歌看罗菲的目光是那样熟悉。

有些酸酸的情绪在心底蔓延,顾明阳才开口喊了罗菲。

此时顾明阳已经领会了罗菲的意思,对展凌歌点点头说:“我是罗菲的男朋友顾明阳。”

“男朋友?”展凌歌淡淡的笑着,笑容里却无端的散发着一股凉意,“原来罗警官是有男朋友的?”

“这很奇怪吗?”罗菲攀附在顾明阳的肩膀上,有人撑腰,罗菲胆儿大了许多,讲话比刚才有底气多了!

“嗯……很好……”展凌歌眯起眼睛来,凌厉的目光扫视了一下顾明阳和罗菲。这个女人,总是要这样气他吗?他一而再再而三的低下身来与她相处,她还是要这样气他。

罗菲感到阵阵寒意像尖刀一般朝她身上扫射过来,她根不敢看展凌歌的眼睛。

“谢谢展先生对菲菲的照顾。那我们先走了。”顾明阳说了告别语,拉着快要撑不住的罗菲离开了。

他们两个人相互依偎的身影在月光下被拉得很长很长。

展凌歌坐回刚刚的那张长椅上,想念着罗菲刚刚难得的乖巧模样,用手轻轻的摸了摸刚刚那个桌位的位置,望着他们的身影消失的方向,默默地说道:“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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